上文中我說不要再有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遺憾,就是因為母親離開我們已經二十年了。母親是典型農村婦女,大方,率直,能幹,誰家有個大事小情都愛找母親商量可是正因為性格原因,因為太要強導致我們兄妹三人過早失去母親。1998,爸爸二孃去世,九十多歲,人家說是喜喪,要落葉歸根,大年初五非要從哈爾濱回到老家安葬,還要用棺槨,我爸是人家的侄子理所當然承擔責任,在家鄉張羅,老屯有幫忙的去祖墳刨坑,那個時候冰天雪地的,又沒有現在用的機械化,人工刨坑,我爸舅舅家的表弟在墳地就突發腦淤血,搶救兩天,最後搶救無效,我媽媽就因為這事,得了高血壓,在2001年也突發腦出血不治而亡。享年51歲,子欲養而親不待的痛苦,我們久久不能釋懷,直到現在,二十年了,我才能平靜下來,能面對這個事實了。現在父親風燭殘年,我必須不能再留有遺憾!盡全力讓他享受晚年生活,讓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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