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者堅信有一種存在於主觀意識之外的客觀實在物。而這種堅信,說到底,也是出自於堅信者的主觀。這樣看來,唯物者更像是一種頑固不化的唯心,就跟宗教信徒堅信有某種神的客觀存在並沒有兩樣。客觀實在物是存在於主觀意識下的認定,是主體的經驗,記憶,和想象,並不高於主觀意識之外。這種客觀實在物是經不起驗證的,它總是在運動和變化。即使是一塊石頭,也僅僅是主觀意識下的石頭,與他人主觀意識下的石頭,無論是形態,顏色,質量等等各種體驗都不會是一致的。所謂的盲人摸象,故,並沒有一種存在於主觀意識之外的客觀實在物,全都是主觀意識下的產物,主觀能看多遠,客觀就有多遠。就像宇宙,人類能觀察多遠,它就有多大。
生命是有限的,你的意識是無限的,這是常識,你的人死去,屍體化成灰,消失在這世界裡,但經過你的意識留下的產物,某種思想,某種創作,發明,那怕是一句話,一個字,都有可能永遠存在著。最怕的就是你像動物一樣活著,沒有主觀意識,行屍走肉。無奈的是,絕大多數人都是這樣,包括我自己!
我們讀書,難道只僅僅是機械的讀他的文字嗎?不,是接受他的意識,他的思想。文字,只是一種意識傳播的介質,文字是死的,意識是活的,文字是有限的,意識是無限的。然,某些人,只會死記硬背別人的文字,卻怎麼也接受不了他人的意識和思想,不能從他人的意識和思想中得到某種啟發,這是後天教育的影響,是主觀意識被泯滅的後遺症。
強調主觀意識第一性,自由,平等才有意義。自由暫且不說,你知的,我就簡單說說平等。強調主觀意識第一性,平等才是實際意義上的平等。每個人的身體都是有極限的,都是有差異的,事物千差萬別,唯一沒有差異就是人的自我意識。人的自我意識(也即主觀意識)在人與人之間是沒有差異的,是平等的,是有尊嚴的。這就是人格意義上的平等。無論是殘疾人,窮人,乞丐,同性戀者,還是正常人,普通人,富人等等,無論是從事何種職業,都具有人格意義上的自我意識,都應當受到尊重,都有靠他的自我意識去努力獲取生活的保障和獲得他人尊重的權利。當然,也應當承擔相對應的責任。某些別有用心的用反智的言論來混淆平等的實際意義,說什麼,平等是不可能,一個衰弱的老人和一個強壯的年輕人,能平等嗎?一個正常人和一個殘疾人,能平等嗎?一個窮人和一個富人,能平等嗎?這些別有用心的人,把事物的差異,當成是平等的“客觀”條件。而無視人的主觀意識(也即人格)才是平等的必要條件。
我們的認知,受著外部環境影響,如果沒有把主觀意識當第一性,沒有獨立思考,就會變成一種人形生物,所謂的行屍走肉,成了遊戲設定裡面的npc。不把主觀意識當第一性,就會迷信或順從於他人口中的“客觀”。但事實上,無論是“上帝”的客觀,還是“物質”的客觀,都是他人灌輸在你意識中的客觀,你反映的必定是他人的客觀。即便如此,依然是你主觀意識選擇的結果,“上帝的客觀”是你的選擇,“物質的客觀”也是你的選擇。你選擇了有一種高於主觀意識的“客觀世界”(也即唯物),或選擇了相信有個能拯救你的上帝。都是出於你的主觀意識的選擇的結果。自由意志是存在的,不管你相不相信。
什麼是共識?有人把共識,當成是“客觀”存在物。這顯然是錯誤的。共識是主觀意識為了達到和他人合作的目的,為了避免出現紛爭而達成的一種普遍認知,並不就是“客觀”或者代表“科學”。所謂的指鹿為馬,或者皇帝的新裝。一塊普通石頭,你可以說它不是普通石頭,因為你發現它裡面有某種有價值的東西,但是,所有的人都認為那就是塊普通石頭,於是,你為了避免被人看成異類,只能放棄主觀,去迎合所謂的“客觀”。客觀往往跟保守和愚昧相關。
強調主觀的第一性,才會有獨立思考和質疑,才會有主體責任。而強調客觀的第一性,則明顯的只有接受和服從,並極力推卸主體責任。可見,兩種不同世界觀,就有兩種不同目的和效果。
(李泱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