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設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於今年正式實行。對於此有的人認為這能夠減少衝動離婚,但也有人認為這侵犯了離婚自由權。對於婚姻,不同人持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覺得婚姻是束縛,結了婚就徹底失去了自由;有的人說婚姻是責任,一旦結婚就要扛起一個家,對婚姻的理解天差地別,故對離婚的看法當然也不盡相同。而離婚冷靜期是法律對我們大家長式的關懷,希望我們對自己也是對他人的負責。婚姻中價值觀的碰撞磨合,再加上生活中的一地雞毛,很容易激起人們的逃避心理,但生活本來就是柴米油鹽,毫不妥協只會撿了芝麻丟了西瓜。而在冷靜期內可以問問自己是否真的想要告別過往,還是逞一時之氣,這體現了法律對廣大人民群眾的人文關懷。離婚冷靜期也是對小家庭的保護,父母可以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孩子卻不能選擇父母,因此他們便成為失敗婚姻的最好證明。多數情況下,父母婚姻的破裂會影響孩子的一生,讓他們陷入懷疑自己,自卑怯懦的境地,法律的出面也保護了孩子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心願。離婚冷靜期維持的社會的和諧穩定,很多人認為家庭是自己的,與國家無關。在家風系列講話中指出,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文明的建設關乎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婚姻背後也牽扯著教育、就業、養老、醫療等一系列民生問題,牽一髮而動全身。儘管如此,網民也不必過於擔心,一個好的政策總是在不斷的修訂與補充之中,對於婚姻關係中破裂的一些極端案例,相信後續也一定會有精細化的解決方案,讓法律更加人性化,從而真正的為人民所稱讚。除此之外,定期給予結婚登記的年輕夫妻以心理諮詢,對破碎家庭的孩子給予關懷和疏導,引導家庭關係健康發展也是值得相關部門仔細考量細細商榷的。回到問題的根源來說,婚姻並非兒戲,在進入這座圍城之前就要想好,是否願意接受對方的缺點,一起同富貴共患難,樹立正確的婚戀觀,而不要等到某天兵戎相見之後又悵然若失。家庭的前途命運同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緊密相連,家家戶戶都好國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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