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是一個允許軍隊經商的朝代,而岳飛和岳家軍不但經營有方,而且還不貪汙,保證了士兵的軍餉供應。岳家軍軍紀嚴明而又能保持強悍戰鬥力,根本原因在與不差錢。
宋朝商品經濟發達,而軍隊數量龐大,冗兵嚴重,朝廷不得不允許軍隊自行經商,稱為“回易”,其結果就是回易行為“挾朝廷之勢,以爭利於市井,傷公害私,虧損國體”,軍隊的戰鬥力不但沒有提高,反而更加墮落,因為大將們忙著發財,甚至役使軍隊從事商業活動,荒廢正常的訓練。如范仲淹的好友滕子京就士兵運輸朝廷管制商品茶葉,從中牟利。
宋朝軍隊在經商之餘,要想打造一支無堅不摧的勁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經營活動由專人打理,軍隊專注主業;(2)回易所得全部用於士兵補貼,將領和經手者大公無私,不貪一分錢,潔身自好。這是極度考驗人性的,幾乎沒有人做到。
但宋朝歷史上就有這麼一位異類,他就是曾說出“文官不愛錢,武臣不惜死”的名將岳飛。
南宋中興四大名將人人都是掙錢的好手。
岳飛任命了一個叫李啟的職業經理人,專門打理岳家軍在鄂州、襄陽一帶的酒庫、典庫、營田、房錢、博易場。李啟這個人“有心計,能斡旋財賦,佐飛軍用甚多”,他經理的岳家軍產業共有十四庫,“歲收息錢一百十六萬五千餘緡,營田稻穀十八萬餘石”,除這一宗外,在鄂州的典庫、房錢、營田雜收錢,在襄陽府的酒庫、房錢、博易場等零星收入一年也有四十一萬五千餘緡。
岳飛本人則在廬山購置大量不動產,一部分租給農民耕種,一部分作為商鋪出租,由於大量人口南下,岳飛的商鋪“賃金日增”,不過他並沒有當大財主,而是將所得用於補貼軍用,分文不取。
當他在風波亭遇害後,宋高宗派人抄家,當時宋高宗預計會小賺一筆,興奮地對秦檜說:
“聞飛軍中有錢二千萬緡,……縱不能盡,若得其半,亦不少矣。又歲計所入,供軍之餘,小約亦數百萬緡”。
宋高宗保守估計岳飛家裡至少能抄出幾百萬,結果卻大失所望,
“嶽少保既死獄,籍其家,僅金玉犀帶數條,及鎖鎧兜鍪南蠻銅弩鑌刀弓劍鞍轡,布絹三千餘匹,粟麥五千餘斛,錢十餘萬,書數千卷罷了”。
與岳飛合法經商不同,其他幾位名將不但中飽私囊而且吃相難看。比如劉光世自比陶朱公,他的發財手段有兩個:一是巧取豪奪侵吞民田,二是販賣私鹽。另一名將張俊更是高手,竟派部下假冒大宋使臣,與南洋諸國搞起來海上貿易。另外,張俊常使喚手下士兵建造酒店旅館等產業,又省了一筆工錢。
另外兩位名將吳玠和楊沂中更是商業奇才。吳玠擅長“佛面上刮金”,向僧侶買賣度牒。楊沂中則不怕重口味,壟斷了軍隊的馬糞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