啜夢珏以“德雲社”演員的身份為人熟知,曾使用藝名“啜鶴雄”,他是郭德綱第一批鶴字輩徒弟,本來有很好的前途。但因為他自己誤入歧途,並且多次詐騙,屢教不改,這次再度詐騙,肯定是要被嚴判坐牢了。
2018年的時候,啜夢珏就因為詐騙被判有期徒刑10個月,但因為他當時是初犯,在審理的時候,啜夢珏曾以“初犯、家裡孩子小”為由,希望法官從輕處理,給予他從新開始的機會。啜夢珏還取得了被害人的原諒,最終,法院還是給了他緩刑一年的機會。
沒想到啜夢珏還是屢教不改,這次在緩刑期間,還用同樣手法進行第二次詐騙,並且數額也越來越大。目前檢方已經要求對他追究刑事責任,並撤銷當時的緩刑,兩罪並罰。這樣看來,啜夢珏不思悔改的行為,可能會重判刑期,並且無法緩刑了。
啜夢珏兩次詐騙都是打著德雲社弟子的旗號,第一次是騙被害人有關係,可以幫他撈人,騙到了4.7萬元。這次,啜夢珏以能辦理小客車指標為由,騙取被害人馮先生人民幣46萬元,後來啜夢珏又故技重施,虛構自己有關係可以幫被害人撈人,共騙取馮先生人民幣26萬元。兩次詐騙的錢財,全都被啜夢珏還債和揮霍掉了。
啜夢珏在兩次詐騙之前,就已經被德雲社除名,2016年啜夢珏因為違反行規,被德雲社“清門”。後來啜夢珏第一次違反被判刑的時候,德雲社也出面澄清事件和他們無關,並提醒大家不要上當受騙。
雖然啜夢珏已經被德雲社除名,並且不再是郭德綱徒弟,不過他的個人認證還沒有修改,這也給了他進行違法行為,有了可乘之機。第一次詐騙的時候,被害人就是輕信了啜夢珏的名人,在微博可以查得到,才會被啜夢珏詐騙。
啜夢珏從德雲社清退之後,曾到紅壺相聲社工作,第一次詐騙被判刑的時候,啜夢珏曾說希望以後能繼續從事相聲演員的工作,現在看來,他多次詐騙,已經不適合在臺前演出了。目前行業頒發的封殺規定,啜夢珏可以說是非常符合了。希望他這次能真正的知道錯誤,以後能改過自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