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居》上演的殘酷人性與現實,放到現在,依舊是殘酷。
因為郭海萍是無數在大城市學習、工作、生活後,一心想在這個奉獻過了青春的地方,找一個最終落腳點的時代縮影。
有多少人,是隻憑藉兩人微薄的工資收入,就能在一線,或者二三線,甚至自己老家市縣上買得起房子的?有多少人,是掏空身邊人的口袋?有多少人,是遇到困難後,第一個想到人就是身邊的親戚朋友?……
但凡自己收入高、買得上、能解決,又能少了多少的殘酷與血淚。
這是《蝸居》裡的現實,也是我們當下一部分人不得不面對的現實。
而到了最後,又有多少人是歷經劫難,最終如郭海萍一樣在自己想停下腳步的城市紮了根?
郭海萍,是幸運的,她只想要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雖然在通往成功的路上,拿身邊人的利益和幸福作了鋪路石,但她能有海藻全心全意為她付出的妹妹,還因為海藻,遇見人生“最大的貴人”宋思明,這何嘗不是她的幸運。
但仍然有一些人,在自己的人生裡,卻並沒有那麼幸運,尤其是《蝸居》裡的這三個人,他們,比郭海萍“貪”,想要得到更多,卻最終在自己的“貪”裡走向了最悲慘的結局。
01 宋思明,貪權、貪錢、貪情宋思明在婚姻裡說的最無恥的一句話,是在他出軌後,面對妻子姜淼淼提出離婚,他說:離婚,沒理由。
他光明正大地帶海藻參加同學聚會,讓自己的婚外情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在他和海藻成為別人的飯後談資時,同樣也是將宋太太的自尊踐踏地體無完膚。他的心裡,絲毫沒有宋太太。
從同學聚會回來後,宋太太質問他:“她是誰”,他反問:“知道她是誰,對你有什麼好處”,雖然狡辯說是逢場作戲,但出軌的真相已經昭然若揭;宋太太去找海藻,明明宋太太已經隱忍到極致,卻被他質問 “你到底什麼目的”;他日夜在外廝混,女兒幾天都見不到自己的父親,甚至他記得所有領導的生日,卻唯獨忘記自己女兒的生日……
婚姻裡,做出如此可恥的行徑,卻仍舊一副理直氣壯,甚至說沒有離婚的理由,難道公然出軌不是理由?身心不在妻女身上,不是理由?而他始終不同意離婚,無非就是因為“貪”,他貪權貪錢又貪情。
妻子姜淼淼對他意味著什麼,他比誰都清楚。
其一,他如今的成就離不開她和她的高幹家庭,只要他們的婚姻在,這些潛在的關係多多少少都在。
其二,這個一心為家的女人,她可以忍受不裝修房子、不買昂貴的傢俱、不買奢侈的衣服……能陪著他一起做表面最清廉的夫妻,而她,深諳此道,也最懂官場。
其三,她能打理好所有的家務事,包括女兒的學習,還有他在老家的母親等等。她能做到這些,足以讓他無後顧之憂地在官場上馳騁。
姜淼淼,絕對是他最合適、也是最強大的賢內助,她是他頭頂光環的維護者,而不是破壞者。他不同意離婚,否則他的仕途就會出現無數的漏洞與把柄,他不會丟棄他手中最好的一粒棋。
姜淼淼,是他的妻子,更是他的“棋子”,有了這顆棋,他手中掌握的權力與金錢才會更牢固,他不傻。
但他卻給不了姜淼淼想要的“情”,他將年輕時的激情與未完成的愛情,在似初戀的海藻這裡盡數釋放。
可他又容不下海藻有別的男人,他刻意地接了小貝的電話,讓他們這段不齒的地下情徹底暴露在小貝面前,也徹底破壞了海藻與小貝在一起的可能。
他想佔有海藻,只讓他屬於他一個人,甚至在不願意離婚娶海藻的情況下,他仍然要懷孕的海藻生下孩子。
他想要頭頂的光環,也想要佔有光環籠罩下的“愛情”,可天下哪有那麼多魚和熊掌兼得的好事。
以婚外情為導火索,他的棋盤徹底亂了,他與地產商、銀行、律師等之間的狼狽為奸;陳司福強拆致人死亡;姜淼淼徹底爆發,海藻不幸流產,孩子沒了,子宮也沒了……
當他倉皇地去醫院見海藻的路上,他四面楚歌,尤其聽到海藻不幸流產時,他明白他想要的權力與金錢,還有海藻這裡的情與期望,所有想要的,都在一刻悉數崩塌,他鬆開了方向盤,以懦弱和不負責任地方結束了這一生。
他貪,有時候,貪太多的最終結局,可能會是一無所有,甚至是付出最慘痛的代價。
02 郭海藻,貪情,貪愛郭海藻做的最錯的事,有兩件。
一是作為第三者踏入宋思明的家庭;二是明明已經做了別人的第三者,卻還若無其事地沐浴在小貝的愛裡。
在宋思明那裡,她可以得到“月入一萬,做二休五”的工作;會在姐姐需要用錢、住所、工作時,只要向宋思明提及,就能輕而易舉地解決;會在去大商場買衣服時,不用考慮價格就能買好幾件的暢快……
在小貝那裡,他會每天叫她小豬豬,為她做好飯,從捨不得讓她下廚、搞衛生;每天飯後陪著她一起在樓下跑步、競走;會在每晚玩遊戲時,她一句話:睡覺了,他就立刻關了遊戲睡覺……
無所不能的宋思明能為她解決所有有關“錢”的事,可以對她好,卻給不了她未來,而還在為未來打拼的小貝卻只能給得起他所有的愛,而解決不了海藻背後的無底洞。
她對宋思明說她享受這麼冒險而又刺激的生活,所以,她一邊在宋思明的婚外情裡攫取偷來的“情”,又能自然而然地繼續待在小貝身邊享受“愛”。
如果不是宋思明的刻意,或許她這種沒有底線的生活還能繼續,可當僥倖被撞破之後,她與小貝的愛情和要打算結婚的未來,再無可能。
而沒了小貝,她又將所有的期望寄託在宋思明身上,她神奇而又天真地以為宋思明不會不管她和孩子,這又是她另外一個錯。
當宋思明自身難保之後,姜淼淼來找她拿回宋思明給她的500萬,她的不願意和奢侈的生活徹底激怒了姜淼淼,廝打之下,她磕到了宋思明買的昂貴傢俱上,多麼諷刺。
而在地上躺了許久才被保姆發現的她,最終孩子沒了,子宮也沒了,這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是毀滅性的打擊。
一個在愛情裡放浪形骸的人,享受與一個人“愛情”邊緣的刺激,還想擁有另一個人愛情裡的柔情,並將所有的期望都寄託在男人身上,她的結局,只有毀滅自己。
03 李老太, “貪錢”、 “貪情”李老太的“貪”,我要打引號,因為她的貪,是在現實面前的最無奈。
她,曾經一條街的霸主,孃家親戚還是戊戌變法的六君子之一,祖上翰林出生,李老太也受過高等教育,如今的現實:與兒子一家蝸居在十幾平米的房子裡,面對拆遷,卻做最牛釘子戶。
而她,不是不願意搬,而是不能搬。
她家的生活有多落魄。
她兒子只能在大家共用的弄堂浴室裡擦一擦,而不願意花5塊錢去澡堂洗一次澡,5塊錢對於她家,如海萍說得“好比吃一頓紅燒肉”;她每天晚上去菜市場撿別人不要的菜葉子;她兒媳婦給人當保姆,計較僱主工資低,剋扣菜錢,也順走僱主不要的菜打包回來再吃……
面對開發商的幾十萬補償誘惑,她的兒子想過妥協;面對斷水斷電的艱難,她的兒媳也想要妥協;孫子不願意在十幾平米的房子過年,也想要妥協,可妥協後,幾十萬能花多久,沒房沒錢之後,他們又能住在哪裡,老太太依然帶著一家苦苦堅守。
因為開發商的補償,給的房不夠家裡四口人住,給的錢又不夠再買一套房。
可十幾平米的房子,又如何在幾乎所有拆遷戶都搬完的前提下,獨獨只給她一家恩惠,想要用十幾平米換一套兩室一廳、或者是三室一廳,甚至想要多分一套房子,無疑是“貪”,不滿足。
可李老太都八十多歲的老人了,人生已經到了有今日沒明日的地步,她如此執著於以小換大,“貪”更多的利益,無非是為了自己子孫後代,就像她對自己孫子說的“我們要不是為了你,我們三個人,哪不好躺啊”,她“貪”那麼一些親情。
可最後,被無情地壓死在瓦礫之下,人生的最後階段,為了這一片瓦,也死於這一片瓦,何其可悲。
臨終前,她的兒子說:你要死,也要撐到我們分到房後;她的兒媳婦說:你摔斷了腿,盡是給我找麻煩;她的孫子說:我才不願意在這裡過年,最後,她用命為子孫換來一套裝修好的三房一廳,她的媳婦說:捨得捨得,有舍才有得,甚至在外人面前,一家人對李老太的死三緘其口。
李老太在燭光下過得最後一個年,和在街坊勸她搬走時,她站在門口的默默流淚,甚至在死之前,在地上匍匐的慘狀,深深刺痛了我。
她“貪錢”,也“貪情”,而她的“貪”,卻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用自己行將就木的軀體,為子孫“貪”那一方之地,她的死,只換來一套冰涼涼,沒有溫度的房子和沒有溫暖的“親情”,可悲可憐。
人,想要得到,必有付出。宋思明,他既要與姜淼淼婚姻裡的既得利益,也拒絕不了海藻的青春帶給他的無限誘惑,可婚姻,從來都容不下第三者。
郭海藻,她沉陷宋思明的無所不能與衣食無憂裡,也離不開小貝的關懷備至和與小貝婚姻的美好期待,可愛情,從來都容不下背叛。
李老太,她頑強地為一套房子抗爭,也僅僅為了自己艱難求生存的子孫,可翻身的機會,從來都不是唾手可得。
最終,他們都在各自的“貪”裡迎來最悲慘的結局。
在他們想要得到更多的同時,其實,暗地裡已經為各自得到的東西標好了價格。
或早或晚,價高價低而已,沒有一絲僥倖。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