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知名時尚雜誌GQ發表了一篇以盤點227事件為引子的文章,並以肖戰和肖戰粉絲為主要的批判視角,來反思中國的粉絲群體,引發了輿論正反的聲浪,一度登上熱搜前列。
我認為GQ這篇文章,雖然標榜專業性,但是恰恰專業性不夠,至少犯了三個錯誤。
談三點看法:
1、文章試圖訴諸權威,但是卻並不權威。訴諸權威這一點本身沒有錯。227事件也好,以及其他與粉絲群體、娛樂產業、精神文化有關的話題也罷,專業媒體就應該請專業人士發表一些意見,這也是對紛紛擾擾的輿論的有力補充。
但是,這篇文章標榜權威,但是:1)作者是虛擬的名號,沒人知道她是誰。2)也沒有介紹,作者有哪些從業經驗。
作為一篇標榜權威的文章,可以說這種訴諸權威的做法一點意義都沒有。
因為別人無法透過他的過往經歷來判斷這篇文章的觀點是否靠得住。
當然,匿名也不是可以。
雜誌也可以解釋,是害怕被某些粉絲攻擊,所以進行自我保護。
但是,這樣做就沒必要用這種體例了,直接用觀點說服人即可,沒必要再標榜自己的權威性。
否則,你標榜權威,卻不告訴大家權威在哪裡,就像有個人寫篇論文,洋洋灑灑曬了一對資料和引文,別人問他出處,他就是不告訴,只告訴你不用質疑。這可不是嚴謹的治學態度,更像害怕別人看破不夠權威。
另外,權威難道就不可以質疑嗎?權威不見得講的都是對的。無論是不是權威,最終都是要以理服人,而不是用身份壓人。
2、文章用了很多新鮮的詞來解讀,但是通篇內容“為賦新詞強說愁”。這個文章幾乎用了去年一年比較熱的詞彙,如內卷、996等等,大有標新立異感。
然而,細究其觀點,幾乎是不成立的,或者說是一種老調重彈。
首先是他說的親密關係消費的問題。
認為偶像產業本質是消費人對親密關係的需要,這個觀點本身是沒有錯的。
但是,這種觀點並不新鮮,而且也不是粉絲偶像的專屬。
人類就是社會關係的集合,而其中比較主要的就是親密關係(有親密關係,然後才有親子關係、家庭關係)。我們大部分的產業鏈,都是和親密關係有關的:房地產、教育、服裝、化妝品……可以說,都是親密關係需要的延伸。
具體到文藝作品、文化產業。可以說,整個人類文藝作品和文化產業的核心也是講親密關係或者以親密關係為主軸的人際關係。《詩經》被人們記住的幾首,不就是講情愛的?西方文藝復興的經典之作《十日談》,不是講情愛的?
因此,把這種具有普遍意義的內容,拿來做結論,看不出有什麼實際意義。
其次,談耽美文化現象。
當然,他們本土拍攝BL作品題材的演員,也有比較高的知名度,也有各自的“頂流”。
因此,如果說耽美是迎合某些女性的需要,那麼也該是從東方社會女性的需要角度來談,才比較符合實際。
我個人認為,這主要是因為歐美文化下,同性戀已經不是一個禁忌,而東方社會,即便有些地方已經允許同性婚姻,整個社會還是比較保守的。
而這種保守往往和對女權的壓制、對性需求表達的壓制,是同源的。
而女性群體被壓抑的心理需要,以及更廣泛群體對整體壓抑的不滿,最終是透過耽美題材進行文化層面的釋放。
這種現象的背後揭示了什麼?
1、BL題材雖然推動了LGBT的能見度,但是這類題材的重點,其實並不是講LGBT。
2、“雙男主”,更多還是滿足了女性群體對不同型別男性的需要,這是耽美類題材的“優勢”,因為男性主角人數多。
女性群體把自己代入成“另一個男主”,反倒是其次的。
而這恐怕也是肖戰部分女性粉絲不滿女性化肖戰的一個深層原因。
因為,她們喜歡的還是男性角色的明星,而不是“女性化”後的明星。事實上,肖戰本人也不是這樣的。
這一點,作為一種情感折射,其實也普遍存在於其他男性明星身上。
另外,同性戀的愛情和異性戀的愛情,真的有那麼大的差異嗎?
其實,糾結於一部作品是不是耽美題材,本身是一種歧視和偏見。耽美題材的未來方向,是最終不再有這類題材,和其他異性戀作品一樣,都是在談情說愛,在探討人對情感的基本需要,本來就沒必要專門單獨拿出來說。作為學者,也應該有這個人文關懷的高度。
因此,作為文化類的研究,卻沒有進行文化比較,缺乏了至關重要的多元文化視角,得出的結論又怎能說是公允的?
再次,談所謂追星996。
我認為這純粹是詞彙誤用。
舉個例子,按文章的標準,那麼很多人喜歡打遊戲,停不下來,能不能說是遊戲996呢?
再舉個例子,很多人刷手機短影片,停不下來,能不能說看影片996呢?
實際上,職場996的問題是自己不想996,但是迫於制度性的無奈,不得已而為之。
而追星也好,遊戲、刷手機,無論是否有人刻意引導,但是終究是自己在這個過程中有快感,是享受的。
把追星視為為某個偶像打工,我認為這是完全矮化了追星女孩和男孩。
實際上,在追星的過程中,他們更多是寄託了自己的情感,或者是一種情感的釋放,這和打遊戲、刷影片有相似性,不是卑微地、像為老闆打工一樣的勞動。
你打遊戲,你會認為你是在為馬化騰打工嗎?
你看短影片,你會認為是在為張一鳴打工嗎?
即便最終的結果是他們的腰包和股票上漲,這和你被他們僱傭也是兩碼事。
總而言之,這篇文章看似提出了很多“理念”,又用不少語言“包裝”,似乎是想突出專業,但是都禁不起細究。
3、真正該談的問題,反而避而不談。首先,227事件爭議的實質是什麼?
落腳點在舉報是偽命題。
舉報是公民的權利,你可以說不讓別人舉報嗎?誰又有這個立場說“不允許你這麼做”這番話?
而且,“惡意舉報”你認為就會隨便成功嗎?
問題是,舉報為何會成功,什麼樣的舉報會成功?
227事件背後,真正的問題是關於ylzy的邊界問題。
而這個問題,肖戰作為中國的偶像明星,失聲才是常態,發聲反而不正常了,這就是中國的國情。
不談,才是包括他在內的全體中國偶像明星的生存之道,逼迫他人為這樣敏感的話題發聲,是居心不良的。
反問,你們雜誌不也失聲了嗎?
你們自己不也繞開不談?
其實,這個問題如果不是公眾人物來談,作為一個學術問題也不難談。
放眼全世界,任何的ylzy都是有邊界的。這不是我們在這裡說,西方經典的思想類書籍,也都這麼說。
比如,網路暴力類言論,就不是言論自由允許的,包括對公眾人物的網路暴力。
其次,是關於人的獨立性的問題。
這些文章有一個通病,就是認為某某人的粉絲就是一群思想和行為完全一致的“殭屍”,別人指哪打哪,絲毫沒有自己的個性。
如果這一點真的成立,那才是值得警惕的,而不是數落粉絲的偶像:你怎麼不讓這些“殭屍”按我(批評者)所設想的來做?
因為這種聽任別人指揮的“殭屍”狀態本身是可怕的。
當然,我不認為這一點真的成立。
我們現在對於“粉絲”的定義出了問題。
但是,我怎麼會認為自己對這些人有管理權、領導權?有人用“引導”,我認為這也是不存在的。
頂多說“倡導”,也就是我倡議這麼做。至於別人怎麼做,是別人自己的權利,誰這麼自戀,覺得自己有資格引領別人怎麼做?
我認為“粉絲”這個詞在中國被汙名化了,或者說要重新定義一下“粉絲”是何意了。
英文的用法是“follow”,關注者,我認為這個詞比較準確。關注,是一個動詞,是不帶情感色彩的詞彙。
事實上,關注一個人,可能是對其有好感,也可以是討厭一個人,可以對其一部分有好感、對其另一部分無感,甚至可能只是隨手一按。
把這些人都認定為是一群毫無主見的“殭屍”,被關注者怎麼說就會怎麼做,這是在侮辱這群關注者的智商。同時,這種導向和思想本身才是問題:
或許在這些人眼中,這些“粉絲”的問題是粉錯人了,沒有粉他們或者他們喜歡的人或事。
只要粉他們或他們喜歡的人或事,那麼怎麼“殭屍”、“瘋狂”都無所謂,都是合理的。
娛樂偶像有沒有試圖剝奪自己粉絲的獨立思考能力?
至少我沒覺得被點名的那幾個明星有,也不認為其他的偶像明星有這種企圖。
但是這些人倒是有這種企圖心。
最後一點,但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網際網路並沒有促進人類對話,反而在加劇對立。
過去,我們都在自己的圈層裡,不太有機會與別人對話,瞭解別人的所思所想,因此反倒是對別人有一份敬畏心,願意尊重每個圈層的邊界。
去年以來,可以說各網際網路的圈層都在“破圈”,大家都在試圖讓別人聽自己的。
別人跟自己不一樣,就要打擊和排除異己。
這種想象不僅出現在高度粉化的微博,而且在其他的網際網路平臺也廣泛存在。
網際網路本意是希望讓各行各業的人能夠連線起來,現在看來技術是一把雙刃劍,反而造成了嚴重的族群對立和撕裂。
而且我認為,隨著流量經濟成為主軸,這種對立和撕裂會更加突出,因為沒有對立和撕裂,哪裡來那麼高的流量呢?
而網際網路平臺的推薦機制遵循“你喜歡的,我就更多推薦你”,也會進一步導致網民“烏合之眾”化,因為你只能看得到順著你的內容,很少有機會看到整個真實輿論的狀態,很容易因為這個世界上,你是“大多數”,而別人與你有不同意見,都是“洗白”,沒想過,這個世界上很多人就是和你的喜好和看法不同,應該予以尊重和傾聽。
可惜的是,GQ這篇文章,似乎是想從專業角度談談問題,但是碰到上面三個真正值得思考的問題,反而一個都不不談,這種“媒體失聲”才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作者 | Arthur Chen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
簡介:心理圈稀有性別男顏值高諮詢師,長相年輕、內心成熟的代表人物。座右銘:惜時惜人。諮詢小時數:3500小時,研究方向:職場心理、婚戀兩性、身心疾病、朋輩心理輔導。近期關注:要事第一、正念減壓、網路時代人際溝通。
編輯 | 一杯咖啡全媒體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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