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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涉毒明星,該不該“一次吸毒,終身禁演”?

喬志峰

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建議,將“一次吸毒,終身禁演”寫進法律法規當中,整治明星涉毒亂象,促使娛樂圈形成不敢涉毒的良好風氣。

朱列玉代表表示,公眾人物吸毒對社會,尤其是青少年群體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樹立不良榜樣,影響青少年是非觀的形成;允許吸毒藝人復出,會玷汙娛樂圈風氣。規定“一次吸毒,終身禁演”,可以加大明星吸毒成本,形成一定的法律威懾,有利於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的有效開展,對淨化社會風氣、倡導健康價值觀具有深遠影響。(3月1日北京日報客戶端)

不久前,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布新制定的《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規定“劣跡藝人”將受到協會會員單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聯合抵制,且須在聯合抵制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才可繼續從事演出活動。很顯然,朱列玉是將吸毒明星從“劣跡藝人”中單獨提溜出來,建議給予更嚴厲的處罰。

曾幾何時,春晚總導演哈文提出“不用有汙點和道德瑕疵的演員”,著名演員濮存昕則表示,也要給涉毒明星一口飯吃。他認為,“我覺得可以讓這些犯錯的名人一段時間不演出。他們應該真正有效地戒毒,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給社會以正能量的宣傳。當然,也要給他們一口飯吃。”他說,“用專業的口吻說,他們是戒毒人員,同時也是受害者,我們不應該有歧視,要用人性的關懷對待。”

當時的背景是:濮存昕正擔任預防艾滋病宣傳大使,王學兵等演員因涉毒被抓一事也引起了他的關注。

對濮存昕的觀點,有人稱讚他“厚道”,不以一次過錯就完全否定一個人。同時,也有人質疑他“和稀泥”,婆婆媽媽,過於寬容就是縱容。

實際上,不管是濮存昕還是哈文,抑或是朱列玉,他們的觀點都有現實的依據,在一定範圍內都是有道理的。

2020年6月24日,中國禁毒網釋出的《2019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中指出,截至2019年底,中國現有吸毒人員214.8萬名。報告中特別提及,演藝人員是濫用大麻的主要人員。毒魔招惹不得,請魔容易送魔難。很多專家和醫生都反覆呼籲和提醒:珍惜生命、遠離毒品的關鍵在於“拒絕第一次”。可是,在所謂“毒品可以激發創作靈感”的荒唐說法誘惑之下,不止一個有才華的藝人忍不住嘗試了毒品。羅琦、零點、景崗山、張元、滿文軍、寧財神等等,這一長串“毒星”名單看得人觸目驚心。因此,強化對明星吸毒的打擊和處罰力度,確有必要。

不過,很多事情都不是絕對的,人的脾性和品行也是會改變的。對那些情節惡劣,並且屢教不改、反覆犯同樣錯誤的明星名人,實施封殺無可厚非,甚至可以說是必須的。而對於一時糊塗偶爾失足,並且認識到自身錯誤、決心痛改前非者,則應給予必要的人性關懷。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即使有的明星出過問題,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就一無是處,就再也抬不起頭來。俗話說得好,“浪子回頭金不換”,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不僅能夠“治病救人”,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負面典型”重新做人,也能發揮教育引導作用,起到匡正社會風氣的效果。

現實中不乏“毒星”知恥而後勇、浪子回頭金不換的正面例子。比如,因涉毒遭拘留14天的歌手滿文軍,先是透過北京電視臺《法治進行時》節目向公眾正式道歉,隨後將演出所得22萬元收入全部捐給了他所幫助的腦癱兒童專案。滿文軍當然犯過錯誤,而且還是非常嚴重的錯誤。滿文軍的復出,不管是真如他自己宣稱的那樣完全是為了公益事業,還是像不少人懷疑的那樣疑似“作秀”,但畢竟,他這樣的善舉是值得稱道的,也是應該鼓勵的。

而實際上,對某些涉毒或犯了其他錯誤的明星而言,“有口飯吃”不是太大問題,畢竟他們此前收入豐厚,有一定的積累。即便暫時沒有演出和吸金機會,保持正常生活應該還是能夠做到的。因此,相對於“給他們一口飯吃”,更重要的是祛除對改過自新者的歧視和偏見。更不要揪住不放,非要將其打翻在地,並且還要踏上一萬隻腳。

在對待明星犯錯的問題上,還是應當理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該嚴厲的必須嚴厲,該寬容的就應當寬容。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問題明星能夠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不要一錯再錯。路都是自己走出來的,方向還得自己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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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97之後張子強出事,崩牙駒也出獄,為何向華強兄弟可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