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3人中,2月28日被捕的7人沒有被要求籤署保證書,3月2日午間12點被釋放。而3月1日被捕的14人被要求籤署保證書後,於3月2日下午3點被釋放,3月2日被捕的2人被要求籤署保證書後,於3月2日下午4點左右被釋放。
臘戌民眾表示,2月28日,有8人被抓,但臘戌警方則表示,只抓捕了7人。這7人都是學生。
一個月時間,被抓捕、起訴、定罪的人達到1213人,死亡人數達到30人左右政治服刑人員關愛協會(AAPP)釋出資訊稱,從2月1日至3月1日,緬甸全國範圍內,被抓捕、起訴、定罪的人達到1213人,死亡人數達到30人左右。
根據政治服刑人員關愛協會(AAPP)的統計資料得知,其中,被定罪的有4人,被通緝的有61人和被釋放的有300人。截至3月1日,被抓捕、起訴、定罪的人的數量有913人,死亡人數達到30人左右。
AAPP仰光辦公室負責人吳昂妙覺稱,以前,街區內發生軍警開槍驅逐示威民眾事件,現在仰光也發生了軍警開槍驅逐示威民眾事件。當發生這樣的事件的時候,我們看到了示威民眾遭到不公正的毆打和抓捕事件。被逮捕的人被強制送到車上,路上還有民眾被打的景象。
仰光市民眾主要聚集在咩尼貢、勒丹等各個地區,開展反對軍方的遊行示威活動,軍警會在一些地方使用橡膠彈、催淚彈、震爆彈來驅逐示威群眾,因此造成人員傷亡。
AAPP釋出訊息稱,像緬甸軍方這樣驅逐示威民眾,與《日內瓦公約》和《世界人權宣言》不符。目前,因為發生了觸犯人權的事件,國際社會僅僅發表宣告是不夠的,需要採取有效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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