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我們之前談論的《娛樂至死》這本書完全是靠“娛樂至(致)死”這個詞火起來的,那麼《生命不能承受之輕》是靠“媚俗”火起來的。也就同《娛樂至死》一樣,可能很多人連書都沒有讀過,便張口一個“媚俗”,閉口一個“Kitsh”。
然而尼爾·波茲曼並不認同“娛樂致死”,而米蘭·昆德拉所說的“媚俗”其實應該翻譯成“自媚”(譯者譯反了)。
“Kitsch”這個詞80年代末中國讀者在昆德拉那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已經遇到過。但是這本書中文譯者將它的意思譯反了,譯成了“媚俗”,即討好別人的意思,而這個詞更準確的意思是“自媚”,即討好自己、迎合自己。一般現在學界譯為“刻奇”,這個音譯出於無奈,但是總比譯反掉了好一些。
書籍簡介《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我高中讀過的小說,實不相瞞,當時覺得特別無趣乃至失望。
我們可以先看一下,這部小說在百度上的介紹:
看懂了沒?是不是覺得很懵?什麼輕與重,什麼靈與肉,彷佛自己讀的不是小說,而是一本哲學鉅作。
再看下一個介紹: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一部意象繁複的書,其中裝載了多種涵義:被政治化了的社會內涵的揭示、人性考察、個人命運在特定歷史與政治語境下的呈現,以及對兩性關係本質上的探索等。昆德拉將這些元素糅合在一起,寫成一部非同凡響的小說——其中既有隱喻式的哲學思考,也有人的悲歡離合的生命歷程的展現。
簡單提煉一下,講政治、講兩性,這一下就能隱隱感受到了為什麼這本書會負有盛名了吧。所以再讀時,才感覺到了這本書的奇妙之處。
海王從良主人公托馬斯是一位醫生,十年前離異,之後過著快活的單身日子,發展了很多的“性友誼”。直到遇見特蕾莎,他不可救藥地愛上了她,並娶了特蕾莎為妻。
然而,托馬斯的風流浪蕩,給特蕾莎造成了很大的精神痛苦,而感知到特蕾莎的這種痛苦又反過來刺痛著托馬斯的同情心,他對特蕾莎十分內疚,但是對自己的行為無可奈何。
“促使托馬斯追逐女性的不是感官享樂,而是征服時刻的這一慾念。”
從本質上,托馬斯認為愛和性根本是兩回事,他和別的女人做愛,但絲毫不妨礙他愛特蕾莎,並且只愛特蕾莎。
看看,堪稱當代海王——“我愛的只是她們的身子,我的心永遠屬於你。”
特蕾莎是一個傻姑娘,她相信託馬斯是愛自己的,但是卻沒有辦法不為別的女人吃醋,她想做他的唯一,希望在托馬斯能看到自己的靈魂,並且發現它與其他女人的不同。
所以姑娘們,永遠不要抱著浪子會為你回頭的這個幻想好嗎?
因為原生家庭的陰影,特蕾莎堅持看書,學習,思考,就是為了找到真正的自我。因此,托馬斯和其他人擁抱做愛,則重新將特蕾莎扔回沒有靈魂的世界裡。這是她唯一無法接受的事情。
感覺自己和其他女人沒有區別,這種危機感,讓她在睡夢中也有瀕臨死亡的不安和窒息感。
在特蕾莎看來,肉體與靈魂是不可分割的,而靈魂是沉重的。她一生都揹負著沉重的愛和對自我的追尋。
而托馬斯拒絕沉重,甚至卸下了對父母和兒子的責任,放棄了自己心之嚮往的職業發展。在他看來,發生的事情就已經是必然,如果有必然,那就是自己選擇的、已發生的一切。
二人真正的和解是在去到鄉下定居之後,特蕾莎意識到自己對托馬斯的管控、意識到自己的人性弱點,才發現原來是自己一直在往下墜落,而托馬斯一次次地托起了她。
同時托馬斯也厭倦了周旋於不同女人間的生活,受盡同理心和內疚的折磨。而因自己的一篇文章,接踵而至的麻煩讓他和特蕾莎不堪重負。
鄉下定居,之後小狗卡列寧的去世,終於終結了特蕾莎的情感跋涉。
托馬斯意識到,生命一場,不過是一場虛無。沒有什麼是真正放不下的,女人、世界,也不過如此。
“歷史和個人生命一樣輕,不能承受地輕,輕若鴻毛,輕若飛揚的塵埃,輕若明日即將消失的東西。”
而對於他們二人而言,曾經壓得自己喘不過氣的重擔,都因為守候在一起而消失了。在憂慮的形式下,充盈著的是幸福。
另一個故事畫家薩比娜本是托馬斯眾多情人中的一個,在因種種原因離開故土和托馬斯之後,她成為弗蘭茨的情人。
弗蘭茨是一位英俊的學術大家,有著貌合神離的婚姻。在愛上薩比娜之後,弗蘭茨選擇與妻子攤牌。但是薩比娜卻因此而離開。
曾經,薩比娜是弗蘭茨的夢想,是他在現實中想要追求的自由。甚至薩比娜的離開,也沒有影響到弗蘭茨繼續愛她,直到那種愛變得如同宗教般虔誠。
然而,薩比娜的自由恰恰是不留在任何人左右,她的一生只有兩個字:背叛。薩比娜要的是獨自一人走在路上,心無掛礙。
青春期時父親不讓她出門約會,中學後她去異地上學,學不被父親看好的繪畫藝術,嫁給離經叛道的浪子,當丈夫不再叛逆時與之離婚,而後離開故國四處飄蕩……
“對於一個永不知停息的女人來說,一想到要被永遠禁錮,不再能行走,那是無法忍受的。”
“她的悲劇不是因為重,而是在於輕。壓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而弗蘭茨的生命之重,便是夢想,開始是母親的幻象,而後是自由,接著是薩比娜和遊行。在生命最後一程,他恍然大悟,其實現實比夢想宏大和深遠得多。人應該活在當下,珍惜眼前之人。
總結和許多小說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說直指現代社會人類生存的困境——以怎樣的方式存在?托馬斯,特里莎,薩賓娜以及弗蘭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個體,昆德拉只提出問題,不回答問題,在無法重演的過去和無法預定的未來,我們只能在黑暗中摸索著前進,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價值光亮。
但作者也看到了後現代主義的悲哀,他們痛恨刻奇,卻又時時刻刻體現出刻奇。就像作者所說的;“不管我門心中對它如何蔑視,kitsh總是人類境況的組成部分。即使我們開始用懷疑的眼光看待一切,即使我們知道了自己的輕,那有如何,我們需要力量來撫慰我們時刻恐懼著的心靈,從這個角度上來說,上帝和科學是一樣的,刻奇和反刻奇也是一樣的。”人生就是一個異鄉者的旅行,轉瞬即逝,但這終究不能改變我們證明自己來過的信念,我們希望在這裡留下足跡,我們希望得到“重”,對於人也好,對於世界也好。所以就註定了我們被逐出伊甸園。輕與重,徘徊其間,驀然回首,又有幾個人能夠看清自己走過的路呢?米蘭昆德拉用他的哲思,向我們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