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寡20年後,亡夫竟然攜千萬身家歸來,可我,卻選擇了離婚
我對我丈夫的感情太複雜了,尤其是現在,我丈夫竟然還活著!他知道這二十年來我有多愧疚又有多艱難嗎?
我一直以為我害死他,以為他因我而死,每年他的祭日我都會去他跳河是地方待著,我會想象他的屍骨沉寂在河底,想想他的痛苦跟絕望。
這二十年來,我拒絕了好幾個男人的示好,就為因為對他的愧疚跟孩子的愧疚,我一個女人,從大好的二十四歲守寡到現在的四十四歲。
這二十年來,村裡人把我當掃把星就算了,我含辛茹苦養大的孩子都還記恨我。
這樣的情況下,我如何不痛,如何不恨?我不想再跟我丈夫在一起了,我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牽連。
在他再三道歉懺悔,再向我承諾把多少多少家產都交到我手上給予我富裕生活的時候,我更是告訴他,在我最需要他的時候他沒出現,那麼在我不需要的時候,他的出現就將毫無意義。
以及,他是盼著衣錦還鄉,覺得只有衣錦還鄉才能救回他那價值千金的面子,可這所謂的面子何嘗不是他的自私自利。他一直都考慮的是他自己。
這些年,他打聽過我們母子的訊息麼?
他被我嗆得無話可說甚至有些怒了,我心裡卻總算有些了些舒坦。
總而言之就是那一句,我無法原諒他,甚至於愧疚消失後我還狠他。他見我態度過於堅定也終於不再堅持了,只表示一點,兒子他要帶走。
兒子都已經二十一歲了,監護權這東西還存在嗎?去留還是我們這做父母的能決定的嗎?……雖然,我確實想讓我兒子選擇我,但我還是假裝淡定坦然地說:“隨意”。
亦或者,這個問題本來也是極複雜的,我捨不得我兒子,卻無法再給一個已然成年的他做決定,以及跟著身價千萬的父親走,確實比留在我這個窮酸母親身邊要強。
以後他讀研、留學或者工作都可以方便很多。
這些人雖然有周同,也就是我所謂的丈夫的幕後資助,我供養我兒子的學雜費生活費還是太艱難了,尤其現在我還四十四歲,不年輕了。
如果不是知道我真實年齡的,光看樣貌一定覺得我有五十了。苦難這種東西實在太熬人了。要知道當年周同年輕英俊,作為他妻子的我也不可能差到哪去。
只是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我兒子當真選擇了我,當著他父親的面,一如我毅然決然地要離婚一樣,他毅然決然地說:“跟你走?不可能,我這輩子都會跟我媽在一起,我爸早死了。當然,作為傷害我媽跟我的陌生人,我也一定會讓你付出代價。”
我兒子是學法,起訴了他父親這些人缺失的責任跟義務。周同也意想不到這樣的情況,憤怒之後冷靜,冷靜中再反省悔過,最終沒有走法律程式,他雙手奉上了一半家產。
看著那些做夢都沒敢想的錢,我跟我兒子都有些迷茫。我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一如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此刻跟周同的關係。
一切都只能再次交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