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一門表現“力”的學問,而“力”的本質是“能量”,“能量”的本質是“秩序”。什麼意思呢?
我們看下圖:
比如這幾匹馬,都使向前的力,或者說,這一群馬 都遵從主人的意志,這個意志,也就是主人要求這些馬所遵從的秩序,這樣呢,這些馬,就形成強大的動態的能量,這些動能,即我們所能看到或感受到的“力”量,所以說,也可以直接說:“力”的本質是 “秩序”。
“力”、“能量”、“秩序”這三者之間的關係為:一個秩序體中的多個“分秩序體”,都統一地遵循某種秩序,便會形成以這種秩序為本質的動態的能量,這種動能,即我們所能看到或感受到的“力”;而,每個分秩序體,都受控於這種“力”,同時也在表達這種力,或者說表達產生這種“力”的“秩序”;如果,這種“秩序”是由審美主體制定的,那麼,審美客體作為一個秩序體,其每個分秩序體,表達這種“秩序”的程度越高,則審美主體就會認為這個審美客體越美。反之,則越“醜”。
這段話,什麼意思呢?
這時,我們再來看這幅畫,站在馬車主人的角度上看,如果每匹馬都向前使勁,也就是說,每匹馬都遵從主人的意志,這個意志即所謂馬車主人所意願的秩序,就是說,如果每匹馬都向前使勁,而都遵循馬車主人所意願的秩序,那麼,在馬車主人看來,這個馬隊秩序體,即審美客體,就是“美”的;換句話說,如果有一匹馬,向其它方向使勁,那麼,在馬車主人看來,這個這個馬隊秩序體就和自己意願的秩序不一致了,就是“不美”的了,或者說是有問題的了,就要採取措施了,比如拿起鞭子抽打等,直到,所有馬兒都向前使勁,直到所有馬都遵循馬車主人所意願的秩序,馬車主人才能感到“美”,才能感到“好”,這事才能“了”。
我不知道,我說明白了嗎?那好,我們先拋開審美主體不談,重點談談審美客體所表達的“力”之“美”。
我們來看一下,這一朵鮮花,這每個花瓣,雖然所處空間不同,其形態也不同, 但他們都是對同一種盈滿蓬勃之能量的表達。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呢?這句話,的確稍微有點抽象。那好,我們來看這個圖,這個圖中啊:水受向右的壓力和向下的重力的共同約束,或者說,這些水受向右的壓力與向下重力的合併而最後形成的這“一股”力量的影響,每一股水,每一滴水,甚至每一個是分子,所處的形態雖各有不同,但都是對這股噴射“力”量的表達,而對這種“力”量的強烈的表達,形成了這種壯“美”的景觀。
我們再回頭看這朵鮮花,其每一片花瓣,都很嚴謹,很貼切地表達著這樣一種蓬勃崩發的能量。
所以,所謂“花開”,其實是花“被”開,是被什麼開呢?是被一種力量所開,被一種蓬勃崩發的“力”量“炸”開,所謂“美爆了”。
生活中,處處有美學,我們再來看這個孩子。
他天天吃,天天喝,身上積聚了很多能量,能量聚積而充盈蓬勃,你看這臉蛋,鼓鼓的、胖嘟嘟的,身上的每一寸面板,每一根汗毛,都彰顯著充盈蓬勃之能量而具有的力量,不難想象,這力量,會像吹氣球一樣催生這個孩子很快茁壯成長。這作品,具有非常好的表現“力”,多棒啊,多“美”啊!
我們再來看一幅畫作。這幅畫,每一筆,每一個線條都不同,每一畫,形態都各異,但每一筆每一畫,都體現了畫作者的意圖,為什麼每一筆、每一畫,都會體現作者的意圖呢,原因很簡單,因為,他不喜歡的,肯定不會往上畫啊,既然畫上去了,那肯是他喜歡的。而作者的“意圖”即作者所意願的一種秩序,但這種秩序的落地與實現,需要秩序體中每個分量或者說分秩序體,都嚴格地遵循這種秩序。這一幅畫猶如一個秩序體,這秩序體中的每個分量,即是每一筆、每一畫,也就是說,這每一筆每一畫,都要遵從作者所意願的秩序(即作者的意圖)。也可以講,作者的意圖,就像一種推“力”, 推動、並控制著這幅畫中的每一筆、每一畫,每一個區域性都遵循作者所意願的秩序,而這每一筆每一畫對這種“秩序力”的表達越高,越好,越充分,這幅畫則越具有我們常說的“非常高的表現力”、“非常好的表現力”、“非常充分的表現力”,尤其是對作者來說,則這幅畫就越“美”。
總之:美,是一種表達“力”,表現“力”的學問;而“力”的本質是“秩序”,所以,也可以講:美,是一種表達“秩序”,表現“秩序”的學問。
生活中,有很多美。春天來了,讓我們一起感受這:春“力”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