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於這件事,我覺得很好,去的人多了,可以拉動這個地方的經濟上漲,打個比方:比如每天去三百人,一個人每天吃飯最其碼需要10元,三百人就是3000元,一個人住一晚按10元,有100人住就是1000元,吃飯有成本,按百分之三十的利潤,就能淨掙900元,住宿沒什麼成本,去掉百分之十,淨掙800元,加到一塊就是1700元,一天1700,一月5萬多,一年就六七十萬,再加上路費買水等雜七雜八,相當可觀。所以說這是一件好事。
對於有些人說會影響拉麵哥的生意,那是胡說,拉麵哥都說了,以前每天賣五六百碗,現在賣一千多碗,不但沒有影響,而且銷量還上升了。
如果全國每一個村都有一個這樣的網紅,那經濟將會大幅度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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