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執業技能的提高,貫穿於律師執業的整個過程中。今天我就談談我自己在辦案後執業技能提高的話題。
我們律師辦理案件結束後,要進行案件歸檔工作,在案卷的檔案中有份《辦案小結》。我不知道其他律師是否認真填寫?可能有的人是為了應付公事,草草地填寫了一番,或者有的律師就根本沒有填寫,而是讓律師事務所內行政人員填寫的。
我們威海市司法局,為律師案卷中的《辦案小結》部分制定了範本,內容包括案件的經過、辦理的經過、案件處理的結果、案件的總結。
有的執業律師填寫的《辦案小結》的目的是為了應付整理案卷的規範或者是為了應付檢查;我書寫《辦案小結》的目的是辦理案件後,為了總結經驗、教訓來提高執業技能的。
我辦理過的案件都是由我親自書寫《辦案小結》的。
我的辦案小結去掉了八股文的形式。直接書寫案件的總結。一般不會書寫案件的經過、辦理的過程、案件處理的結果。因為這些東西在案卷中都能夠體現。事情的經過在訴狀中就能體現;辦理的經過,庭審筆錄就能體現;案件辦理的結果,從法律文書中就能體現出來。我覺得已經能夠體現的東西,就沒有必要再次重複了。辦案小結的重心與中心就是:辦案小結。所以我就把對案件總結的部分直接寫出來就可以了。每年司法局對於我的案件整理的情況予以了高度的表揚。前幾年山東省律師協會對威海市律師所案件抽查過程中,抽查到了我所,對我的案卷整理給予了較高的評價。在榮成市司法局2019年春天年度會議上,對於我的案卷整理工作給予了高度表揚。
案件的總結既包括對自己成功的總結,也包括對於自己教訓的總結。
案件的總結也包括對於對方及其代理人經驗的總結與教訓的總結。
案件的總結也包括法官對於審理案件的總結,以及怎樣處理律師與法官關係的總結。
案件總結也包括本案律師與委託人之間相關事宜問題的總結。
我個人認為對於案件的總結不能只寫總結成功的地方,不寫總結失敗的地方,應當進行全面的總結。這樣的總結才是客觀的總結。
總結自己的經驗,繼續保持、發揚;總結教訓,避免下次再犯,尋找應對策略。
總結他人的經驗,三人同行必有吾師;總結他人的教訓,以人為鑑,避免重蹈他人的覆轍。
對於與法官的總結,是總結采用怎樣的方法讓法官採納自己的觀點?怎樣尊重法官?以及怎樣讓法官尊重自己?怎樣既維護法律的尊嚴又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怎樣處置非正常局勢?以及怎樣評判法官判決的是否具有合法性與公正性的問題?
律師與自己的委託人的相關事務非常複雜、非常難處理。並不是律師給委託人進行代理案件,並且勝訴了,委託人就滿意了。
我以前對於律師辦理案件是否成功進行了這樣的評價:好律師的標準是別的人不能辦理成功的案件,而他辦理贏了就是好律師。
我現在對好律師作出的評判標準是:案件敗訴了,委託人還感謝律師的律師就是好律師。
人可能會有不同的價值追求。律師有不同的價值追求。委託人也會有不同的價值追求。
有的人有的時候為了金錢利益,可能就會喪失了做人的底線。這是永遠無法改變的現實。
我自己無法改變別人;但是我只能要求自己永遠不能為了金錢利益而喪失做人的底線。
我就是因為我每做完一件案件,均發自內心地寫出辦案小結,才會有執業技能不斷提高的過程。如果我們做完一件案件,不對案件進行完整的總結,可能對於自己的執業技能提高的就會比較慢。
我也是從年輕律師走過來的,我對於年輕律師的困惑有深深的體會,整天忙於承攬案件,整日為生計奔波,沒有時間與精力來研究執業技能的提高。我們當地農村有句話“割草磨鐮不誤工”。這句話也應當適用我們律師行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