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號運動玩家#
自古就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之說,意思是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離不開大自然的饋贈。可是,大自然的東西也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如果不加以保護,總有枯竭的時候。
比如,水中的魚類,由於過度的濫捕,造成很多河道的漁業資源稀缺。為了保護魚類資源,國家設立了禁漁期制度。禁漁期是根據魚類的產卵繁殖和生長的季節而定的,根據魚類的這一規律,內河禁漁期已從3月1日開始了,一直到6月30日結束,為期4個月。
我們都知道,在禁漁期間是禁捕不禁釣的(長江流域除外)。作為休閒娛樂性質的垂釣,一直都是允許的。但是,是不是隻要垂釣就可以,可以任意垂釣了嗎?答案是否定的。
就以廣東來說,雖然還沒有像長江一樣實行10年禁漁,但是全國性的,每年3月開始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還是一直都有。雖然娛樂性垂釣一直都可以,但是,有些釣魚方式是不給。
比如,作為廣東省的重點水庫,萬綠湖的流域範圍內,河源漁政等部門聯合執法,對於特用“滅絕式垂釣”的船拖魚皮鉤(也稱羊毛釣)、海竿陣、可視錨魚、船釣、長串鉤、網魚、電魚等方式非法捕撈(網、電捕另文敘述,在此不再多言)、"三無"船舶的查處。
還有,作為廣東省重點水域的珠江流域,也開展聯合執法。而且還聯合廣東、廣西兩省區的公安、漁政、海事、水利、交通運輸、珠江水利委員會等水上執法部門的船艇和執法人員組成聯合執法隊。對那些非法釣魚嚴懲。
我們都知可視錨魚,就是藉著釣魚的幌子,做著非法的勾檔。有人都會說,錨魚比釣魚好,對魚的傷害性小,而且還真正地取大放小。說白了,錨魚時的血腥場面不說,單就錨鉤就覺得可怕。對於錨魚的利害關係,網上早就定論,在這不過多去敘述。
海竿釣魚,雖然沒有禁止,可以用來釣魚,但釣魚人都講究適可而止。一個釣魚人使用一兩根海竿,甚至三四根海竿,都算過得去,沒人說你。但如果便用海竿陣,十幾根甚至是幾十根海竿齊頭插地上,明顯就是奔著漁獲去的,跟那些非法捕魚的人,有什麼區別?
另外一個需要注意的是垂釣的漁獲。這裡需要注意兩點:
一個是國家保護魚類是禁止垂釣的。很多人會說,野釣永遠不知道下一條魚是什麼魚,這是完全正確,釣魚人都知道,總不可能叫保護魚類不吃鉤。那釣到了怎麼辦?放生是唯一的辦法,千萬要小心不要把它弄死了。最好的辦法就是,釣到自己不認識的魚時,不管是不是國家保護魚類,都放生。
另外一個是漁獲千萬不要買賣。文中也說過,取得一定的漁獲再正常不過,但如果拿來賣,就成了交易,這叫非法捕撈,會受到嚴懲。自己拿回家吃上一兩頓就可以了,多餘的放生。
雖然說,一人一竿一線單鉤垂釣,是長江流域範圍內實行,其他沒長期禁漁的地方並沒有規定。但作為一個釣魚人,合規地利用規則,把好的規定吸進來,我認為是最好的。說實話,目前的釣魚人用手竿釣魚都習慣了雙鉤釣魚,在長江流域以外的其他水域,垂釣時使用一竿雙鉤,是非常合理,相信沒人說你。但如果還是使用多鉤釣魚,就說不過去了。
我個人認為,一竿一線雙鉤完全可以滿足釣魚人的需求,沒必要過於去違規釣魚。比如我熟悉的廣東地區來說,百分之九十的釣魚人都是使用單竿雙鉤或單鉤釣魚。所以很有必要把長江禁漁的好習慣,引用到其他地方。而且,從今年內河禁漁的執法來看,制定統一的釣魚規則,將很快會向全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