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許燕和焦曉冬自那日在婚姻登記機關相識之後,便開始了他們之間的故事。
許燕站在她的角度敘述了一大部分,剩下的只有焦曉冬可以補充完整。但即便沒有聽焦曉冬的訴說,見多識廣的任佳律師仍然可以大體預見他們之間都發生了些什麼。
他意識到,這個案子的確不是二十二點八萬多元借貸關係那麼簡單。這是一對曾經愛的死去活來的有情人翻臉無情的開始,如果處理的比較妥當,也可能就此恩斷義絕,煙消雲散;如果處理不當,也可能矛盾激化,一發不可收拾。這不僅有賴雙方的剋制和自控能力,而且與周圍環境、應對方式、審判過程與結果有關。除了需要嫻熟的掌握法律、運用訴訟技巧之外,最重要的是必須準確瞭解雙方的心理狀態,影響和引導他們善意對待這個訴訟,善意對待分手這個結局。如果忽視了這一點上,無論官司輸贏,社會效果都可能是不好的。
任佳律師透過對許燕所提供的全部證據的分析,確認原告所訴這兩筆借款中的第一筆二十萬元當初就是借款,雖然許燕沒有打借條,但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證實許燕自己承認是借焦曉冬的,而且承諾願付利息。後來許燕也是按承諾向焦曉冬還本付息的,這一事實雙方並無異議。但此後焦曉冬的行為使這筆款項的性質發生了法律意義上的變化,這是因為:當許燕因為兩人發生口角,一氣之下還本付息,焦曉冬收到之後的次日,又將此款原封不動的轉給了許燕,許燕第一次拒收,退回焦曉東,焦曉冬再轉給許燕,許燕經不住焦曉冬電話裡的軟纏硬磨,這才收下這筆款項。這期間雙方不只有多次電話聯絡,還有微信聊天記錄,可惜許燕在下定決心與焦曉冬分手之後刪除了雙方所有微信記錄,對自己主張此款系焦曉東主動贈與的直接證據已不復存在。但即便如此,鑑於雙方之前的關係和現有證據,亦足以證明這筆款項後來焦曉冬透過支付寶轉入許燕名下既不是借款,更非不當得利,而屬真真正正的贈與行為。即使焦曉冬現在反悔,因為此前早已交付並當即接受了贈與,故無歸還之義務。
後來焦曉冬在知曉許燕懷上了自己的孩子去醫院做引產手術時給許燕打款八千元,這個是自願支付的醫療費和精神撫慰金,自然更不屬借款,無償還之義務。
任佳律師對此案的分析判斷到這裡,已經對勝訴有了六成的把握。
不僅如此,他認為焦曉冬的行為已觸犯重婚犯罪,當然許燕也是同案犯。好處是她三個月前已經懸崖勒馬,救了兩個人。如若許燕當時跟焦曉冬一塊私奔廣州共同生活,分明就是一對重婚的罪犯。
如今焦曉冬不知對許燕表示感謝,反而腦羞成怒打這場官司,名義上討要借款,實則是變相報復,旨在羞辱許燕夫婦,冒著魚死網破的風險在玩火。任佳律師覺得很有必要親自去會會這個焦曉冬,勸說他撤訴,或者體面的和解處理此案,這樣對雙方來說,無疑是最好的結果。但焦曉冬會不會聽自己的,尚無一點把握,這讓他有些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