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這個詞,純粹的字面意思就是廣而告之。至少我們的大中央電視臺曾經是這麼說的,那時年少的我也是這麼聽的。甚至為小小的自己懂得了一個詞的確切意思而感到一點小竊喜。但世事就從來沒有這麼單純過。
真是蠻經典的一個廣告文案。首先給你一個感人的背景:美麗的女生,帥氣的男生從大學相戀一起出社會打拼五年。引起眾多年輕人對美好的幻想或者共鳴。
:期間搬家九次,並被房東催租。承接前面的美好,轉而透過絕大部分人都經歷過的搬家經歷,被催租的經歷讓人想起租房的動盪不安與焦慮。(五年搬家九次,也是挺優秀挺能折騰的)。
:接著買房了,有屬於自己的新家了。房子的居住性質也從冷冰冰的租房,變成了有溫度的屬於自己的家了。不用被房東催租了,眼淚也溼潤眼眶了。買了房子後,幸福美滿的生活就擁有了。多好啊!
其實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無論是誰都希望有至少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的。無論你是單身還是結婚了還是其他的什麼狀態。透過這樣一個起承轉合的故事去推廣一件商品,也是無可厚非的。畢竟幾乎所有的商品都是這樣做的。透過描述美好的生活場景與商品的連線,讓你去產生聯想,產生消費的慾望。但買房子,對大部分人來說,是需要謹慎權衡與考量的,僅僅基於感性的認知去做買房子的決定肯定是不可取的。
所以別急,文案裡還有兩個重磅炸彈:1,最初的幸福感來自愛情,而後的安全感來自房子。這是感性方面的大殺器,至少我感覺擊中了無數女性同胞與丈母孃的心。2,租房是消費,買房是資產。這是理性上的衝擊,至少看上去是對的,沒毛病的。但有多少人是真正具備買房做投資的專業知識和經濟實力的。在2021年的今天,已經不是那個買到房就能大漲,翻倍漲,幾倍漲的時代了。
所謂資產,也還分優質資產和不良資產呢!所以呢,廣告誘導性還是值得警惕的。不然你還真以為你買了他的東西,他就幫你把幸福的生活安排的明明白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