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要安心地掙大錢,葉曉明的這種做法一定不要學,那就是千萬不要借錢去投資,而且借的錢還是自己失敗後可能永遠還不上的錢。
俗話說得好,有多大頭,戴多大帽子,帽子如果戴大了,就很容易戴不穩,而且還會蓋住眼睛,看不清前進的道路,遇到危險還容易出大事兒。
葉曉明就是這樣的一個人,自己經營雅風音響店,慘淡經營也沒有掙多少錢,全部資產加上貨底子頂賬也就七萬塊錢,但是他卻想要25萬的股份,借債18萬元。
當遇到危險的時候,這種情形就讓自己無法做正常的判斷,妄念就會讓自己陷入抱怨的惡性迴圈當中。
比如,當得知樂聖公司起訴格律詩,要求賠償600萬損失的時候,葉曉明就蒙了,本來就認為惹不起林雨峰,這下連打官司的錢都出不起,那還不肯定輸。
於是乎,各種抱怨此起彼伏,沒有人認為能夠成功,抱怨到極致,再加上失敗以後的不可承受之重。
讓葉曉明說出了這段話!
葉曉明說:“這就是當初為什麼劉冰要提出讓丁元英投資的原因,歐陽雪的錢和丁元英的錢肯定不一樣,有啥區別咱就別說了,總之是欠丁元英的錢可以欠著,欠歐陽雪的錢不能欠著。如果敗訴,我損失了7萬投資不說,還得欠歐陽雪墊資的18萬,18萬吶,我哪年哪月能掙回來?哪年哪月能還清?”
事到臨頭了,看到掙錢無望的時候,才想起了當時沒有讓丁元英投資後悔了!
如果覺得不靠譜,那為啥還要往前湊呢?往前湊也就算了,那為啥還要借錢投資呢?
其實,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自己想要在這件事上佔便宜,丁元英投資,賠了錢可以耍賴。
歐陽雪投資,不是也照樣耍賴了嗎?
耍賴的最終結果,其實還是要退出的,因為只有這樣自己的未來才會是確定的,畢竟臉面跟性命比起來,還是性命重要。
所以,葉曉明才做出了那麼不要臉的決定!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葉曉明給自己戴了太大的帽子,試想一下,如果當時葉曉明手裡有30萬,投了25萬,那葉曉明還會像當時的表現那樣嗎?
再往小了說,葉曉明就投七萬塊錢,當個總經理拿工資,公司失敗了最多損失七萬塊錢,沒有負債。
恐怕葉曉明的反應也不會那麼大!
正是因為輸不起,所以才不敢輸,不願意輸!所以當危險來臨的時候,第一件事考慮的是應該怎麼保全自己,因為此時此刻自己的未來要比公司的未來重要!
在規劃自己未來的時候,對公司未來的判斷就會有失偏差!
這就是把自己置於危險地帶的最大隱患,輸不起,就不敢拼命一搏!
最後的話:無論是借錢炒股、借錢做生意,總之都不要超過自己能力承受範圍。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借錢去冒險,因為這個時候你的風險是加倍的。你不僅要承擔失敗後的財務風險,還要承擔決策時的心理成本,在這種情況下自己是處於劣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