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9歲的孟晚舟於2018年12月因美國逮捕令在加拿大溫哥華國際機場遭拘押,並被加方拘押至今。據環球時報3月5日路透社報道,加拿大溫哥華當地時間3月4日,加拿大檢察官在法庭上表示,在決定國家安全和地緣政治關切是否可以用來駁回美國對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要求這件事上,法官不是最佳人選。
孟晚舟辯護律師認為,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對媒體發表的言論顯示,他將孟晚舟女士作為對華貿易談判的籌碼。這意味著孟晚舟女士不會在美國獲得公平審判。加拿大檢方辯稱,如果像孟晚舟的律師所指出的那樣,她成為中美貿易戰中的談判籌碼,那麼加拿大司法部長才是做出這一決定的合適人選,而不是法官。
依照加拿大的引渡程式,在司法部長就是否引渡做出最終決定之前,將由一名法官首先裁定引渡請求是否合法。孟晚舟的律師團隊試圖說服法庭撤銷此案,並指出孟晚舟女士已成為中美貿易戰的談判籌碼。但加拿大檢察官羅伯特·弗雷特辯稱,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無法確定華為是否確實對美國構成了“國家安全威脅”的。
加拿大檢方罔顧事實,揣著明白裝糊塗!據央視新聞3月6日訊息,加拿大引渡法專家刑事律師蓋裡·博廷稱,任意逮捕(孟晚舟)之所以發生,是因為美國的檢察官決定起訴華為違規,他把一些個人當成起訴物件,這就是任意而為,當美國的某位檢察官基於徹底的偏見,透過司法部門提出(引渡)要求時,這不是任意還能是什麼?加拿大本來應該對此有所警覺並予以拒絕。蓋裡·博廷表示,加拿大執法部門逮捕孟晚舟的行為完全違反了國際法。
目前孟晚舟案圍繞“政治干預”分支的法庭辯論,於加拿大當地時間4日結束。按照法庭的排期,本案將在3月12日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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