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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文/渝夫·河北石家莊

  編輯/桐言·遼寧瀋陽

  尾聲 魂歸何處?天涯無處不故鄉

  (九十三)

  正月初六早上,李良開再次把四個兒子叫到床前,商量自己死後的埋葬地點。

  儘管知道父親很開明,但李良開對死亡毫不避諱的舉動,還是讓四個兒子深感意外。尋遍整個梓第村,包括附近的幾個村子,活著的時候給自個兒選墳地,李良開即便不是第一人,恐怕一時半會也很難找出第二個來。

  李良開相中的埋葬地點,不是李氏先人長眠的團田祖墳,而是離團田較遠的一塊水田。那裡背靠松林,左右各有一條小溪,放眼遠望,視野相當開闊,還正對著遠處的一座主峰,據說是個上好的風水寶地。但比較麻煩的是,這塊水田並是李良開家的,甚至不是唐家巖李氏族人的,而是歸屬於袁春福的堂弟袁春壽。

  事不湊巧,袁春壽和李良開從小就是一對死敵,年輕時還打過架,這些年關係一直不融洽,一見面就熱嘲冷諷地互相掐,誰也不服誰。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李良開並沒有和袁春壽談過這事。因為在他看來,憑兩人的緊張關係,如果直接面對面去談,肯定談崩。

  李良開的意思,是讓四個兒子選出一個代表,以晚輩的身份去和袁春壽商量。李長建議由二哥李遠去,說他在部隊是個副旅長,在兄弟四個中官最大,見識最多,口才也最好。李源卻不同意,理由是二弟的脾氣太暴躁,弄不好會和人家吵起來,急眼了還有可能動手。商量了好一陣子,最終確定由李源前去協商此事。

  大過年的,李源自然不能空手前往,帶著兩瓶詩仙太白酒,兩斤紅糖,兩條紅梅香菸,全是雙份的,顯示了足夠的誠意。去之前,兄弟四個還商定,只要袁春壽同意,哪怕給他一筆錢,或者其他任何條件,都可以商量。

  事實證明,李良開的擔心不無道理,袁春壽並沒有給李源面子,沒收李源送去的禮品,甚至連門都沒讓李源進。袁春壽摞下兩句話:“李良開要埋在這兒也行,讓他自個兒來求我。要不,這地兒誰也不給,我留給我自己,死後就埋在那裡。”

  李源就這樣被攆了回來。另外兄弟三人很生氣,大罵袁春壽不是個東西。李良開卻很淡定:“讓我去求他,門都沒有!這樣,還有一個地方,就是柏樹樑再往上走一點,咱們自家的地,我看那裡也不錯。先把我埋在那裡,到時再給你們媽媽留個地方。你們願找人看看風水也行,不願找人看看也沒關係,說白了就是個墳堆,沒什麼實際意義。你們還有別的意見嗎?這事就這麼定了。”

  “我說老漢,我就搞不明白了,您到處找地方,怎麼就不考慮團田?那是咱們老李家的祖墳,高祖埋在那裡,爺爺埋在那裡,叔叔輩的也有人埋在那裡,你又不是沒有資格。”李遠口直心快,把家人的疑惑說了出來。

  “我考慮團田幹啥子?那是先人呆的地方,我去湊什麼熱鬧?”李良開亮出自己的觀點,“祖墳風水好,但不能都打破腦殼往裡擠啊。都去,哪裡埋得下?把先人們攪得不安寧,本身就不合適嘛。”

  接著,李良開講了一個與祖墳有關的真人真事,以此佐證自己的觀點。

  故事發生在離梓第村幾十裡外一個山村的林家大院,故事開始的時間則要追溯到二十世紀初。那一年冬天,帶著和亡夫生育的遺腹女改嫁給林老二的當天,林家大院的當家人、剛過古稀的婆婆明確告訴時年二十歲的谷氏一條家規:如果生不出男丁,死後進不了林家祖墳。谷氏自恃年輕,又有一個據說一準能生兒子的肥臀,便沒把婆婆的告誡放在心上,還在結婚當晚挑逗初婚的林老二:“你說,想讓我給你生幾個兒子?”

  不料命運弄人,接下來的十一年裡,谷氏連續生了七個女兒,被左鄰右舍戲稱為“七仙女她媽”,有的乾脆叫她“王母娘娘”。

  眼看林家其他五兄弟都有了兒子,有的一生就是四五個,林老二對谷氏的態度越來越差。手腳和嘴巴都不再利索的婆婆倒不公開表示自己的不滿,只是一次又一次在谷氏面前嘮叨:“老二媳婦,你得抓緊啊,要不怎麼進祖墳?當孤魂野鬼可不是什麼好事情。”

  好在上天還算公平,三十三歲那年,谷氏終於生了一個八斤重的胖大小子。八十三歲的婆婆大笑三聲,誰知一口氣沒上來,竟然樂死了。因為正在坐月子,谷氏沒能親自把婆婆送進祖墳。

  兒子滿月那天,谷氏去祖墳祭奠婆婆,一邊哭一邊尋思:這裡終於有我的一席之地了。

  林家的祖墳在一個小山坳裡,後有凸起的山巒為靠背,兩旁各有一條由高至低的小山樑,使得整個墳地像一把官椅,看起來很有氣勢。

  拜祭婆婆時,谷氏發現林家祖墳的空地已經不多了。她大致算了算,到林老二他們這一代,六兄弟加上六妯娌,至少有一個人不能埋在這裡。

  谷氏擔心的問題,林家人都意識到了。婆婆在世時也提到過這個問題,最後全家人達成共識:除了林氏男人,林家媳婦只要生過兒子,誰先死誰先進祖墳,並按照男左女右老規矩依次排列。

  谷氏琢磨著,自己是林家的二兒媳婦,後面還有四個妯娌,無論如何,她都不會是最後去世的那一個。也就是說,從打生了兒子,谷氏不再擔心能不能進祖墳這個曾經讓她寢食難安的問題。尤其是發現自己身子骨因生孩子太多而日漸虛弱的時候,谷氏的心裡就更有底了。

  轉眼,五十年過去了,年過八旬的谷氏從清朝走到民國,再走進新中國,當上了曾祖母。期間,她先後把林家六兄弟和四個個妯娌送進了祖墳,只留下比她大五歲的大嫂。大嫂的身體一直很硬朗,自信能活過一百歲。每當大嫂憧憬成為百歲老人的幸福時刻時,一心想佔有祖墳最後一個位置的谷氏暗自得意,充滿了幸福感。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飛來橫禍。谷氏過完八十三週歲生日的第二天,八十八歲的大嫂突然中風了,腦部大量出血,被緊急送往縣醫院的重症監護室。聽說大嫂生命垂危,看到大房的後人們開始提前張羅壽衣、棺材等後事,谷氏的心裡長了草,甚至有些驚惶失措起來。

  話說這天早上,兒媳婦哭哭啼啼地跑進谷氏臥室,準備把大媽在醫院去世的訊息告訴婆婆時,卻發現谷氏用一根套在床頭的麻繩勒緊脖子,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谷氏原本想死在大嫂的前頭,搶先佔有祖墳的最後一個位置,不料卻與大嫂差不多死在了同一時刻。

  為了爭搶祖墳的最後一個位置,大房和二房的後人們鬧翻了天,甚至還大打出手,最後不得不請族長出面,協商解決的具體辦法。協商了半天,大房和二房的後人各不相讓,都堅稱自家的老人先嚥氣。其他各房的後人都來相勸,結果無濟於事。

  最後,族長提出一個折衷方案:兩位老人都不往祖墳裡埋,並且從此林家祖墳再也不準埋其他任何人。

  方案通過後,谷氏的兒子和七個女兒全都哭開了:媽媽,您死得好冤啊!聽二房的後人如此哭訴,大房的後人又不幹了:自己吊死的,喊什麼冤?害得我家老太太進不了祖墳,還好意思喊冤?一場家族衝突就此展開。從此,林家大院的大房、二房的後人們成了冤家,老死不相往來……

  【桐言無忌】

  農村直至現在仍然有這種習俗,死後入祖墳塋。但是其中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說農村沒有後人的人,也就是沒有生兒子的人,死後不讓進祖墳。

  為什麼呢?因為祖墳山是代表同一家族、氏族發脈之地、發子延孫、人丁興旺、後代子孫繁衍生息、繁榮昌盛祖先安葬之地。

  據說,同一家族、氏族,無論年齡大小,無論是男是女,只要自己生前沒有後人、後代,都不能、沒有資格上本族的祖墳山。其含義為:因為這些人沒有後人和後代,是不吉利、不吉祥的徵兆表現行為,一旦壞了禁忌、破壞了祖墳的風水地脈,生怕後代會斷子絕孫,人丁消亡、本家族、氏族也會滅亡。當然,這是不科學的說法,可對於谷氏來說,實在是猶如皇命在身,在連續生下七女後終於以第八胎迎來兒子為榮而揚眉吐氣。但是人生在世,豈能盡如人願,在同為耄耋之年的大嫂病危之際,谷氏為了佔住最後一個名額毅然決然地選擇了自殺,其結果是,兩位老人都未能如願進入祖墳,反而從此還結下了家族之間的深仇大恨!

  與此相比,李老真是一位開明之人,為了不擾祖先安寧,居然要重新自找塋地,雖未如願,也沒有斤斤計較,如此開通明朗之人,實屬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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