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看到的有史以來最喪心病狂的人身攻擊,到底是什麼神秘、邪惡力量在超控那麼一群人?
一個年僅23歲的女孩因為貨拉拉司機的“過失致死”了,隨之而來的是澎湃洶湧的人身攻擊和謠言,同情之心、正義之語幾乎都被掩蓋了。
我就想問問一個體重只有一米五,體重八十多斤的女人能有什麼壞心事呢?就算她有壞心思,有那個實力和能力實施嗎?那些“被害人”怎麼沒有出來說話?就算她違了法,不是有執法機關嗎?輪到一個司機“替天行道”嗎?
一個女孩子,只不過是要過年的時候拿了一萬九千多塊錢工資,打算每個月存一萬八買房。為了節省開支,在貨拉拉平臺上討了一個“天大的便宜”。用39塊錢叫了一輛電動麵包車,拒絕了司機的有償服務,往返15趟,耗時36分鐘把衣服、被褥、生活用品、寵物狗搬上了車,離司機說的平臺40分鐘超時,還餘4分鐘。
有人說女孩佔用了司機的時間,我就想問問了,司機接受了這單,是不是說明司機的時間被貨拉拉平臺賣給了女孩了?
說這話的人是不是貨拉拉請來的救兵,沒有用過貨拉拉吧?就算沒有用過貨拉拉,用過滴滴打車吧?就算沒有用過滴滴打車,用過淘寶、拼多多吧?我想問問,僱主和貨拉拉司機有直接交易嗎?滴滴司機和乘客有直接交易嗎?淘寶和消費者有直接交易嗎?要算賬,感覺不平衡可以找平臺。現在所有交易都是規則範圍允許之內的,不管是下單還是接單,超時還是未超時,都按照平臺規則來的。不要抱怨什麼平臺不公平,司機加盟平臺是你情我願的,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有平臺,自己去找活幹啊。
倒是所謂的附加有償搬運,可能有偷稅漏稅的嫌疑,我想問問,司機運貨收入加有償搬運的收入有沒有超過5000?超過5000有沒有依法納稅?……幸虧那些辯護者不是律師,如果是律師,貨拉拉司機的底褲都可能被他給輸光了。他們說的這些東西,是不是為司機“致死”車女士尋找正當性?
月薪過萬是原罪嗎?憑什麼月薪兩萬的人就要花錢僱人搬東西?就算是扶貧,人家沒有繳稅嗎?
一個女人理想、有抱負、自立、獨立、不啃老、不靠男人、勤儉持家,存錢買房,難道不是大多數男人心目中的理想女人嗎?為什麼某些人不僅要在肉體上摧毀這樣的女人,也要從精神上摧毀呢?
生而為人,身為男人,難道不應該保護女人嗎?
月薪過萬不是罪、獨立自主不是罪、不靠男人不是罪、勤儉持家不是罪、存錢買房不是罪;蠻不講理才是罪、善惡不分才是罪、心理陰暗才是罪、管不住慾望才是罪。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馬無夜草不肥,夜草可能有毒;人無橫財不富,橫財可能害人。守得住窮,才能守得住富。那些在背後煽風點火,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應該歇歇了,忙了一個月了,不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