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充電寶、電動車、汽車、雨傘、板凳、籃球、健身房、電腦……
現在共享的東西越來越多了,甚至從死物向活物轉變。
成都購物中心,就出現了多個“共享貓咪”的廣告招牌,只要9.9就能把貓咪帶回家。
我很好奇,這種共享貓咪的,才9.9一天,就是一天共享十隻,日收入也才一百塊而已,根本賺不到錢嘛。
於是上網查閱了一下資料。
原來共享貓咪需要支付押金,根據不同種類,金額從1200元到上萬元不等。
同時,店主要求租客必須在該店購買貓主糧和用品,花費在兩三百元左右。
解釋是貓咪突然換糧,會拉肚子或產生應激反應。
這……算不算另一種賣貓的方式?
貓糧和用品那裡先掙一筆。
既然貓糧和用品都買了,不可能只租一兩天吧?至少三天起步吧。
這三天裡,萬一租客感覺貓不錯、產生了感情,估計直接就買下來了。
或者等到退押金的時候,店家說貓有什麼問題,要扣押金……
我也不想把人想那麼壞,但這樣的價格確實不掙錢,不掙錢他開這店幹嘛,還花錢打廣告。
剛剛又百度了一下,上面說貓是領地意識非常強的動物,每到一個新地方都要有幾天的適應期。
租來租去會讓貓長期處於焦躁的狀態,應激反應過於嚴重的話,會致命。
啊這……活著掙租金,死了掙押金?
貓不出事掙個口糧錢,貓出事了就掙個口糧錢+貓錢,我願稱之為新一代的商業鬼才。
商業鬼才能有什麼壞心思呢?不過是想多掙點錢罷了。
圖片及影片素材源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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