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資訊>

曾經有人諮詢,律師收取費用不合理,律師應該拿交強險賠償金額的百分之十提成嗎?

前段時間,我因為一起交通事故而聘請了一位律師。透過打官司,交強險賠了18萬,商業險賠了28萬。現在,律師要求支付兩險的10%提成費用,也就是46000元(前期已支付基本辦案費)。交強險並不是律師調解來的,這是硬性賠償,不管有沒有律師都會賠18萬,這個提成應該給律師嗎?

這裡,我先不說這個提成該不該給,而說一下律師在這個過程中的作用。

請律師有時候跟打官司是一樣的,只是一個手段,而不是目的。

什麼意思?有的案子,可能不打官司,不請律師,不起訴到法院,對方根本就不理睬你。但一旦讓律師遞交了起訴狀,對方可能擔心被起訴或者嫌麻煩,主動就跑來和解、調解。最後,當事人雙方各退讓一步,問題解決了。那麼,這個時候,打官司有沒有用?請律師有沒有用?

有的人認為,這個時候,打官司沒有任何作用,不過只是遞交了一份起訴狀,當事人自己就不能提交嗎?有的人認為,這個時候,請律師沒有任何作用,事情還是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的,律師並沒有出庭等。咋一想,類似說法似乎沒什麼毛病。但是,請大家反過來想,如果沒有律師,沒有起訴,對方會主動找過來和解、調解嗎?

事實上,在實踐中,很多當事人就是這麼想的。只要官司不打到最後,沒有到達二審、執行程式,甚至再審程式,當事人都會覺得律師沒有起作用,或者作用不大。

以前面這個事情為例,我就想問,沒有請律師,沒有打官司之前,交強險賠了沒有?商業險賠了沒有?對方主動找過來和解沒有?和解、調解下去沒有?話說回來,如果在打官司之前就已經和解了,那麼還與律師有什麼關係呢?你當事人又請什麼律師呢?

同時,對於有些交通事故案件,賠償金額在十萬左右,一般都是在交強險範圍內,不需要商業險賠付。依前面題主提出這個問題的意思,那是不是請律師打官司,只賠10萬、8萬的交強險,就不用給律師費,免費呢?

不僅如此,我曾經接到的一個案子,根據就沒有透過訴訟程式,但同樣為當事人拿到錢了。那這種情況,是不是當事人一分錢不給呢?按照題主的思路,同樣可以美其名曰:“律師沒做事兒,對方本來就應該支付這筆錢呢?”

其實,不管是律師函,還是聘請律師,二者的作用都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清楚的,但都有一個共通之處——只是一個手段,而不是目的。

說白了,發律師函也好,聘請律師也罷,作用之一就是一個“威懾力”。在我經手的案件中,起到的震懾作用都不止一起。

比如,有一個合同糾紛的案子。對方擺明了欺軟怕硬,試探我方當事人的態度。於是,我給當事人出的主意就是不起訴,而選擇發律師函。透過律師函表明自己的態度,在規定的時間內結清尾款。結果從發律師函到收到尾款,不到一週的時間。

再比如,一個扣發工資的問題。當事人一再要求公司補發工資,但公司就是以各種理由拖延。最後,迫不得已,當事人委託我作為代理律師。前一天當事人委託我,第二天去仲裁委遞交仲裁申請,第三天上午雙方收到立案通知,下午公司就聯絡和解、打款、撤訴。

再次強調,聘請律師只是一個手段,也遠不止一個“震懾”作用。而且律師做的一些隱形工作,比如蒐集資料、整理思路等是當事人看不到的勞動。

回過來,交強險的提成是否支付?主要還是要看合同約定,但10%的提成比例,不高。

7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澡堂老闆家的男人們>續36:小姑子想給嫂子驚喜,正悄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