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新是誰?
如果不是因為捐款了10億元給北大,估計不是很多人知道他的來歷。
李永新,1999年畢業於北京大學,從學校出來後開始創業,與母親魯忠芳創辦了中公教育,主要從事公務員培訓。
事業做得有聲有色,2019年,中公教育成功在A股上市,目前的市值為1944億元。根據新財富500富人榜的排名,魯忠芳、李永新母子身家達到658億元。
和很多成功人士一樣,當事業做得足夠大時,就喜歡從事慈善事業,李永新也不例外。其實在捐款10億元設立北大教育基金前,他就已經捐款過很多次了,因此2019年的福布斯中國慈善榜他排名第43位。
有自媒體作者也寫了有關李永新捐款10億給北大這件事,但是忽略了很重要的兩個字“基金”。
今天我就和大家講講“捐款10億元”與“捐款10億元設立基金”的區別。
一、
為什麼捐款都以基金會的形式存在?
10億雖然不是個小數目,李永新身家好幾百億,他一次性拿出10億現金,賣賣資產變現,估計也不是什麼難事。
為何要設定一個基金會去運營呢 ?
這隱藏了多少的秘密呢?
最好的例子就是很久以前比爾蓋茨把580億美元個人財產盡數捐出,那時很多人都為他這樣的善舉喝彩。
可是忽略了很重要的一點,這錢是捐到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也就是從左口袋倒騰到右口袋。
其實在美國像比爾蓋茨這樣的人不在少數,例如巴菲特、扎克伯格等都有屬於自己的慈善基金會,不可否認這些社會團體幫助了弱勢群體。
其實除了幫助別人外,更多的是更好地保住自己的身家。
美國是個稅收比例非常高的國家。
首先,高收入群體的個人所得稅大約是30%
然後,遺產稅大約是50%
假設比爾蓋茨全部身家是500億美元,而他的大多數資產都是在微軟,如果要從公司裡面取出500億美元變成自己的個人資產,那麼他首先需要交的個人所得稅是30%,那麼此時真正到手350億美元。
如果哪一天不在人世了,那麼這筆遺產將會給到自己的子女,此時又要交遺產稅50%,所以給到自己子女的遺產就只有175億美元。
現實中,美國富豪的家產能傳到自己子女手中的遠比計算出來的少。
甚至,美國考慮制定富人稅。
也就是說,如果真的立法了,這些富豪死後遺產幾乎被收為國有。
富豪們白手起家,辛苦一輩子獲得的家業,卻在自己去世後多數的家產上繳國家,換作誰都是不情願的。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因此慈善基金會成為了這些富豪的“避稅天堂”。
RS規定只要是慈善捐款不徵收任何稅費,每年只需使用慈善捐款的5%,剩餘的95%捐款可以用來投資,投資盈利也不徵稅,而且無需對外公佈具體的運作明細。
如上述,資金轉移到自己成立的慈善基金會里面去,這些錢不需要交任何稅費,這樣成功避稅,只要每年把該慈善基金會資產的5%花出去就行了。
慈善基金會其他的行為限制非常少,可以進行任何的投資,僱傭任何的人。這麼多鉅額資金每年增值部分就遠遠超過5%的必須花銷那一部分。
時間久了財產也就隱形地轉移到了下一代。
真的高明!
這樣做子女可以慢慢領錢,自己還能賺到個好名聲,比爾蓋茨就是常年霸佔慈善事業排行榜的人。
二、
李永新設立教育基金會的用意
不管怎麼說,李永新樂於做慈善事業的精神還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因為的確也是幫助到一部分人,解決他們的困難。
但是我還是要寫下我國有關教育基金會的一些知識。
我們先來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透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簡單點說,教育基金會屬於社會團體,捐款者可以用來減少納稅額度。這對於那些富豪來說節省不少錢。
假設李永新本來需要納稅的部分是1億元,按照中國個人所得稅繳納的規定,李永新需要上繳45%給國庫。
如果透過自己的基金操作一下,這樣能節省下3000萬。這只是明面上的演算法。更重要的是,基金會的賬目很多時候是不公開的,操作的空間不言而喻。
所以自1981年,中國誕生了第一個公益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到2018年,中國有6000多家基金會,數量以平均每年18.13%的速度增長。
由於我國民政局對公益基金會採取寬鬆的稽核制度,這些公益基金很可能成為洗錢的“天堂”
總結
李永新10億元捐款到北大中公教育發展基金,是否有其他的目的,這裡我們不能下定論,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些基金會投資賺錢是確實存在的。
尤其在我國,成千上萬的基金會扎進股市投資。這些基金會的員工拿著高額的工資與分紅,所以很大程度上,它更像一個公司。
這是“這個公司”比較特別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