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年輕人都比較注重“儀式感”,每逢節日就會互相贈送禮物。3月8日是“國際婦女節”,也被很多人稱為“女神節”。河南的何先生也給自己的女友送了份禮物,可是這份禮物送出去後,女朋友卻生氣了,現在連家都不讓他回,何先生很委屈,希望商家給自己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
何先生在3月8日這天去營業廳購買了兩部手機,一部給自己,一部送給女友。把手機交給女友時,女友的閨蜜正好也在場,當時看到他給女友送手機也非常羨慕。閨蜜對於手機也有一些研究,她說要驗一驗手機真偽。何先生說反正是新買的手機,你檢查吧。沒想到卻出現了非常尷尬的一幕,這個手機之前已經被激活了。
何先生也非常納悶,手機明明是3月8日才買的,可為什麼啟用的日期是3月4號呢?後來他帶著手機到了營業廳,對方掃碼一查,發現確實是3月4號就已經激活了,這就是個二手手機啊。因為這件事,女朋友感覺自己在閨蜜面前丟了面子,所以非常生氣,現在連家也不讓何先生進了。
這部手機明明是沒開封,為什麼會被提前啟用呢?後來何先生帶著手機來到了購買手機的營業廳討說法,工作人員表示,可能是他們的進貨渠道有問題。而且他還表示,他可以保證這個機器是沒有人用過的。
正常來說,如果是新手機,那應該是消費者什麼時候購買,什麼時候啟用。可為什麼對方一再強調這手機沒有別人用過,可還是出現了啟用時間早於購買時間的問題呢?既然問題已經出現,那商家又如何給顧客解決呢?
何先生認為,自己購買的是新手機,但現在卻成了“二手手機”,他要求商家退一賠三。後來雙方經過協商,商家表示可以給何先生更換一部全新的,沒有啟用過的手機,並且賠償何先生5000元,何先生也同意了這個解決方案。
有些網友表示,其實這個品牌的手機都是提前啟用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經銷商串機。商家為了保護價格,不讓經銷商串貨,所以賣出之前必須先啟用。但問題在於,手機啟用之後就不能保證是新機了,經銷商也很難跟顧客解釋清楚,所以很多人認為,這樣的做法比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