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使本公司的金屬製品得到有效的管制,防止其對人身安全和產品安全帶來的危害,確保人員和產品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式。
2. 範圍:
適用於一切使用尖銳、鋒利工具、玻璃等物品
3. 職責:
3.1品管部:負責監督利器使用執行情況。
3.2生產車間各部門各自負責本部門利器的發放回收記錄。
4. 定義
利器:利器:在此指為刀片、剪刀、鑷子、玻璃、釘書機、錘子等。,刀片為完整一次性刀片。
5、內容:
5.1利器的數量控制
5.1.1應存有《利器收發記錄》,記錄利器的進出、除額數量等,以及每條生產線的利器存銷情況,以便能跟進利器的發出與回收數量。
5.1.2每條生產線的組長在每天開工時,把利器工具發到工位操作時,需登記使用利器的人工號及姓名,並記錄發出利器的名稱、數量、日期、編號等,每天下班時必須回收相等數量及相同種類的利器,管理確認。
5.1.3 當天未投入使用的利器由部門管理鎖入儲物櫃中儲存。
5.1.4 品管部驗貨刀片由品管組長或主管進行存鎖、收發管制並做記錄。
5.2 利器的選用及使用說明
5.2.1用於生產式檢查的利器,需選用不易斷的種類,無手柄、無編號的利器不可使用。
5.2.2利器使用時,使用都需用小繩子綁住利器的手柄,另一頭紮在工作臺的臺腳上以防止利器遺失。
5.3 利器遺失、損壞後的措施
5.3.1一旦發現有利器遺失或損壞時,須及時報告管理。
5.3.2 立即全部停工搜尋失去的利器(或利器被折斷的部分),受涉及的產品應予以隔離,直到找到為止,如無法找回,則涉及的產品及物品需作100%的檢查及過金屬探測機。
5.3.3丟失損壞的利器,應記錄在《利器收發記錄》中。
5.3.4 品管部應監督生產車間按規定及要求使用、管制利器,且把使用不良的情況記錄於巡查記錄表上。
6、特別利器管制:
6.1所需幾把刀片需開單去人事處領取,然後要作發放回收記錄。
6.2員工所用金屬、利器需報廢時,要以舊換新,舊的金屬、利器要保持完整,已損壞的金屬、利器要用透明膠拼完整,才可以舊換新。
6. 3如不用的要放儲存櫃內鎖好儲存;
7、玻璃物品管理控制:
7.1玻璃器皿要放在車間指定位置,工作臺上不準放玻璃器皿,車間主管每天要檢查玻璃器皿有無損壞痕跡,玻璃門窗在下班前要關嚴實。
7.2所有玻璃上面必須貼上一層透明防碎膠紙以防萬一玻璃破碎時,其碎片能得到有效控制。
7.3玻璃器皿被打碎時,車間管理應及時組織員工清除乾淨,及時分析原因並報告厂部。
7.4所打碎的玻璃如需要維修,由厂部組織維修,待查明原因後追查經濟責任。
7.5車間管理人員要如實做好玻璃破碎記錄,並及時送交厂部。
8、注意事項:
8.1任何員工不得私自將利器帶出車間外,如有帶出者從嚴處理。
8.2包裝車間在做完每一批貨物後,QC都要親臨現場監督,車間是否用檢針器檢查所有貨物有無金屬物質混入產品,並檢查利器的發放記錄,確認有無遺失的金屬、利器被裝箱。
8.3各車間管理要時常督促各員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大力宣傳玩具安全的重要性。
九、表單:《利器收發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