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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問:那位被批捕的貨拉拉司機“冤枉”嗎?

一是事實未清,二是人血饅頭咽不下去。

就警方釋出的事實真相來說,是完整而細緻的,我們能夠為自己以前的猜想做出證據補齊類判斷。有些朋友會說,這不可信,官方釋出的你還不信,你信什麼呢?要有質疑的態度是不錯,但是要有邏輯性,要在合理的思路上去質疑,而不是人家說的只要不和你的想象就說是謠言,有掩蓋,有陰謀——這種人非蠢即壞。

從釋出的整個過程來看,貨拉拉司機被批捕是比較冤枉的。

因為他沒有犯罪動機,沒有犯罪過程,沒有犯罪結果。

女孩不是死了嗎?為什麼說沒有犯罪結果?因為沒有犯罪動機和過程。這個女孩的死亡其實是意外,所以我們看到警方的批捕原因也只是“過失殺人”——其實“過失殺人”都有點冤。

當然如果任何間接導致他人死亡都可以定為“過失殺人”,那就沒什麼好辯解的。

本人不是法律專家,這個方面不敢置喙。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這種“過失殺人”不是層出不窮嗎?甚至每一次意外,要追責的話,我們都可以找到“過失殺人者”,但是不是都進行了深究呢?

你在游泳池裡尿尿了,有人憤而離開,不小心滑倒摔死了,你算不算“過失殺人”?

這個事情其實就是這麼回事。

兩個人在交易中產生了衝突,司機並沒有圖謀不軌——心理陰暗的人滾開,底層勞動人民並沒有你們想象中的那麼齷齪,絕大部分只想透過合理合法的方法賺錢。這一點我們透過警方公開的過程就可以知道。在多次溝通無效的情況下,卻被佔用了工作時間,你生不生氣?

而花季女子在自我心理暗示下,選擇了幾乎所有人都不會去幹的行為——跳車。很顯然她對生命的脆弱沒有任何理解,有很多朋友討論到這是各種電影電視中敏捷地跳車行為對她的認知產生了偏差影響,這有一定道理,但是一個正常的、成熟的人都會知道,電影是電影,生活是生活,在生活中你沒有主角光環,隨時都可能因為意外而出現不可挽回的損失。

從行駛的車子中往外跳,死亡是最壞的結果,可是傷殘呢?難道這女孩沒有一點點這方面的顧忌嗎?

所以說這個其實就像發生了交通事故,要進行雙方劃責任的話,女孩子因為是弱勢方,就像是事故中的電動車或者行人,而貨車司機因為是男的,就成為強勢方,就好像大多數交通事故中開車的司機,即使你沒有任何過錯,你也負有一定責任。

貨拉拉的司機,能夠揹負的也僅僅就是這一點點強勢方的責任。卻成為了過失殺人嫌疑人,難道不冤枉嗎?

這只是一些簡單的邏輯分析,可惜在批判狂潮裡面,大多數人只是要態度的釋放,而並不在乎自己的態度如何。

這幾天好像又有人翻出女孩的職業說事,這與事件本身有什麼關係?硬要牽扯進來,博人眼球,只讓人看到流量追逐和製造熱點的醜態。

這裡還是要肯定長沙警方,並沒有因為排山倒海的輿情,影響到事實的查證。

在這裡還是要勸一些人,不要為了流量,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畢竟生活在這個網路社會里,不知道誰會不經意就走到雪崩的那一天。

而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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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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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為什麼過激反應原因是她的個性、閱歷和職業環境等多方面綜合因素造成的,司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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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性過失,算是幸運的,司機本來就有帶情緒洩憤而故意之嫌,只是難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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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麼著,必須每個客戶都得跟你客客氣氣的讓你賺足了錢?不然就惡語相向還說沒有惡意?女孩跳車不是一瞬間的事,連腳剎車都不踩,心裡怎麼想的自己不知道麼?什麼狗屁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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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機冤枉,如果你看見跳水自殺的沒救你也是過失殺人嗎,司機沒有半點犯罪記象你自己跳車跟司機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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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點也不冤枉。受了多大的驚嚇。不顧生死從車窗中爬出去摔死。而且沒有等到車窗全部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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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護乘員的安全,安全駕駛是司機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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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薪兩萬多,只為二十塊錢跳車!這帳算的太精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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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像辛普森殺妻案。證據不足之後宣佈無罪, 但是斷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拒絕了增值服務,很可能就引起了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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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知地知 你我都不知真假。只能司機內心深處最瞭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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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雙方都有錯,大家都是為了錢的問題出了事。
  • 11 #
    你為什麼要說是跳車呢?!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貨拉拉女孩死亡真相公佈後,我們錯怪了許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