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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佈線系統

1.1 水平子系統,線纜用量計算方法:

電纜平均長度=(最遠資訊點水平距離+最近資訊點水平距離)/2+2H(H-樓層高)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6)

每箱線纜佈線根數=每箱電纜長度/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電纜需要箱數=資訊點總數/每箱線纜佈線根數

注:最遠、最近資訊點水平距離是從樓層配線間(IDF)到資訊點的水平實際距離,包含水平實際路由的距離,若是多層設定一個IDF則還應包含相應樓層高度。上面的“電纜平均長度”計算公式適應一層或三層設定一個樓層配線間(IDF)的情形。

1.2 主幹子系統,銅線纜用量計算方法:

電纜平均長度 =(最遠IDF距離+最近IDF距離)/2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 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6)

每軸線纜佈線根數 = 每軸電纜長度/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電纜需要軸數 = IDF的總數/每箱線纜佈線根數

注:最遠、最近IDF距離是從樓層配線間(IDF)到網中心主配線架(MDF)的實際距離,主要取決於樓層高度和弱電井到裝置間(MDF)的水平距離。

大對數電纜對數按照1:2(即1個語音點配置2對雙絞線)計算,並分別選擇25/50對電纜進行合理設計。100對大對數電纜一般不要選擇,因施工較困難。

1.3 主幹子系統,光纜用量計算方法:

光纜平均長度=(最遠IDF距離+最近IDF距離)/2

實際光纜平均長度=光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6)

光纜需要總量=IDF的總數×實際光纜平均長度

注:最遠、最近IDF距離是從樓層配線間(IDF)到網中心主配線架(MDF)的實際距離,主要取決於樓層高度和弱電井到MDF的水平距離。

光纖芯數、單模、多模的選擇若招標檔案有明確的要求,則按要求設計,通用的選擇是6芯多模光纜。

二、有線電視系統

2.1 星型佈線計算法:

此方法定義為:所有的樓層分支分配器集中在弱電間內,從每個使用者終端(插座)獨立敷設一根射頻電纜到相應的弱電間與分支分配器聯接。

水平部分電纜(通常為RG6),線纜用量計算方法:

電纜平均長度=(最遠使用者終端水平距離+最近使用者終端水平距離)/2+2H(H——樓層高度)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3)

電纜需要總數=使用者終端總數x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米)

注:最遠、最近使用者終端水平距離是從樓層分配箱到最遠、最近終端使用者插座的實際距離,包含水平實際路由的距離,若是多層設定一個樓層分配箱則還應包含相應樓層高度。

主幹電纜(通常為RG11/RG9),線纜用量計算方法:

電纜平均長度=(最遠樓層分配箱距離+最近樓層分配箱距離)/2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6)

電纜需要總數=樓層分配間總數x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米)

注:最遠、最近樓層分配箱距離是從樓層分配箱到衛星或有線電視中心機房(或延續放大器)的實際距離,主要取決於樓層高度和弱電井到有線電視中心機房的水平距離。

2.2 分支器串接佈線計算法:

分支器串接法佈線通常分為進戶線纜、水平線纜、主幹(垂直)線纜三部分。

A、進戶部分電纜:(通常為RG6規格),線纜用量計算方法:

電纜平均長度=(最遠使用者終端距離+最近使用者終端距離)/2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3)

電纜需要總數=使用者終端總數x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米)

注:最遠、最近使用者終端距離是從分支器到最近的一個終端使用者插座、最遠的一個使用者終端的實際距離。

B、水平部分分支電纜(通常為RG11),線纜用量計算方法:

電纜平均長度=(最遠分支器/終端電阻距離+最近分支器/終端電阻距離)/2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6)

電纜需要總數=水平電纜總根數x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米)

注:最遠、最近分支器距離是從樓層分配間的分配器箱到最遠、最近分支器的實際距離,包含水平實際路由的距離,若是多層共享一個樓層分配器則還應包含相應樓層高度。

C、主幹電纜(通常為RG12或RG11),線纜用量計算方法:

電纜平均長度=(最遠樓層分配箱距離+最近樓層分配箱距離)/2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6)

電纜需要總數=樓層分配箱總數x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米)

注:最遠、最近樓層分配箱距離是從樓層分配箱到衛星或有線電視機房的實際距離,主要取決於樓層高度和弱電井到衛星或有線電視機房的水平距離。

三、安全防範系統

3.1.1影片電纜計算方法:

採用綜合佈線系統計算方法

3.1.2 電源線纜計算方法:RVV2*1.0規格。

方式一:由於攝像機的分佈較為分散(尤其是群樓)。因此建議按影片電纜長度的1/2~1/3計算。

方式二:按每8只攝像機敷設一根電源線纜:

電源線需要總數=(攝像機總數/8)*影片電纜計算中的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3.1.3 控制電纜計算方法:(雲臺+變焦攝像機),RVS2*1.0規格。

電纜平均長度=(最遠攝像機距離+最近攝像機距離)/2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6)

電纜需要總數= 攝像機總數x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米)

注:最遠、最近攝像機距離是指從監控中心機房到離機房最遠攝像機、最近攝像機的實際距離,(注意樓層高度)。當有群樓的長、寬、與主樓的長、寬有較大差距時,要求分別計算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網路攝像機網線的計算和綜合佈線系統的計算方法基本相同

3.2 防盜報警系統

3.2.1 二芯報警線纜計算方法:

RVV2*0.5規格。

線纜平均長度=(最遠報警前端裝置距離+最近報警前端裝置距離)/2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6)

線纜需要總數= 前報警端裝置總數x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米)

注:最遠、最近報警前端距離是指從安防中心機房(或報警鍵盤、擴充套件模組)或到離機房(或報警鍵盤、擴充套件模組)最遠、最近報警前端裝置的實際距離,(注意樓層高度)。當有群樓的長、寬、與主樓的長、寬有較大差距時,要求分別計算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四芯報警線纜計算方法同上。RVV4*0.5規格

3.2.2 報警聯網匯流排計算方法:

由於報警聯網匯流排多數為一根(或一路),少數為兩根(路)或多根(路),因此要求按實際的匯流排路由計算。

線纜需要總數= 實際匯流排路由長度×1.1+ 端接容限 (米)

注:端接容限=總線上需要聯接的裝置(通常是報警鍵盤、擴充套件模組)數量 * 6

四、背景音樂及緊急廣播系統

4.1 水平線纜計算方法:

水平部分線纜(通常為ZR-RVS 2*1.0):

電纜平均長度=(最長水平距離+最短水平距離)/2+H (H—樓層高)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揚聲器端接容限)

電纜需要總數=水平電纜總根數(即廣播分割槽數)x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米)

注1:最長、最短樓層水平距離是從樓層弱電間到最長樓層、最短樓層的實際距離。

注2:若在一個樓層(即一個廣播分割槽)需要有兩個揚聲器迴路,如酒店的客房(或辦公樓的辦公間)與公共走廊需分為兩個迴路,則上述的“電纜平均長度”應分別計算,然後再計算出“實際電纜平均長度”,並要注意此時的“水平電纜總根數(即廣播分割槽數)”需“加倍”。

注3:揚聲器端接容限=所測量水平距離樓層的揚聲器數量*(客房或辦公室取9,走廊取6);

4.2 主幹電纜計算方法:

廣播主幹線纜(通常為ZR-RVS 4*1.0),線纜用量計算方法:

電纜平均長度=(最遠樓層分配箱距離+最近樓層分配箱距離)/2

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限,通常取6)

電纜需要總數=樓層分配箱總數x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米)

注:最遠、最近樓層分配箱(廣播分割槽)距離是從樓層分配箱到廣播中心機房的實際距離,主要取決於樓層高度和弱電井到廣播中心機房的水平距離。

五、多媒體數字會議及擴聲系統

由於本系統裝置種類繁多,連線線的型別也多,但數量(長度)並不長,因此本系統的線纜計算方式,建議按照輔材的方式進行報價,並按系統裝置總價的1.5~2%計算。

數字會議系統專用聯接電纜應另行報價,計算數量為數字會議控制主機到放置主席機或代表機的實際距離*1.1+(端接容限,通常取3)。

六、樓宇裝置監控系統

6.1監控點到DDC箱的各類線纜計算方法:

通常有RVV2*1.0、RVS2*1.0、BVS2*2.5、RVVP2*1.0、RVV8*1.0(用於DDC箱到裝置配電箱)等規格。

線纜平均長度=(最遠監控點距離+最近監控點距離)/2 +H(H—樓層高度)

實際線纜平均長度=線纜平均長度×本DDC監控總點數×1.1+(端接容限,通常取3) 線纜需要總數=監控點總數x實際電纜平均長度 (米)

注:最遠、最近監控點距離是從DDC箱到監控點或監控裝置的實際距離。各種類別的線纜應分別計算。

若DDC箱安裝在被控裝置間內,如冷熱源機房、空調機組、新風機組等裝置間,則冷熱源機房內的“實際線纜平均長度”可按15米計算(但要注意監控冷卻塔的DDC安裝位置);空調機組、新風機組等裝置間內的“實際線纜平均長度”可按10米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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