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檢驗批
(一)檢驗批的基本內容
1.檢驗批的概念:檢驗批作為檢驗的基礎單位,是工程驗收的最小單位,設立檢驗批單元,體現了質量的過程控制和及時控制原則。
2.檢驗批的劃分:礦山井巷工程沒有建立檢驗批的檢驗單元,以每個施工迴圈中的分項工程作為自檢的最小單元。
(二)檢驗批的檢驗內容:1.實物檢查2.資料檢查
備註:建議按照實務書上的程式來,如果與管理不一致的地方。
二、質量檢驗與驗收
(一)質量檢驗與驗收物件的劃分
1.分為單位工程檢驗、分部工程檢驗、分項工程檢驗、檢驗批檢驗。
2.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有獨立施工條件或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作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3.較大的分部工程,可劃分為若干個子分部工程。
4.分項工程可由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組成。
5.檢驗批不宜劃分太多。
(二)檢驗與驗收程式
質量檢驗應逐級進行: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單位工程觀感質量和質量保證資料核查由建設(或監理)單位組織建設、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進行檢驗評定。
1.礦山井巷施工班組應對每一迴圈的分項工程質量進行自檢,並做好施工自檢記錄。
2.檢驗批或分項工程應在施工班組自檢的基礎上,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專案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核定。
3.分部工程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核定。含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的,勘察和設計單位的專案負責人也應參加檢驗。
4.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進行自檢,分為基層自檢、專案自檢和公司預驗三個層次,最終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專案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5.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應備案,並申請質量認證,由質量監督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組織工程質量認證。井巷工程不經單位工程質量認證,不得進行工程竣工結(決)算及投入使用。
備註:必須熟悉礦業工程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的分類,只有知道了,才能劃分如何驗收,這都是記憶的內容,希望考試中不要丟分。
6.施工質量驗收要求
(1)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資格。
(2)驗收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基礎上進行。
(3)檢驗批或分項工程應按主控專案和一般專案驗收。
(4)隱蔽工程在隱蔽前進行驗收,以有建設單位(含監理)或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的工程質量檢查記錄為依據。
備註:這個點很隱蔽,聯絡礦業工程中那些屬於隱蔽工程,案例中如果出現,一定要把這個坑跳過去。一旦出現隱蔽工程立馬想到如何施工和驗收。切不可在這裡丟分!!
(5)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應進行見證取樣檢測。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檢測單位應具有資質。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透過現場檢驗共同確認。
(6)分包單位將有關檢驗資料移交總包單位,由總包單位負責人參加整個專案的驗收工作。
(7)單位工程抽查質量檢驗結果與分部工程檢驗評定結果不一致,應分析原因,研究確定工程最終質量等級。
(8)當混凝土試件強度評定不合格時,可採用非破損或區域性破損的檢測方法。
備註:試件的檢驗,作為一個模組來總結,和後面的驗收總結到一起。混凝土試件,錨杆、水泥等等,自己結合驗收規範,總結到一起。如何製作試件、試件的實驗要求、試件的驗收條件等等。
三、質量驗收合格要求
(一)工程驗收最小單位(檢驗批或分項工程)檢驗的質量合格要求
1.主控專案和一般專案經抽檢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等兩項。
3.抽檢專案的合格要求
(1)檢驗批抽檢合格要求:一般專案的合格點率應達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嚴重缺陷。
(2)煤礦井巷工程分項工程抽檢合格要求:主控專案的檢查點中有75%及以上測點符合合格質量規定,其餘測點不得影響安全使用;一般專案的測點合格率應達到70%及以上,其餘測點不得影響安全使用。
備註:結合驗收規範,把主要工程的的主控和一般專案記住,具體的要求有哪些,會計算,14、15年都考過了,結合排列圖。
(二)建築工程專案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要求
(三)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要求
1.建築工程:有觀感質量驗收,地基、主體結構、裝置安全等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檢。
2.礦山井巷工程:無觀感質量驗收。
(四)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要求
有關安全、節能、環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檢查資料應複查完整。
礦山井巷工程的觀感質量得分率應達到70%及以上。
四、施工質量問題的處理
非正常驗收的處理原則
1.嚴重的缺陷應推倒重來;一般性缺陷透過翻修或更換器具、裝置予以解決,如能夠符合相應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則應認為該檢驗批合格。
2.個別檢驗批發現強度等不滿足要求時,應請具有資質的法定檢測單位檢測,當檢定結果能夠達到設計要求時,該檢驗批仍應認為驗收合格。
3.如經檢測檢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該檢驗批可以予以驗收。
4.若經檢測達不到規範標準的相應要求,即不能滿足最低限度的完全儲備和使用功能,則必須按一定的技術方案進行加固處理,在不影響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條件下可按處理技術方案和協商檔案進行驗收,責任方應承擔經濟責任。
5.透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經安全評價後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項工程,嚴禁驗收。
備註:這部分要理解記憶,特別是井筒這部分,套壁處理的條件,這部分一般都和索賠結合在一起。首先明確是不是滿足非正常驗收,非正常驗收的結果如何處理。礦業工程涉及的投資太大了,一個井筒投資好幾個億,不能隨便報廢就報廢。這是特殊情況,能修還得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