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韓國媒體報道,一名3歲女童被母親遺棄在家中,半年後被發現時,孩子已成了乾屍。屍體最早是由48歲的外婆A某發現的,當時她聯絡不到22歲的女兒金某,就到其家中檢視,發現孩子早已死在家中。警方調查發現,金某已於半年前離開,只留孩子在沒有電、沒有食物的家中。然而,在進行DNA比對時,警方驚訝地發現,孩子居然是外婆A的親生女兒,他們懷疑A某將金某的親生女兒送走,然後將自己的私生女交給金某撫養。
面對警方的指控,A某矢口否認,認為是DNA檢測出了問題,孩子就是金某的,她也拒絕透露女兒親生孩子的下落。但警方稱已經做了4次DNA檢測,不可能出錯。警方正在追查A某將金某親生女兒的送到了哪裡。同時,儘管金某不是孩子的親生母親,但她拋棄女童並任其餓死的行為,仍將被警方以殺人罪起訴。
對於女童的遭遇,很多網友表示同情,認為這樣的死法太可憐了。雖然不清楚孩子經歷了怎樣的痛苦和掙扎,但對於孩子來說,相比繼續生活在這樣的家庭,解脫也許不是壞結局。
女童死亡半年後才被發現,只能感嘆她命運不濟,遇上了不負責任的家庭和母親。據瞭解,金某和A某雖然是母女關係,但雙方關係並不好,在金某10歲的時候就離家出走和男友同居,此後親子關係幾乎斷絕。金某去年8月就將女童拋棄,期間A某從未過問金某及女童的狀況,她是在樓主的要求下才來到金某的公寓,發現了女童的屍體。
A某至今不肯承認她是女孩的親生母親。如果警方的指控為真,就不難理解A某為什麼一直對自己的親生女兒漠不關心。A某婚內出軌,然後生下這個孩子,這是難於啟齒的醜事。孩子的出生則是錯上加錯,因此她對於這個孩子不想承認,但她同時又很是自私,那一點點微薄的母愛讓她把女兒的孩子犧牲掉,然後給自己養孩子,身為人母做到這個程度,實在令人髮指。
金某之所以會拋棄女孩,也和原生家庭脫不開關係。也許,10歲離家出走的她是有一些叛逆,但作為父母,竟然放任她和所謂的男友離開不加阻攔,簡直看不到一點點父母為子女負責和操心的慈愛。所以從來沒有享受過正常家庭氛圍和父母疼愛的金某,也無法給自己的孩子正常的照顧和關心。當然,她這麼做也有可能是發現了女孩不是自己親生的,想要報復母親。
兩個極度自私的成人,一個無辜餓死的孩子,可見家庭的不幸、父母的不慈很可能是會代際延續的。都說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這個“老師”樹立的是不好的典範,“學生”自然而然地學到不好的東西。如果金某沒有拋下孩子,依舊以冷漠的態度對待她、以後也像A某對她一樣忽視她,難保小女孩不會再走上悲劇的道理。
父母之愛是一種本能,各地受不同文化影響,對待孩子的方式可能不同,但愛是相通的。可遺憾的是,儘管大部分父母都把孩子看得比自己重要,還是總有受到自己親生父母虐待和孩子,他們來到這個世界上,也沒辦法選擇自己的父母和家庭,衣食住行全部不能自主,無法保障自己的生命權力。
我們無法讓每一個父母都對自己的孩子負責著想,所以應該儘可能地用各種社會力量加強對於兒童權力的保障,避免父母能左右孩子的生死和命運。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