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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這種間歇性更文的作者,長達一兩個月不發文章,原因就只有一個——說明這段時間以來,我真的沒什麼特別想表達的。

假如我突然更新了,原因也很簡單,就是我被某件事戳到了。

前幾天,我上網衝浪,發現王子文有孩子的事登頂熱搜,於是點進去看了相關的內容,被尷尬到了。

今天再看,意難平,所以決定寫篇文章說一說。

王子文有孩子這事兒,並不是什麼驚天猛料,因為這麼多年以來,相關的傳聞一直就有,而且都是有鼻子有眼的。

這事兒不新鮮,也沒什麼可讚揚或者批評的,畢竟它既不涉及法治問題,也不涉及道德問題,更不涉及好壞優劣的問題,一個三四十歲的人,有個孩子,很正常。

當然,人們覺得震驚,也很正常,這種“震驚”和“正常”就是傳說中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就像你十年不回家,回家看到村裡當年那些小孩子都結婚了,你第一反應是“啊,他們居然都長大結婚了”,但第二反應就是“哦,我十年沒回家了,他們長大了,也不奇怪”。

在聽到王子文有孩子的新聞的時候,相信你在短暫的震驚之後就會恢復平靜——“哦,原來她有孩子啊”,這個新聞也就過去了。

問題不在於有沒有孩子,問題在於——當我開啟相關影片,被結結實實地尷尬到了,尷尬到產生了一定程度的生理不適。

影片是芒臺綜藝《怦然再心動》第八期的片段,沒看過的我大概講一下內容:

王子文和男嘉賓吳永恩在吃飯,王子文說,網上有很多傳言,說她有孩子,事實上呢,她確實有孩子。

聽到王子文這麼說,吳永恩茫然了一下,然後戰術喝水,繼而說要去上廁所,於是起身離開,留下王子文在空曠的屋子裡手足無措。

(看到這裡,還是正常的,畢竟假如你跟一個人在約會,知道他是單身,你是想跟他發展發展的,壓根兒就沒想過他有孩子的事,突然聽到這種爆炸性的訊息,一時間消化不了,是正常的,但尷尬的場面就出現在接下來的時刻)

也不知過了多久,吳永恩上完廁所回來,他漢英夾雜地說:

“對不起,放下手機,站起來,我想給你一個擁抱~”

王子文被這位戲精突如其來的尷尬舉動給整懵了,“很奇怪啊,為什麼?”

接著,這哥們居然整起了英文的土味情話,把尷尬推向不直視都辣眼睛的高潮:

“因為我想向你表明我在意……你可以跟我說這些東西,就是意味著你信任我,我只是想告訴你我很在意……很在意你~”

(吳永恩的這個“我在意”,是經過大腦思考後設計的,他想用一種土味情話慣用的欲揚先抑的手法,一開始把話只說一半, ‘我想向你表明我在意’,讓王子文以為是他在意她有孩子這事兒,中間穿插了兩句水話作為鋪墊,接著又重複並加重程度說“我很在意”,最後話鋒一轉,說“很在意你”,潛臺詞就是“我不在意你有孩子”……)

這一出,太尷尬,太矯情,太自以為是。

既然華晨宇這種年輕、粉絲群體主要是青少年、以單身形象示人的當紅男星公開有孩子的事都沒有遭遇太多負面影響,那麼別的明星在此之後公佈自己有孩子,那就是順水推舟、順理成章了。

而且,對於沒有處在流量中心的明星而言,公開這些隱私,不但沒什麼負面影響,反而還可以吸一波流量,何樂而不為呢?

我覺得吳永恩的這些言語和舉措的底層邏輯,是無比滑稽可笑的——他覺得有一個女人單身有孩子是件壞事,而且這種壞事還不是對於他自己是壞事,而是對於有孩子的單身女人是壞事。

如果他單純覺得對於他而言是壞事——我想跟你戀愛,但你有孩子,我嫌麻煩,我們不合適,可惜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倒沒什麼可批評的,性質並不壞。

壞就壞在,他覺得這對於王子文來講是壞事——你看你單身有孩子,哎呀太慘了,就跟得了什麼不治之症或者失去了親人似的——這就太壞了,因為人家好好的、並不覺得自己有問題,你單方面覺得人家有問題、需要你同情、需要你可憐,這就太令人尷尬了。

人家不就是有個孩子嗎,怎麼就被當成可以同情、可以可憐的事了呢?

更搞笑的是,在後採中,吳永恩說:

“她說她有一個孩子,聽到這以後,我也很驚訝,但是聽了以後,我也沒有覺得是一個很大不了的事情,我也不會看她有什麼不同,我還是覺得她就是我現在認識的王子文,我知道這個資訊以後,我不會不同地去對待她……”

這種表述方式,就實在是此地無銀了,當一個人不斷地重複他不在乎的時候,他就是在表明他很在乎,就像有個人告訴你他昨晚吃了三碗飯,你會一遍遍重複說“我不在乎他昨晚吃了三碗飯”嗎?如果你真的不在乎,你就不會透過帶有重複、強調性質的語言去證明這一點。

這件尷尬的事,讓我想起一句話,“小善即大惡,大善是無情”——生活中,很多人不知道腦子有尿還是啥的,總是同情心氾濫,動不動就同情別人。

同情氾濫是一種非常糟糕的自戀情結,因為當你在同情、可憐一個人的時候,你內心就有一種優越感,所以同情需要謹慎的。

你因為可憐一個人而想給他幫助,本質上是因為你在他身上找到了優越感,於是你為這種優越感買單,這種情感並不高尚。

就像有個故事講,春天,萬物復甦,繁花似錦,一個盲人老乞丐在街上坐著乞討,他面前的搪瓷盆裡只有幾張毛票,似乎沒人理他。有個女士過來,在他的面前放了一塊牌子,牌子上寫著,“春天來了,而我卻看不見春天”,一會兒之後,他的搪瓷盆裡就堆滿了錢。

這幾個字之所以有用,就是因為它充分調動了人們的優越感——人們會覺得,哦,這麼美好的春天,這個盲人看不見,但我能——優越感誕生了,同情就誕生了,錢就隨便給了,反正開心。

所以,生而為人,不要隨便可憐別人,因為你並不比別人更優越,換而言之,比如你朝九晚五上班,拿著幾千塊錢的工資、過著普普通通的日子,某天有個人走過來對你說,“啊可憐的人兒,你太可憐了,你的生活太慘了,是不是連飯都吃不起了,我給你5塊錢你去買個包子吃吧”——你會不會也覺得這個人有病?

比起同情,更高階的情感是共情。

同情是一種上帝視角、一種聖母視角、一種遊客視角,是自上而下的、是俯視的——畢竟你從不會同情那些你認為比你更優越的人。

而共情是朋友視角、兄弟姐妹視角、是“我和你一樣”、是“我們沒有什麼不同”。

除此之外,我還想說,一個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離了婚帶個孩子,並不是什麼難以啟齒的事,更不是什麼壞事。

恰好相反,我覺得那些離婚有孩子、而且有一定錢的人,是很幸福的一類人。

可能很多人還沒反應過來,覺得這種觀點是無稽之談,但你仔細思考一個問題就清楚了。

結婚或者說婚姻的存續到底是為了什麼?

如果說結婚就是為了生孩子?那你身為離婚帶娃的人,你不是已經有孩子了嘛,目的已達成;

如果說結婚是為了老來有個伴,那你現在不結婚、老了就找不到伴了?現在老了喪偶重新結合的老頭老太太多的是,以後只會更多,你不用擔心老來找不到伴,而且,為了有伴你談戀愛就行了,談不下去了換個人或者自己過不行嗎?非得要辦個婚禮扯個證再生兩個娃?

如果說結婚是為了愛情,那就更歪了,無數的事實證明,結婚不僅保不住愛情,反而會消磨愛情……

除了這些,還有什麼?

我實在找不到一個人必須結婚的理由——事實上,過去只有透過婚姻才能解決的問題,現在以及將來不用結婚也能解決了,所以,從群體的層面講,結婚率低、離婚率高是一個不以任何人意志為轉移的歷史潮流,在中國是、在外國也是,這跟什麼道德淪喪無關,更與什麼毒雞湯無關。

需要理解的是,在過去幾十年、幾百年前,結婚確實是必須的,因為生產力落後,一個人真的很難活下去,所以要趁早結婚,夫妻二人一個幹粗活一個幹細活,男女互補,提高勞動的效率。在那個時候,男人的力氣活,女人幹不了,女人的針線活,男人幹不了,或者說一個人也能幹,但如果一個男的既要自己做飯縫衣服又要出門幹農活,肯定是忙不過來的,等你縫好褲子吃完飯再出門栽包穀,太陽都下班了。

所以,從整個歷史而言,婚姻是有意義的,但這種意義是階段性的,並非只要人類存在就一定得結婚。現在的年輕人抱怨父母管自己太多,“哎呀你們能不能不要煩我了,我的婚姻大事我自己做主,求求你們不要管行不行”——放到幾十幾百年前,假如父母真不管孩子的婚姻,孩子反而會抱怨父母不負責任,跟現在完全相反。

除了結婚,在過去生孩子也是必須的,你不生孩子真的沒人給你養老、不生孩子兩口子幹活確實很不容易。而且在以前養孩子是一件成本很低、收益很高的事,普通人家的孩子又不用上學,能有碗飯吃就行,孩子長到七八歲就可以幫助幹活了,幹活的人多了,就容易吃飽飯。

但現在,生孩子養孩子的成本太高,收益又很小,所以現在生育率下降得厲害。很多人以為人們不生孩子是因為房價高物價高,事實上,即便現在房子一塊錢一平,生育率也高不起來,西方高福利國家就證明了這一點——畢竟對於人類中的大多數普通人而言,只要一件事不是必須要做的,那麼就會有很多人不做。現在以及將來,生孩子都將會是一件非必要性的事,除非有行政手段介入。

一句話總結就是——現在結婚、生育,都不是必須的事,只是面對當下的現實,人們的觀念還有一定的滯後性,人們還沒有從傳統思想的禁錮中完全解放出來,就像現實是閃電,而觀念是雷聲,你現在看到閃電了,但還沒聽到雷聲。

你作為一個離婚帶娃的人,已經完成了現階段婚姻最重要的使命,也得到了婚姻存在最核心的回報,所以,沒必要執意要再婚啦,更沒必要因為單身帶娃還感到羞愧或者痛苦了。

如果你是一個離婚帶孩子的人,在遭受別人歧視、同情、“為你好”的時候,別理睬他們,讓他們獨自尷尬就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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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 第一批“丁克族”已步入老年,沒孩子真的幸福嗎?聽聽他們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