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冠中致力於油畫民族化和中國畫現代化的探索,在海內外享有很高聲譽。當年吳冠中從藝專畢業後,在沙坪壩一所大學任教,經過同學的介紹,認識了朱碧琴。1946夏天,國民政府教育部在全國範圍內招考公費留學生,繪畫系僅有兩個名額,吳冠中發誓定要考中,果然如願。這年冬天,他和朱碧琴在南京舉行了簡樸而熱烈的婚禮。
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兩樁喜事同時降臨到吳冠中頭上,讓他興奮不已。朱碧琴雖然高興,卻沒有那麼激動。她是個務實的人只想做個賢妻良母,有份安穩的工作,踏踏實實過日子,沒有過高的奢望,更沒有將來跟丈夫到國外定居的企盼。
吳冠中要去法國留學了,沒有手錶很不方便,想買手錶又沒有閒錢。他突然想到妻子有隻金手鐲,是他們結婚時岳母送的,便和妻子商量,想把金手鐲賣了換塊手錶。在愛情和親情的天平上,朱碧琴猶豫了,手鐲是母親送的結婚紀念物,她有點兒捨不得出手,可又不好直接拒絕新婚不久的丈夫,怕傷了他的自尊心。只好撒謊說,手鐲是鍍金的,不值幾個錢,賣了也不夠買塊手錶。
吳冠中對妻子的話並未起疑心,但朱碧琴話一出口就後悔了,她是個誠實的人,覺得欺騙了丈夫,從感情上過不去,越想心裡越不安。她拿出手鐲對丈夫說:“對不起,我是騙你的,這手鐲是純金的,你拿去賣了換手錶吧。”
朱碧琴的坦誠倒讓吳冠中心生愧疚,他真誠地說:“是我不好不該打手鐲的主意。你母親送的結婚紀念物,有著特殊的意義,怎能賣了呢?買手錶的事,我以後再想辦法吧。”
朱碧琴問:“你是不是生我的氣了?
吳冠中安慰妻子:“怎麼會呢?這本來就是我不對。”
朱碧琴把金手鐲塞到了吳冠中手裡,眼含淚花說:“你要是沒生氣,趕緊拿去換手錶吧,反正這手鐲我也不戴,在家放著也沒用。”
吳冠中撫摩著這隻金手鐲說:“好吧,算我借你的,以後一定奉還。”
吳冠中戴著用妻子金手鐲換的手錶去了法國,心裡一直很不安,想有了錢儘快買個手鐲還給妻子。可他是公費留學,資金拮据,除日常開銷,根本不可能有剩餘的錢買昂貴之物。
1949年,巴黎流行一種玫瑰紅,看著街頭穿各式各樣玫瑰紅衣服的女人們,吳冠中想到了妻子。他用節衣縮食省下的錢買了一斤多紅毛線,託人捎回,想讓妻子織件毛衣穿,他覺得漂亮的妻子穿上玫瑰紅毛衣一定很美。誰知朱碧琴收到毛線並沒捨得給自己織毛衣,而是織了兩件小孩兒毛衣,一件送給吳冠中的侄子,一件給自己的兒子穿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