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家關注討論的熱點問題是姚策與許媽反目,姚策重病值得同情,而許媽想要要回房子卻被部分網友認為其無情。當然更多網友同情許媽,覺得她是最大受害者,支援她查明真相。我個人覺得,姚策與許媽反目的關鍵是這起案件到底是錯換還是偷換?畢竟錯換隻是醫院的錯,而偷換那就是犯罪。對於姚策有些自私和啃老,被指責是許媽教育失誤,我對此表於反對。
一、許媽是無情之人嗎?有許多網友認為在發現姚策不是許敏親生兒子之前,許媽盡心盡力,當知道姚策不是自己親生兒子後,就不去照顧病重的姚策,在姚策重病之際不顧28年的母子之情,還要去向他要房要錢,因此覺得許媽是一個無情之人。
二、姚策與許媽反目關鍵在於案件是錯換還是偷換人生。在前期,覺得兩家錯換孩子是醫院的錯,許媽對杜新枝一家還是非客氣,兩家關係也非常融洽,許媽跟姚策關係也不錯。但在起訴醫院的調查過程中,律師發現了一些疑點,覺得這可能不僅僅是錯換人生這麼簡單,而是有可能是偷換人生。說句實話,如果偷換人生成立的話,估計對任何人來說都沒法淡定,因為這確實對許媽和郭威太不公平,也難怪許媽會追究事實真相。
事實上,這起案件是偷換人生的機率很大。
1、28年前,三甲醫院對乙肝大三陽患者孕婦和產兒是單獨隔離的,護士抱錯機率極小。
2、杜母被懷疑有作案動機。杜母於1985年生下大女兒,但為先天弱智,1992年生下姚策,中間7年曾懷孕兩次,一胎流產,一胎宮外孕,而杜母在懷孕前便是大三陽乙肝患者,因此網友質疑,夫妻倆渴望一個健康的孩子,可以視為作案動機。
3、郭威被刻意改小了3歲,郭杜夫婦偽造了出生證(出生年月日),甚至連出生醫院助產士都改了,現如今郭威身份證日期是1995年5月18日。對此,杜母迴應稱是因為當時並沒有生孩子計劃,導致準生證暫時沒申請下來。在全國重男輕女的大環境下,郭杜夫婦只有一個女兒一個兒子,然後四套房子,3套自己名下,1套女兒名下,郭威名下卻沒有房子。
4、姚許夫婦在發現孩子抱錯後,曾致電詢問郭杜夫婦,杜母的迴應令人生疑,她說:“我有病了,你們不要來找我,等我死了再來找我吧”,而郭父也表示自己不在駐馬店,隨後夫婦倆掛掉電話,第一時間卸掉電話卡丟掉。
三、在偷換人生機率大增的情況下,許媽追查事實真相值得支援。如果偷換人生事實成立的話,估計任何人都無法淡定,因為這就是犯罪,改變了許媽和郭威母子的人生軌跡。
就是因為姚策的病情,許媽不但要花費大量的金錢的付出,而且還受到了精神上的折磨。想想許媽一家本來有優越的生活條件,就因為為姚策治病,花費巨大,不但把自己兩口子的錢花光,還要花許媽父母的錢,這個投入按現可比價值計算,200萬隻會多不會少。因為直到現在,許媽還沒有自己的住房,還借了同事的債務,要是沒有姚策的病拖累,許媽至少可以有兩套住房。而精神上的折磨就更大了,許媽還曾以為是自己沒帶好姚策而自責,也為姚策治病勞心勞力。
同樣,如果沒有偷換人生,郭威在許媽的精心培養下,肯定非常優秀,可惜在杜新枝的養育下,現在還只是一個輔警,也沒有高的學歷。自己的人生軌跡被徹底改變,無疑受害至深。
四、許媽要回房產過分嗎?在明知姚策不是自己親生孩子的情況下,許媽在自己沒有住房的情況下,要姚策的住房過分嗎?我個人覺得合情合理。首先這套房完全是許媽及許媽母親的錢買的,而且還貸也是姚策父親還得,裝修也是許媽賣房後支付的。可以說,這套房子姚策沒有出一點力,完全是許媽一家的付出。更何況,現在許媽自己還沒有住房,要回房子一點都不過分。
有人說姚策即將不久於人世,應該給自己的老婆孩子留下房子,看上去好像很合情理,但不要房子,這套房子姚策沒出一點力,完全是許媽一家的付出,憑什麼拿許媽的財產留給老婆孩子,而不還給許媽呢?
五、許媽的教育錯了嗎?有人說,姚策變得如此自私和啃老,還不是許媽的教育錯了。我不這樣認為,我覺得姚策的遺傳基因有問題。如果不是姚策有遺傳的肝病,許媽可能不會產生對沒帶好孩子的負疚感,也許對孩子要求更嚴格。
而後續培養姚策上好的高中,去上大學,給找好工作單位,也算是教育是成功的。可惜姚策由於遺傳肝病,儘管許媽費盡心血,還是沒有保住他的健康。這絕不是許媽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