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青浦發布5份徵地相關公告,位於香花橋街道和朱家角鎮,部分涉及房屋拆遷(附安置方案)。
近日,青浦發布了5份徵地相關公告,其中2份為擬徵地公告,2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和1份徵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分佈於香花橋街道和朱家角鎮兩個行政區域;用途涉及工業用地和河道整治;另外本次徵用的地塊有部分還涉及到了房屋拆遷。
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擬徵地公告
1、香花橋街道新姚村擬徵地告知書(滬青擬徵地告〔2021〕第0514號)
根據青規劃資源規[2021]26號、青發改投[2020]428號,國家擬徵收你村1組範圍內集體土地。
1.1、位置:東至德力西、南至規劃地塊、西至趙屯港、北至天盈路
1.2、用途:一類工業用地(青浦工業園區天盈路南側H-27-07a地塊)
2、香花橋街道勝利村擬徵地告知書(滬青擬徵地告〔2021〕第0513號)
根據青規劃資源規[2021]26號、青發改投[2020]428號,國家擬徵收你村7組範圍內集體土地。
2.1、位置:東至德力西、南至規劃地塊、西至趙屯港、北至天盈路
2.2、用途:一類工業用地(青浦工業園區天盈路南側H-27-07a地塊)
3、補償標準:
上述地塊土地補償費按《上海市徵地土地補償費標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號)進行補償;
青苗補償按《上海市徵地青苗補償標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號)進行補償;
附著物補償按《上海市徵地財物補償標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號)進行補償;
房屋補償按《上海市徵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暫行規定》(滬府發[2011]75號)執行;
被徵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辦法》(滬府發[2017]15號)執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實施。
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1、新城四站青浦大道、港周路涉及河道(薛家灣江、沿家港)整治工程專案
1.1、本次擬徵收土地的範圍:
朱家角鎮,朱家角鎮橫江村、橫江村8組、橫江村2組、橫江村9組、橫江村14組、橫江村1組集體土地(村組隊);擬徵收農用地22978.3平方米、建設用地24225.1平方米、未利用地6301.6平方米,合計擬徵地面積53505平方米。
1.2、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標準,按《上海市徵地土地補償費標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號)執行,標準106.65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擬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轉賬。
1.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徵地財物補償標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號)執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青苗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徵地青苗補償標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號)執行,標準為糧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1.4、擬徵地補償金額彙總表(單位:平方米,元)
2、朱家角華為人才公寓配套河道
2.1、本次擬徵收土地的範圍:
朱家角鎮,朱家角鎮沙家埭村,朱家角鎮山灣村、山灣村8組,朱家角鎮薛間村、薛間村13組、薛間村15組(村組隊);擬徵收農用地35027.1平方米、建設用地5451平方米、未利用地45347.6平方米,合計擬徵地面積85825.7平方米。
2.2、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標準,按《上海市徵地土地補償費標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號)執行,標準106.65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擬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轉賬。
2.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支付物件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徵地財物補償標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號)執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青苗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徵地青苗補償標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號)執行,標準為糧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2.4、擬徵地補償金額彙總表(單位:平方米,元)
三、徵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
1.青浦區新城四站朱家角華為人才公寓動遷基地河道整治工程徵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滬〔青〕徵地房補告[2021]第002號)
1.1、本次擬徵收的四至範圍、涉及房屋補償戶數和建築面積:
1)、四至範圍為東至丁家港、西至新開涇江、南至澱浦河、北至新塘港;
2)、居住房屋產權數3,建築面積636平方米。
1.2、土地使用權基價和價格補貼:
1)、青浦區人民政府制定的擬徵地範圍“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600元(人民幣,下同)。
2)、青浦區人民政府制定的擬徵地範圍“價格補貼”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400元。
1.3、擬徵地範圍內房屋補償方案
(一)居住房屋補償:
1)、居住房屋補償方式:
①貨幣補償;
②產權調換。
2)、居住房屋補償金額計算方法:
貨幣補償或產權房調換的房屋補償金額=(房屋建安重置結合成新單價+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房屋建築面積。
3)、產權調換房屋:
產權調換採用現房安置,現房坐落青浦區趙屯浦路380弄(五浦匯新塘苑),建築面積379.8平方米,安置基價1750元/㎡,房地產權證號為滬房地青字(2016)第029382號;青浦區崧子浦路289弄(五浦匯崧子苑),建築面積307.26平方米,安置基價1750元/㎡,不動產權證號為滬(2016)青字不動產權第011863號。合計總建築面積687.06㎡。
趙屯浦路380弄(五浦匯新塘苑)
崧子浦路289弄(五浦匯崧子苑)
4)、居住房屋臨時安置補助費、獎勵費等標準:
①.居住房屋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為8元/m2x合法有效面積x3個月;
②.居住房屋搬家補助費標準為10元/m2x合法有效面積x1次;
④.裝修及裝飾費用標準為評估得出。
5、居住房屋附屬物及其構築物補償費用:
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等及其構築物補償標準按照《上海市徵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2020)》(滬規劃資源規[2020]20號)執行。
(二)簽訂房屋補償協議的期限
自徵地房屋補償方案批准之日15日為房屋補償協議簽約期限,具體起止日期另行公示。
資料:上海市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