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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每個人都有自己做決定的權力。

當然,就跟“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一樣的道理,擁有足夠的能力,才有自主權可談。否則,權力看似是自己的,到頭來也得被迫接受他人的安排。

就像很多女性一樣,自身能力不足,最後只能被迫接受社會以及父母安排的結婚生子這條路。(這條路也有很多男人走,但他們是自願的。)

如果考慮清楚,不想結婚(或者是暫時的),便不要因為年齡焦慮、父母長輩催婚教育而如同趕鴨子上架般走進婚姻。不為什麼,只因為違背自己的意願是痛苦的。在這種情況下,哪怕丈夫是良配也難以幸福。

如果不想生孩子(或者是暫時的),因為不喜歡孩子或者還沒準備好等原因,那也不急著生孩子。生孩子是一件尤其需要做好準備的事情(心理準備和經濟準備),哪一項沒準備好就去生孩子,都是衝動之舉。衝動易壞事,事後易後悔。

在沒做好心理準備的前提下生孩子,生活以及身份的轉變來得猝不及防,難以適應。經濟條件就更無需多說,沒有做好準備,生孩子縱使不說是拉低自己生活水平,也是無法給孩子一個好的保障。

其實女人(或者說人),該做的是好好提升自己,強大自己的實力,而不是隻能聽之任之,任憑別人安排人生。

如果不想結婚,那麼就自己好好努力。這麼說很輕巧,實際上當然是很難的。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如果既不想結婚,又不想自己努力,要麼只能靠丈夫,要麼只能靠父母。

靠這二者,無非就是走上結婚生子的道路(除非少個別開明的、尊重女兒意願的父母。但有錢有素養的父母,教出來的女兒大抵也不會差)。那麼就與自己最初的意願背道而馳了。有自己的想法,有憧憬的人生,要靠自己努力去實現,而不是什麼也不做,到頭來會被迫走上服從別人的道路。

如果不想生孩子,可以找同樣想法的男性組成丁克家庭,婚前與男友商量好。當然,前提是你有足夠的實力“談判”。

如果一個女人沒有其他的能力,那就只能下養兒育女了!到頭來,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自身有能力,至少是可以養活自己,才能與男方“談判”。合得來就可以結婚,合不來那就好聚好散。

有些女人,哪怕自身能力不差(就以養活自己為標準吧),但卻沒有自己的想法。她們聽從父母的安排走進婚姻,接著自然而然生了孩子。一胎生完之後,丈夫婆家或者自己的母親催生二胎,她們也就稀裡糊塗生了。

稀裡糊塗生二胎,生活更是一地雞毛(兩個孩子很難帶,兩個孩子經濟壓力更甚)。有些人以為生孩子就是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其實後續的養育才是難上加難,沒有退路。

自己不喜歡孩子,更加不要生了。生了之後可能因為母性使然會愛自己的孩子,但是因為有孩子後的生活與自己的理想生活不一致,二者產生矛盾自己夾在中間很痛苦。愛自己的孩子,卻又不想要過有孩子的生活,這種情況還是有的。一個不好,生了孩子後還是不喜歡它,無法塞回去,那就真的是造孽了。

結婚、生子,是人生大事。尤其是生孩子,直接影響以及影響最大的都是女人的生活。幫你們做決定的丈夫、婆婆、媽媽,並不能給你們多大的幫助。還是要自己考慮清楚,這是一條無法回頭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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