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條施工巖(煤)平巷(硐)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臨時和永久支護距掘進工作面的距離,必須根據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和施工工藝在作業規程中明確,並制定防止冒頂、片幫的安全措施。
(二)距極進工作面10m內的架棚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對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復,之後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並由外向裡逐架進行。
(三)在鬆軟的煤(巖)層、流砂性地層或者破碎帶中掘進巷道時,必須採取超前支護或者其他措施。
【名詞解釋】空頂作業
空頂作業一——在井下巷道或採場頂板未採取任何支護或支護失效範圍內進行的作業。
【條文解釋】本條是對施工巖(煤)平巷(硐)頂板管理的規定。
1。支護的作用在於加強巷道附近周圍岩石的強度,防止破壞岩石的脫落。支護的阻力越大,強度越大,越及時,越能加強卷道圍巖的強度,限制破碎區的擴充套件。為了保證安全,防止岩石冒落,必須及時對懸空頂板進行支護,嚴禁空頂作業。臨時和永久支護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必須根據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和施工工藝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並制定防止冒頂,片幫的安全措施。
2。空頂標準:架棚巷道未按規程(或措施)要求使用前探梁等臨時支護或冒頂高度超過0.5m不接實繼續作業的;錨(網)噴支護巷道未按規程(或措施)要求在前探梁、臨時棚或點柱掩護下作業;在最大控頂距內未按措施規定完成頂部永久支護,繼續向前施工作業的。 3。嚴禁空頂作業的管理方法。
(1)在作業規程和施工措施中必須明確如何維護頂板,嚴禁在空頂下作業。
(2)錯噴工作面掘進過程中必須打超前錨杆控制頂板。
(3)炮掘架棚巷必須使用前探梁進行超前支護,爆破前要有防崩倒裝置。
(4)綜掘巷道要使用託梁器託鋼樑進行臨時支護,掘錨一體化巷道採用機組自身支撐頂梁臨時支護。
(5)在開口或貫通前,架棚巷道要先在主巷架設抬棚,抬棚必須有三保險。錨網支護巷道應當補打錨杆錨索維護頂板。
(6)要加強對空頂違章作業的監督檢查,一經發現追究其事故責任。
4。為了防止崩倒,崩壞支架,在鑽爆方面從炮眼角度、裝藥量、爆破順序上採取指施外,對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復之後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為了防止修復支架時發生冒頂堵人事故,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並由外向裡逐架進行,嚴禁由裡向外進行。
5。在鬆軟的煤、岩層或流砂性地層中及地質破碎帶掘進巷道時,必須採取前探支護或其他措施。
【典型事例】2012年7月27日,貴州省六盤水市某煤礦在維修巷道時,將原U型棚改為大斷面梯形棚,擴幫後巷道寬度過大,未按措施要求加固支護,區域性空幫空頂,支架失穩,應力集中顯現導致推垮型冒頂,造成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3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