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被家長提醒過“買東西要記得看哈保質期哦~”不知道從哪天開始,為了保證消費質量,各種食品、日化用品、甚至有些酒類都被釘上了“保質期”的條框!
商品分類越來越細緻,保質期就越來越短,再加上生產運輸流通的過程,上架售賣的時候就已經浪費了不少時間。在被顧客挑中購買之前,在貨架上的壽命就不斷縮水!尤其是食品,這樣的情況越來越多,所以那些被暗暗拋棄的“臨期”商品又該何去何從?
臨期售賣這就應勢而生,那臨期商品值得購買嗎?不妨瞭解一下
臨期≠過期,質量嚴控
在保質期內,商家保證食物的風味、口感、安全性都符合國家食品標準,一旦超過這個期限,廠家就不會再對食物負責任。同時,商場超市等地也不應再銷售過期食品。
2011年4月20日衛生部發布GB-7718-2011對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做出如下定義:
即預包裝食品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內,產品完全適於銷售,並保持標籤中不必說明或已經說明的特有品質。2012年1月27日,國家工商總局發文明確要求,食品經營者對即將過期的食品應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說,到了保質期臨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之顧客並單獨出售。
當然,這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即是不是按照商品規定的儲存方式進行儲存。比如,一些商品要求常溫儲存,一些需要冷藏,另一些則需要通風。
白菜價拿進口貨,價格優勢
0.5元一瓶的依雲水
2.8元一盒的好麗友派
10元3包的義大利進口餅乾
1升裝的進口啤酒10元/桶
日本進口麥片50元兩大袋
……
這類產品大多以折扣的名頭促銷,省錢又安全,低價“撿漏”好時機!
傳統美德,杜絕浪費
那些商超貨架上看起來光鮮亮麗的食物,只要臨近保質期或者含“僅售當天”字樣,都無一例外面臨被丟棄的結局。
一位網友曾經這麼描述她在晚上看到的大賣場情況:餐盒精美的新鮮飯菜、海鮮、甜品、飲料、點心,一批批從貨架上撤下,丟進小推車裡拉走扔掉。店員告訴我們,超過最佳食用期的食物必須丟棄,既不能賣給顧客,也不能由店員自己帶走。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感覺心都碎了。
一個賣場的商品更替尚且如此肉痛,那再加上其他的呢...根據中國菸草行業協會給出的資料,中國總共大概有500萬家小超市、百貨店、便利店,其中產生的浪費更是無法想象。
除了食品在上架後被丟棄的浪費之外,還有一部分浪費來自於食品運輸和批發的過程中。
因為食品從生產到進入消費者手裡要經過漫長的流程,從生產到運輸、流通、上架......經過太多波折,包括品牌商、經銷商和零售商等多個環節。有些食品可能流通著,就過期了。
這些現象,對於稍微有環保意識的人來說,都是十分痛心的事情。那如何來解決這種可怕的浪費現象呢?不得不說,有人已經先行一步,開啟了臨期商品新紀元。既減少商家損耗,又減少了浪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