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古區融媒體中心訊】為全面落實《蘭州市民政局蘭州市財政局關於做好2021年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近日,紅古區民政局迅速安排部署,全面開展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提標發放工作。
2021年,紅古區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提標發放工作涉及城市低保物件4078戶9107人、農村一、二類兜底保障物件478戶1164人、城市特困供養物件39人、農村特困供養物件92人。根據市上精神,紅古區城鄉低保標準均提高8%,其中,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78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46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不低於4428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於4788元,農村低保一、二類保障物件月補助水平由369元和350元分別提高至399元和378元;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不低於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確定,由每人每年不低於12215元和5757元提高至不低於13198元和6224元,照料護理費標準按照保障物件生活自理情況由每人每年1440元、2640元、3840元分別提高至不低於1680元、2640元、3840元。新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提標補發工作預計4月底前全面完成。
同時,結合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契機,紅古區民政局加大城鄉低保動態管理力度,利用大資料資訊,透過居民家庭經濟核對系統對所有低保物件開展經濟核對,透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民政局、鎮(街道)、第三方機構聯合進行入戶核查,做到保障物件認定精準,補助水平科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