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4月5號,下午兩點左右,我帶著家裡小孩準備去放風箏,在春鑫路與春筍路交叉口處一個小超市(懶貓社長)花了20塊錢買了一個風箏,於是準備在小店對面的空闊地上放,期間我到旁邊的一家小吃店吃了點東西,當我吃完東西后帶著小孩放風箏的時候,風箏突然飄了下來,我以為是風箏的龍骨脫落而導致的,於是上前檢視,一看不是龍骨的問題,而是龍骨斷裂導致的,當時也沒多想只是單純的想找店家幫我調換一個,便與小店老闆商量,一開始小店老闆還情不自願的搪塞我,心想做生意的也不容易,於是我要求加錢換個大點的,我都準備拿了,這時裡面出來個阿姨說:我賣出去的是好的,當時我就不願意了,是的你賣出去是好的,但是風箏出現質量問題我是不是要來處理一下,加錢換或者換一個也行,阿姨卻是很不高興的說,質量問題是廠家的事你找我小店有什麼用,我說我從你這買的質量問題肯定要找你,我又不認識廠家!就這樣你一句我一句的吵了起來!首先我宣告一下我不是來找她吵架的只是單純的想換個風箏或者加錢換個,他們不願意,於是我報警,希望幫我調節一下,剛開始我還是單純的認為會給我個滿意的答覆,確實現實與想象差別很大,最後我自認為買個教訓,當然上圖上證據給大家看看給我評評理,人活著就是為了一口氣,我不譴責誰也不報著賠償我什麼,只是感覺小事也是反應當前社會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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