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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富人一直有一個我自己的定義。我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富人,不是看他有多少錢,多少資產,而是看他做不做慈善。行慈善的富人,才是真正的富人。慈善與富人有關聯性,這一點是很明確的。同樣,關於投資策略的文字可以不涉及慈善,但是,有關投資哲學的文字不能不涉及慈善,哲學是與智慧有關的。

我以為,如果說聰明與智商有關的話,那麼智慧則與道德有關。所以,談投資哲學,作為對投資的道德智慧的研究,最終繞不開慈善這個話題。在投資界,像在實業界一樣,那些偉大的投資家像偉大的實業家一樣,往往也是偉大的慈善家。這僅僅是巧合嗎?當然不是。這是因為他們對慈善的意義有著高度的共識。

鋼鐵大王卡內基有個流傳很廣的看法:“一個人在富有中死去,是一種恥辱。”《卡內基傳》的作者曾風趣地說:“他致力於捐贈事業的努力程度很可能超過他致力於賺錢的時候。”偉大投資家坦普頓的座右銘是:“付出即擁有。”他認為,仁心行善的人,才是真正富有的人,有出息的人。

而且,物質財富這個東西,生帶不來,死帶不走。 許多成就卓著的投資家和實業家,之所以熱衷於慈善,有其背後的奧妙:行慈善者可以從樂善好施中得到巨大的精神與心理滿足,甚至讓自己有難得的特權感和操控感。

也許是神的安排,祂讓慈善家的慷慨帶來愉悅,甚至能產生一種崇高感。這樣又反過來激發人們更加慷慨。外人看到的是行善者的付出,行善者計算的是自己的所得。在許多行善者的觀念中,給別人行善,就是給自己行善。對追求自我實現的人來說,最大的獎賞是內在的自我的獎賞,最大的幸福是把自己喜歡的事情做好。

敏銳的慈善家甚至時時提醒自己:“當行善的機會在拽我的袖子時,我們能發現嗎?”在外界看來,投資與慈善是方向相反的兩件事:投資是往裡賺,慈善是往外捐。很多人也認為,獲取比施與重要,起碼是隻有先獲取,然後才有可能施與。但是慈善家們不這麼看。他們認為,施與就是播種,獲取就是收穫;怎樣播種,就有怎樣的收穫。

播種產生一種持續的期待,收穫只帶來一種短暫的滿足。這是所有的釣魚愛好者都懂的道理。所以,播種比收穫重要,施與比獲取重要。前者決定後者。先有付出,才有收穫。只要方法得當,播種的越多,收穫的越多;付出的越多,回報的越多。

就像價值投資一樣,投入越多,回報越大。在這種意義上,慈善活動是另一方式的投資活動,兩者之間的原理完全一樣。對投資者與慈善家來說,他們篤信,把自己的智慧與才幹投入一件有意義的事情,一定會產生紅利。

慈善大體可能分為兩種型別,三個層次:

就兩種型別而言,一種慈善是授人以魚,比如向需要的人群饋贈衣食住醫等生活與生存的急需品,就像給吃不起魚的人送條魚那樣。這類慈善活動主要用來滿足救濟物件的眼前之需,慈善的內容主要是物質的福利。

另一種慈善活動的是授人以漁。比如,慈善家贊助受助者接受免費的就業技能培訓,就像教會沒有生存技能的人如何捕魚那樣。後一種的慈善雖然不能直接用於吃穿,但是能夠幫助受助者在未來實現生活自立。

以上這兩種型別的慈善,雖然都很必要,也很有價值,但是卻有高低之分。而且對它們之間的高低之分,古今中外沒有分歧。中國古人說,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在猶太教裡,最好的捐贈是促使接受捐贈的人獨立自主。

猶太教哲學家邁門尼德認為,最高一級的施主是利用慈善以協助別人自立自強或協助他人獲得技術或找到工作的施主。《納尼亞傳奇》的作者劉易斯(C.S.Lewis)在《四種愛》中說,施與的正當目的是為了讓接受者永遠不再成為慈善的物件(“The proper aim of giving is to put the recipients in a state wherethey no longer need our gifts.”)

最大的慈善是讓個人自立,讓社會有個能保障自由與自立的制度。跟投資一樣,做慈善是一件智慧密集的事情。在這一方面,投資傢俱有天然的優勢,因為投資活動對智慧的要求極高。

卡內基甚至認為:富有智慧的行善比賺錢更難。依據其智慧與精神的高度,人類的活動可以以此分為三層:

第一層,也是最高的一層,是製造與生產思想與觀念的活動;

第二層,是依據特定的思想來設計與建立政治制度的活動;

第三層,是受特定的思想與觀念的影響所做出的日常社會行動。

這三個層次與慈善活動的結合,也就形成了慈善活動的三個境界:

一是資助與支援思想與觀念生產的慈善;

二是資助與扶持建立特定政治制度的慈善;

三是資助與扶持特定救助行動的慈善。

下面再看看,我們所熟悉的著名投資家,他們分別從事上述哪些型別的慈善活動。

在第一個層次慈善中,我找到了約翰·坦普頓先生。這位低調的投資家用他的大部分財富建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基金會約翰·坦普頓基金會(TheJohn Templeton Foundation)該基金會在宗旨中寫道:基金會致力於支援對有關人類目的與終極現實的大問題的研究,鼓勵與贊助科學家、哲學家、神學家之間進行對話。

該基金會還設立了坦普頓獎,獎勵那些以思想觀念為事業的精神企業家(entrepreneurs of the spirit)。獎金額與諾貝爾獎金相當,約一百一十萬英鎊。今年的獲獎者是一位世界知名的精神領袖。該基金會致力於支援去探究新的精神資訊,尋找信仰、道德與思想領域的先知,預告對人類及其未來重大的事情,推動人類精神的進步,加深對人與人,人與天,人與自然之間的理解。

在第二個層次中我找到了喬治·索羅斯。這位金融家所創辦的慈善機構是著名的開放社會基金會(OpenSociety Foundation,OSF)。該基金會以推動世界各國的民主化轉型與民主制度建設著稱,對前蘇聯與東歐的民主運動和制度建設發揮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在第三個層次中,我找到了沃倫·巴菲特。這位傳奇的投資家把他大部分財富捐給他的朋友比爾蓋茨創辦的蓋茨基金會(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B&MGF或the Gates Foundation)。蓋茨基金會是世界上最大的慈善基金會。該基金會的宗旨是,改進世界範圍內的衛生狀況,減少貧困,增加教育機會,幫助窮人接觸資訊科技等。

如果這些介紹不全面,三個網站上各自有更多的資訊供大家參考。毋庸諱言,我對這三個慈善機構的讚賞程度是由它們各自所處的層次決定的。

有人可能會問,為什麼贊助思想的慈善高於一切其他慈善?因為人是觀念驅動的動物。精神的繁榮,先於且高於物質的繁榮。沒有思想、精神、觀念的變革,就不會有隨之而來的物質繁榮。一個人在思想領域的成就,可以讓人類世世代代受益,甚至永不過時。這是多大的回報?最高境界的慈善,其可貴之處還在於,它需要慈善家有更深的洞見、更大的勇氣、更多的恭謙。

對偉大的投資家所要求的品格,也是對偉大的慈善家的要求:低調而不高調,恭謙而不倨傲,遠見而不是短視,逆向而不是從眾。況且,支援、發現和製造精神財富是一個很難出業績而且飽有爭議的領域,更難有轟動的媒體效應,即便有成就,其意義也很難被人們馬上理解與認識。

上述三個基金會在中國不同的知名度也從側面印證了它們所處的三個不同層次。

順便說,我對巴菲特的慈善方向選擇,稍感惋惜。如果他願意花更多的時間去思考去行動,如果他有更大的道德勇氣,如果他對公共事務與人類的命運有更多的關心,他也許會做出不同的方向選擇,而他完全具備這些潛力。

思想與觀念是有後果的。人類從好思想中獲益,大於從任何產品與行動的獲益;從惡思想中受害,也大於任何兇器與暴行。就短期的救急而言,給飢餓者提供食物,給病患者提供救治,給不能蔽體者提供衣物,都是非常必要的。

但就長遠之計而言,慈善的真正意義在於豐富與改良那些能驅動人類進步、提升人類靈魂的精神食糧。在中國,第三境界的慈善家與慈善機構已經數不勝數,但是第一和第二境界的慈善家與慈善機構還難見蹤影。

推動有關思想與精神、制度與體制的事業,是有智慧的投資者與慈善家的固有責任。期待中國投資界與實業界的慈善家展現出自己的智慧!

參考書籍:劉軍寧著,《投資哲學:保守主義的智慧之燈》,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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