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鴻升2019年在臺北市北投區,以總價4280萬臺幣(約620萬令吉)買下這個房子,每個月的房貸至少10萬臺幣(約1萬4500令吉),負擔不輕,孝順的他因為該處位於奇巖重劃區,標榜為生態公園、綠覆率高,特別適合喜歡大自然的黃爸爸,他也為了爸爸準備在陽臺種植各種花草盆栽,只希望讓爸爸開心。
他的朋友曾經透露過,黃鴻升的收入除了買些公仔,幾乎都是拿去付房貸,也不像許多藝人會買名車,物質慾望不高的他,認為汽車只是代步工具,寧可把錢省下來,早日完成和爸爸一起住的心願。
對於黃爸可能計劃賣房子的事,黃鴻升生前的經理人Dino迴應:“就我知道的是目前沒有這個打算跟安排。”他表示,房子不是黃爸爸名下,是登記其他家人名下,還有沒有貸款就不太清楚,沒有過問這些。
然後,也有人詢問,黃鴻升是在家中身亡,這樣的住處算不算是凶宅?根據房仲業者表示,黃鴻升離世並非是因他殺或自殺,很明確不是凶宅。而根據臺灣內政部97年函釋,凶宅有“專有部分發生兇殺或是自殺致死的情事”的條件,若建築物裡發生兇殺或自殺身亡,以及在專有部分發生求死行為致死,例如跳樓之類,才可以算是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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