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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求絕對本質和真理的西方形而上學傳統裡面,顯然表達才是主要的,才是中心,而指號是次要的,是邊緣的。但德里達認為,胡塞爾作出這樣的區分,完全是一種形而上學的教條,指號和表達並沒有本質上的不同,而只是功能上的區別。對胡塞爾符號的批判,並不是德里達真正的目的,德里達並沒有迴避胡塞爾意識現象學中的基本問題。他並沒有只停留在符號層面上,而是從符號的感知和想象的關係出發,鬆動了胡塞爾現象學中“感知”的奠基性地位。

胡塞爾在《內時間意識現象學》裡面,藉助聲音現象來揭示內在時間的,胡塞爾認為,因為聲音現象有著天然的延展或延續性結構,透過它我們可以明見地“看到”時間的延展性,從而有可能明見地“看到”時間的內在結構。但德里達明確地批評了胡塞爾的時間觀,認為他的時間觀依然保留著“現在”或者“在場”的特權。

不管這是不是一個形而上學的預設,以即刻和現在為烙印的時間觀念在《內時間意識現象學》中依然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胡塞爾的這種思想並沒有脫離西方邏各斯中心主義和語音中心主義的傳統。德里達借用了胡塞爾“內時間意識思想”進一步動搖了感知特權的最終來源,也動搖了感知的“在場”特權,並以此動搖了胡塞爾的思想基礎,其中的論證其實非常錯綜複雜,大家有興趣可以去啃啃原著。

今天我們回到德里達解構主義思想的根本,為什麼德里達要對西方傳統形而上學的邏各斯中心主義提出批判,為什麼要解構西方形而上學的傳統“二元對立”呢?二元對立是西方哲學的傳統,二元對立的本質是一元論,在對立的二元中,其實一個是主要的,核心的,具有中心位置的,而另外一個是次要和輔助的。

就像亞里士多德、盧梭、索緒爾等人認為的那樣,在文字和語音的二元對立中,語音才是本質和核心的,而文字只是語音的再現和附屬。那德里達要藉此表達一種什麼樣的思想的,當然德里達並不是為了純粹否定邏各斯中心主義,純粹批判二元對立,就像德里達說的:我強調解構不是“否定”這樣一個事實,而是一種肯定的“是”,一種投入,也是一種承諾,解構哲學是對教條、權威和霸權的對抗。

德里達的解構哲學精神,其實也體現了尼采的反傳統的哲學精神,德里達10幾歲就開始閱讀尼采,可以看出其實德里達的這種對西方2000多年哲學傳統的批判,也是尼采哲學精神的一種繼承和發揚。尼采說“上帝死了”,西方精神世界的寄託不在了,那個道德權威不在了,那個唯一的真理給予者不在了,尼采的哲學是反傳統、反權威的。尼采的哲學充滿了反叛精神,而德里達也繼承了這樣的精神。所以,我更多的覺得德里達的解構主義是一種哲學精神,是一種對西方傳統哲學正規化的一種徹底的批判。

但德里達的批判和尼采的批判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方式,尼采是從意識形態上對西方理性和道德權威進行批判,但是德里達是從理論本身進行批判,德里達對胡塞爾的現象學的批判,就深刻地體現了這樣的思想,他花了很長時間對深入細緻地研究了胡塞爾的現象學,並從現象學的根基,意識、感知、時間、符號這些觀念入手,對胡塞爾現象學進行了批判,擲地有聲,有理有據,他的《聲音與現象》非常難讀,原因就在於他用解構的方法對現象學的底層邏輯進行了拆解和批判,非常的不容易,沒有深厚的哲學功底是很難做到的,這和尼采的批判哲學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方式。

德里達的解構主義不僅僅是對權威、傳統、邏各斯中心、秩序的一種否定,更重要的是對邊緣、替補和個體的一種肯定。所以,德里達自己都說,解構主義不是一種理論,更多的是一種哲學立場,但為了正面的、建設性的目標,他為批判和否定的解構策略提供了理論的基礎,這種理論基礎他稱之為:延異和撒播。延異也有地方翻譯為“分延”,延異是時間化的,差異是空間性的。所以,延異是空間上的“差異”和時間上的“推延”的結合。延異是發生的,是流動的,而不是靜止的,也不是歷史的,更不是結構的。而撒播表示一種意義的分散性和多元性,或者說對唯一、確定、固化的意義的否定。德里達說,撒播沒有主體,也不受人的控制,它是充滿能量和創造力的語言文字的自我運動,撒播解釋自身。

德里達的用撒播和延異來闡述其解構主義的哲學立場,從根本上說,是一種對傳統規律、秩序的否定,就像德里達說,撒播的規律就是無規律,所以,解構的思想也體現了一種對不確定性和無序性的肯定。比如在寫作和文字上,德里達認為,文字並不是沒有生命、無意識的物質形式,不是沒有心靈意向的“所指”和與之相對應的“能指”,文字的意義不是書寫者定義的,作者的心靈並不是意義的源泉。如果說,傳統的文學更強調的是主體,寫作者的核心地位的話,那麼在德里達的解構主義思想這裡,文學是沒有主體和客體的,或者說,他消解了這種非此即彼、二元對立的思維正規化,文字的意義並不是書寫者定義的,而是在傳播和閱讀中,不斷被塑造的,文字的意義是流動的,文字流動既是文字的編織,又是意義的撒播。

所以,德里達說:“文字之外無他物”,這裡的文字並非簡單的文字,意義要豐富得多,德里達說:”文字是存在之客棧,不是一個原子,而是一個好客的節點”。文字不是語音的記錄,也不是靜止不動的文字集合,而是脫離語言系統、閱讀工作不能超越、真實生活銘寫在其中的東西。德里達認為一切物件都要透過文字的意義才能被理解,而文字只有在文字中才被賦予意義,意義不是一開始就確定的,他曾經說:“要理解我嗎?那就請讀我的書吧”。德里達認為,不是人的意識決定了文字和語言的意義,而是語言和文字的自我運動的撒播決定了人的意識。你從德里達文本里面讀到的,或者正在是你自己。

就像尼采說:當你凝視深淵,深淵也在凝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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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本作者大大最好的一本小說,劇情讓人拍手叫好,連看三遍也不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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