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煥晶在拘留所時候,有一個叫劉姐的兩人關係很好,劉姐經常照顧她,後來成為了很近的朋友,莫煥晶臨走前告訴劉姐一些關於縱火案的一些不為人知的情況,劉姐現在說了出來。
莫煥晶說,林生斌告訴她,他會借錢給她,但是小貞不同意,讓莫立功,小貞感動就會同意,莫煥晶就相信了。2017年6月22日讓她點把小火,當時確實是她點了一本書,書很厚燒不著。
林說莫點火後,他會安排人滅火而且救人的,不會有事的,(安排的人會按原計劃逃走,誰也不知),莫就相信了。
然而事實是,點火後,林叫的人不是來滅火救人的。而是加了某種助燃劑,加大了火勢。一下就控制不住了。莫看到大火,以為林安排人來救,所以她就去樓上協助人離開,到樓下16樓喊人離開,她被利用了。
但是她至死都以為是她點的火害了一家人。
是她放火燒起來的,實際是她只負責點火,後面為什麼突然變大(加助燃劑)噴淋不噴水,靜靜不響,她根本沒想到。
莫煥晶本身和林是有曖昧,又患胃病(胃癌),這點拘留所醫生證明,她經常找裡面醫生要藥吃。知道自己絕症,又怕兒子受到報復,所以她都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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