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程航。我今年55歲。5月20日,我剛剛和42歲的陳芳華拿到了駕照。我非常興奮。當我洗完澡準備睡覺時,陳芳華攔住我說:“你應該先幫我做一件事。只要你做你想做的事,我就陪著你。當她說完後,我猶豫了一下,不再說話。
我來自河南洛陽,經營一家餐廳。我一年能掙30萬元左右。雖然我已經快60歲了,但我對自己現在的狀態非常滿意。與絕大多數人相比,我對目前的情況要好得多。我並不富有,我有足夠的食物和衣服度過餘生。我自己名下有三套房,其中一套是門面,目前存款150萬左右。
我現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和我媳婦一起努力。剛結婚的時候,我們很窮,什麼都沒有。多虧了我的兒媳婦,我們這些年一直和我在一起。
獨生子有了家庭,我們就可以幸福地享受餘生的幸福生活。我媳婦確實發現她得了晚期肺癌。經過一年多的治療,她終於離開了我。她媳婦走後我很難過。唯一發現的孩子工作很忙,很少來看我。
兒子多次打電話讓我轉店,說錢可以快樂地享受餘生,沒必要那麼辛苦掙錢。我兒子是對的。我現在要搬出商店了。我的錢足夠我吃半輩子的溫飽。我現在才55歲。我還年輕,可以繼續奮鬥。
自從媳婦去世後,親戚朋友都勸我再找一個。五十多歲的我還不算太老,但我始終沒有走出妻子去世的陰影。直到有一天,我店裡的一個員工陳芳華,她的丈夫在一場車禍中突然去世,她請了一個月的假處理丈夫的事情,然後回來工作。陳芳華比我小几歲,今年才42歲,身材保持得很好很漂亮。
起初,我只是擔心。陳芳華的丈夫剛剛去世,我一定很難過。我會有意無意地和她聊天。我經歷過和她一樣的痛苦。我希望陳芳華能克服它。畢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陳芳華在我店裡工作兩年多了,年輕的員工都叫她陳姐,覺得她聰明伶俐,好相處。
然後有天晚上下班,看到她今天心情不好,就主動提出請她吃宵夜,她立馬就答應了。那天我們喝了很多酒。
也許是因為喝了酒。陳芳華對我說,劉戈,你的妻子已經走了,我的丈夫也走了。為什麼我們不住在一起?當我聽到它時,我很興奮。說實話,接觸後我對她真的很感興趣,所以我建議她趁熱搬到我家。
聽了這話,陳芳華激動地站了起來。她擁抱我,吻了我的臉。我覺得這一切都像是在做夢。
所以第二天我們搬到了一起。陳芳華告訴我“她有一個正在讀書的兒子”,所以我考慮了一下。我告訴陳芳華,我說,“你繼續在店裡工作”。
我以後每月交4000元,這是給你兒子的生活費。等我們拿到結婚證再談,陳芳華點頭同意了。
很快5月20日,我兒子和她兒子都在同一天回家了,所以我和陳芳華商量5月20日結婚,孩子們都在一起吃飯,即使我們結婚了。
吃完飯,兩個孩子又要求去KTV唱歌。我和陳芳華不能再唱歌了,所以我們先回家了。回到家,我去洗澡準備新房。
我沒想到陳芳華會阻止我碰她。她說:“老劉,你必須回答我一件事。你答應後,我會陪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我說:“我們今天剛結婚。明天再說吧。".
我沒想到陳芳華會這麼說。如果你不同意這件事,我就不會和你在同一個房間。我說,“說吧,這是什麼?現在一定要談嗎?”
陳芳華說:你不是有兩棟房子和一個門面嗎?既然我和你結婚了,你必須給我一些東西。你轉讓我名下的一套房子,每個月給我店裡40%的收入。
聽到這個我很震驚。她說:“我不想要我的錢。畢竟我還有一個沒有家庭的兒子。我必須考慮我自己。希望你能理解我。”
我說:我一個月給你4000塊,你算算一年要多少錢。以後你兒子的婚事我肯定會出錢,但是現在你讓我直接轉讓房子,每個月把店裡40%的利潤給你。你覺得這樣合適嗎?
這時,陳芳華說:既然我們取得了結婚證,財產就要平分。我說不可能,就算我同意,我兒子也不會同意。我沒想到陳芳華會直接說:“如果你不同意,明天就結婚。”。
聽到這句話,我非常生氣。我說:“既然你這樣,收拾好東西,現在就走。如果我早知道你是這樣的人,我就不會和你領結婚證了。
陳芳華什麼也沒說,轉過頭開始收拾行李,然後怒氣衝衝地離開了。我對她還是有感情的,但是她的要求太多了。我們還能在一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