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圖《婆婆的鐲子》劇照
原著裡,李霜清作為一個上海老太太,給兒子女朋友的見面紅包只有一千塊錢,未免太小氣了一些。就像劉茵說的那樣,李霜清給的紅包,還沒有她送的禮物錢多。
李霜清並不壞,只是不喜歡劉茵這個外地女孩,她像那些多疑的婆婆一樣,都會認為這個外地姑娘是看中了她家的條件。
這也是一些婆婆的通病,總是不願意相信兒子的眼光,會找一個真心相愛的女朋友,總要莫名的把兒媳拒之千里之外。
李霜清其實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婆婆,她的格局甚至有些小,沒有認識到婆媳關係在一個家庭的重要性。她的三個行為,就說明了沒有把兒媳劉茵當一家人。
一、虛榮
李霜清第一次見未來兒媳,把見面場地定在了小姑子家,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李霜清不喜歡劉茵,她是想故意讓劉茵看看小姑子家的條件有多好,讓劉茵覺得高攀了他們家。
說白了,就是虛榮心作祟,可如果是真的喜歡這個兒媳,反正結婚後都是一家人,就不會做面子功夫,第一次必須讓兒媳去自己家,這樣才顯得對兒媳的重視。
李霜清這樣的安排,反倒顯得是她的虛榮心太強,要知道,親戚家條件再好,兩家之間也是有邊界的,不能因為親戚家條件好,就證明自己家條件也好。
就如原著裡石頭心中所想:“姑姑家有錢,那是姑姑家的,跟他們家關係不大。”
最重要的是兒媳以後是要和自己做家人的,在她面前表現,大可不必,要知道面子都是給外人看的,一家人看的是裡子。李霜清對這次的安排,就說明她是不會把劉茵當家人看待的。
虛榮,讓李霜清做出了錯誤的決定,也傷了婆媳關係,以至於讓劉茵很長一段時間裡,都無法和她親近。
二、心裡只有女兒
李霜清三天兩頭去小姑子家裡,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因為她的親生女兒在那裡生活。
原著裡,周欣是李霜清的女兒,因為石頭的姑姑和姑父不能生育,李霜清又因為工作,想要打掉孩子,小姑子知道後,就讓李霜清生下來,交給她撫養。
自己十月懷胎生下的孩子,心裡惦記是正常的,但已經送人了,如果三天兩頭再去看,想要和女兒拉近關係,其實是對小姑子夫妻的一種傷害。
但李霜清不考慮那麼多,她心裡只有女兒,不會在意別人的感受,就如她把傳家寶手鐲送給了親生女兒,弄個假鐲子送給未來兒媳是一樣的性質。
雖然最初李霜清是為了和自己的女兒親近,才決定送鐲子,但不應該再拿個假的替換,寧願不給劉茵,也不要給個假的。
李霜清只想著疼愛自己的女兒,卻沒有想到,她的行為對兒媳造成的傷害,這樣一個把女兒看得如此重要的母親,是不會把兒媳當一家人的。
都說婆媳也能親如母女,這要看人,像李霜清只在乎女兒,就不會想著和兒媳做母女。
至於在上海辦婚禮的時候,劉茵的爸媽想去參加就自己去,不想去就不去,反正還是要去他們那裡辦的。
李霜清這樣的安排,不免讓劉茵多心,覺得李霜清不尊重他們家,結婚是大事,不管在哪邊辦婚禮,雙方父母有一方不在場,似乎都說不過去。
按理說,女方的父母在女兒婚禮上,是貴賓,男方父母要熱情款待,而李霜清是不希望劉茵的父母去上海,才做了這個安排。
總而言之,李霜清就是對劉茵有頗多嫌棄,才不把她的父母放在眼裡。
結語:
李霜清萬萬沒想到,她看不上劉茵,也沒有把這個兒媳當一家人對待過,劉茵又是那麼計較的一個人,卻在她沒錢看病的緊要關頭,能夠提出把鐲子賣掉給她治病。
雖然這個鐲子是李霜清買的,但是在知道了鐲子的價值是五百萬之後,劉茵能夠做出超越人性本身的決定,拿出鐲子救李霜清,還是感動人心的。
相信李霜清知道了劉茵這個決定,就會改變原來對兒媳的看法,重新定量婆媳關係,學著接納兒媳,就算不能親如母女,做家人也是會的。
李霜清是眾多普通婆婆裡的其中一個,她嫌棄兒媳,把女兒看得比兒媳重要,因為看不上兒媳,輕視她的家人,都證明了一個婆婆的小格局。
但是,人性本身再自私,當經歷了一次大難,命被兒媳的一句話或者一個舉動救回來之後,心性都會有所改觀。
人本自私,但親情終究會改變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