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在跟家人或者朋友一起聚餐的時候難免會涉及到喝酒的問題。而我國每年因為喝酒而出現意外的事情也是時有發生的。
《民法典》新規:勸酒行為可能會讓你承擔法律責任?
用通俗的話理解就是,如果你跟朋友在聚會時喝酒,並且你有勸酒的行為,讓朋友過度飲酒,以至於朋友發生意外,那麼你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但如果你沒有勸酒,自己也沒有喝酒,只是單純的在一起聚會,你的朋友是自己喝多了,或者是被其他人勸酒了導致意外發生,那麼你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你需要進行一定的賠償,因為你就是參與者。
看到這裡不少人可能會有疑問,如果受害人索要高額賠償呢?難道我們也要悶聲吃大虧嗎?
《民法典》就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非常公平地主持了正義公道。
《民法典》第1186條【公平補償責任的一般規定】:“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
《民法典》新規:勸酒行為可能會讓你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