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4日,由郭柯導演的,我國首部獲得公映許可的“慰安婦”題材紀錄片《二十二》走入觀眾視野。
遺憾的是,就在影片公映前,大陸最後一位“慰安婦”倖存者也已離世,她們至死都沒有等來日本政府的一句道歉。隨著倖存者的急劇減少,那個慘痛的時代總會過去,但有些該面對的問題,還是應當面對。
比如,我們是否應該繼續使用帶有侮辱色彩的“慰安婦”這個詞?
再比如,為什麼寧願使用“慰安婦”這個詞,也不願意用“被強迫的性奴”。
每一句“不說了,說不下去了,心裡難受”的背後,除了受害者的傷痛,更多的是難以忍受的“羞恥”
影片中,毛銀梅老人是一位從小逃難到中國的韓國人,在抗日戰爭期間不幸落入慰安所,被日本人關押欺辱。在面對鏡頭講述自己經歷時,老人仍舊淚水漣漣。口述間,老人說出“不說了,說不下去了,說了心裡難受”的話。
林愛蘭老人,曾是一名抗日遊擊隊隊員,被日本人抓去後,遭到了非人折磨。影片中,她毫不掩飾地講述了日本的槍子兒擦過她頭頂打出一個洞,還拍了拍大腿說這是日本兵折磨斷的腿。可一說到“慰安婦”的時候,她的眼神立刻暗淡下去,一雙手遮著雙眼,哽咽地再也講不出一句話。
可以言說的是傷痛,無法言說的是“羞恥”。
是的,是“羞恥”。作為受害者,他們可以痛斥那些罪犯對他們身體其他地方的傷害,卻無法堂堂正正說出因失去貞潔而受到的傷害。
為什麼,是什麼捂住了他們的口,讓他們“說不下去”?
因為在我們的文化裡,“失貞”是比死還屈辱、還殘忍、還不能讓人面對的事情。
為什麼“失貞”比死還讓人難以面對?
因為這是老祖宗留下的“規矩”,這些“規矩”讓人們記住了“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如果非要在貞潔和死亡之間選擇一個,老祖宗告訴我們要選前者。女性被侵害了,如果還活著,就是一種恥辱的存在。
女人的貞潔不是自己的,而是屬於男人的,所以所謂失貞,失的是男人的“貞潔”。
女子對丈夫的貞潔守護,如同男子對君王的忠誠,都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的基本原則。這就是魯迅先生所說的“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
隨著中國法治文明的不斷髮展,人們的權利意識也在不斷增強,這其中也包括曾經羞於出口的性權利,可這一權利目前仍然處在“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狀態,因為中國人骨血裡面始終還有揮之不去的封建貞操觀的影子。
“慰安婦”是否應當被禁止使用
作為《二十二》歷史顧問的蘇智良曾說過,他不太喜歡“慰安婦”這個名詞,因為日語詞典裡,“慰安婦”含有自願的意味。
馬家輝也曾說過,“慰安婦是日本叫我們中國的受害婦女叫慰安婦,我們不應該用敵人的名字來繼續叫我們的受害婦女。”
“慰安婦”三個字代表的不只是一種傷痛,更是一段屈辱的歷史。“慰安婦”三個字是日本人發明的,用來淡化、掩蓋罪行的詞語,是日軍犯罪的遮羞布。
有網友說:“這個從侵略者為主體出發點的稱呼還在被廣泛傳播和大量使用,真是令人汗顏和憤怒。”
然而,更令人諷刺的是,很多中國人不糾結是否應該禁止使用“慰安婦”這個詞,而是“慰安婦是否不光彩”的問題,那份來自受害者本人的“羞恥感”,還被同胞昇華了。
傷害不僅僅來自日軍,更來自身邊的同胞。
前面已經說了,我們被封鎖在封建社會貞操觀的閉環中,不僅是受害者,很多旁觀者也覺得他們受到的傷害是一種侮辱,即便很多年過去了,一些人提起這部分受害者甚至還會覺得羞恥,不願提,不敢提。
2016年,上海"海乃家"慰安所面臨拆遷,慰安所遺址的去留引發了不小爭議。
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就曾對著鏡頭表示:
“你在學校裡放了這樣一棟房子,對學生到底要起什麼樣的教育作用?”
而慰安所遺址附近的某中學生則說:“(慰安婦)不是很光彩,還是不要特別瞭解比較好,學生還是不應該知道太多。”甚至有人認為“‘慰安婦’就是妓女啊。”
在美國,美國原國務卿希拉里要求美國所有檔案和宣告禁用按日語直譯的“慰安婦”一詞,改稱為“被強迫的性奴”。
而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專家、南非人權問題專家馬約迪納也強烈要求,日本應正視歷史教訓,把“慰安婦”一詞更名為“被強迫的性奴”。
在日本侵華期間,至少有20萬中國婦女被迫淪為日軍口中的“慰安婦”,作為日軍軍妓制度最大的受害國,我們難道不該禁用“慰安婦”這個詞嗎?
知乎上看到過這樣一句話:
“慰安婦”這三個字,一邊保護著日軍犯罪的事實,也同時保護著這群受害者最後的一次尊嚴。
這種說法本身就是一種悖論。因為受害者的尊嚴並不是透過遮掩歷史真相來維護,而是透過我們丟掉所謂的“貞操”枷鎖,給予其理解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