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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晚,原知名歌手宋冬野發表一篇長文,談及自己的演出因被舉報而取消一事,言辭十分委屈,也道盡了“合理合法”的演出被取消之憤怒之情。然而,他的委屈不僅沒有博得同情,反而被網友和媒體冠以“賣慘”,同時他也被平臺禁言了,因為“違反社群公約”。

宋冬野的這番話得罪的不只有平臺,還有廣大網友和媒體。

中國警方線上沒有點名宋冬野,但卻向吸毒藝人發出了靈魂拷問:如果吸毒藝人可以復出,那麼可以讓我們犧牲的緝毒民警復活嗎?

人民日報以#這些是禁毒民警的傷疤#為主題,公開報道:禁毒民警是公安隊伍裡最危險、犧牲最多的警種之一,2017年以來全國有30餘名禁毒民警犧牲、60餘名禁毒民警負傷。與毒販交鋒中,受傷、流血是家常便飯,這些傷痕,成為一道道無法抹去的“勳章”。致敬緝毒警察,一起堅決對毒品說“不”!

不知宋冬野看到這些官媒的發文後,還會不會覺得自己委屈,還會不會認為自己的“賣慘”真的可以博得同情。

我們可以讓他們改過自新作為一個普通大眾好好生活,但是沒有資格讓他們活在聚光燈下被萬人追捧,他們不配被崇拜。

劣跡藝人請永遠封殺。

這是部分網友的呼聲,也是大多數人對待吸毒藝人的態度。

人可以重做,明星不能重當。

這句話送給宋冬野,以及其他劣跡藝人。加大對違法失德藝人的懲處,禁止他們轉移陣地復出,是多數媒體和人民大眾一致的呼聲。宋冬野稱自己的演出“合理合法”,但卻因舉報被取消,如果真的那麼“理直氣壯”,又怎會被取消呢?

懲戒劣跡藝人,也要懲戒那些為他們提供復出機會的平臺。沒有舞臺,何來複出?看看目前的范冰冰、李小璐等曾經紅極一時的女藝人,她們的復出之路何其艱辛,就應該懂得劣跡藝人一旦被貼上標籤,就將是一生的恥辱。

每一位藝人都應該珍惜自己的羽毛,在從藝之路上不斷精進才藝、提升德藝,一旦失足成為劣跡藝人,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得到必要的懲戒。只要光鮮、不償代價,這樣的藝人不配稱之為藝人。所以,宋冬野做個正常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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