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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馬雪松,吉林大學行政學院政治學系教授;馮源,吉林大學行政學院政治學理論專業研究生

摘 要:武則天是中國歷史上唯一兼具正統性和爭議性的女皇帝,上承貞觀之治,下啟開元盛世,其參決大事、臨朝稱制、廢唐立周的五十年間牽涉初唐政局的發展。則天女主政治是傳統女主政治的歷史轉折點與唐代前期國家建設的關鍵過渡期,對其進行歷史政治學思考亦有助於從走出北朝、唐宋變革這兩個視角,對中古政治研究框架和女主政治長期演變形成新的認識。則天女主政治對唐代國家建設的影響,主要涉及中樞整合與國家能力兩個方面:前者較為複雜而總體成功,在唐周鼎移前後呈現衝突性和擴張性向安撫性和平衡性的轉變;後者表現為政權合法性資源運用和國家象徵能力增長,以及制度化專制君權政治和官僚化集團政治相伴相生。

關鍵詞:武則天 女主政治 國家建設 中樞整合 國家能力

中國歷史上的女主政治是皇帝制度與宗法制下為保障君權統緒承繼或追求政治統治地位而出現的政治現象,表現為女性政治家多以臨朝稱制等身份參與乃至主導政治執行,以其特有的社會文化影響與正統張力,深刻塑造社會發展與政治變遷。就女主政治的典型時代而言,兩漢、宋代、清代女主在國初政權鞏固、穩定過渡中樞、國家治理績效等方面得到較多肯定,而唐代前期女主政治在傳統視野下多被視為反常現象。就中西比較而言,俄國羅曼諾夫王朝的葉卡捷琳娜二世繼彼得一世後對俄國近代轉型具有重要影響,“現代俄國多半不過是這位偉大國君的遺產”[1];英國都鐸王朝的伊麗莎白一世透過對外戰爭及聯姻外交積極謀求擴張,展示了國家建設中女性特質的推動力量。唐代則天女主政治是清末大變局以前女主政治歷史想象的主要來源[2]與女主政治主導國家建設的典型個案。武則天起初在唐高宗支援下以皇后身份參與中樞權力執行,繼而在中宗、睿宗時期臨朝稱制,其革命舉措空前絕後,更突破傳統中國女主政治之常軌。運用歷史思維、辨析傳統觀點、提煉歷史邏輯可以發現,李唐國家建設視角是把握相關史實的關鍵,應從中樞整合與國家能力建設方面重審則天女主政治。本文認為,則天女主政治的中樞整合涉及權力集團、社會階層、宗室構成在中央權力執行中的體現,其在國家能力建設方面的影響主要在於政權合法性的複雜構建與政治集團的官僚化特徵。

一、則天女主政治的歷史邏輯

武則天事蹟因其歷史獨特性而在不同時代得到經常性的啟用,長期成為傳統歷史書寫、政治史研究乃至社會流行文化的熱點議題。[3]宋人往往自矜本朝太祖、太宗、真宗、仁宗三世四朝(960-1063)逾百年為世所罕見,而初唐實際統治者高祖、太宗、高宗、武后(618-705)三世四朝亦近百年,武則天參決大事、臨朝稱制、廢唐立周直至病逝(655-705)的半個世紀,關涉初唐政局發展和唐代國家建設。歷史政治學視角有助於對則天女主政治相關認識進行有益補充,以史籍材料、前人諸說與反思意識為基礎,清晰揭示則天女主政治的歷史轉折、時代定位和理論啟發。

(一)炎漢與趙宋之間:則天女主政治的歷史轉折

傳統史家常以漢宋女主作為女主政治禍亂國家與安守治道[4]的典型,而則天女主政治正是漢宋之間女主政治趨向成熟形態的歷史轉折。武則天執政時期不僅是女主政治發生邏輯的全面體現,更是女主政治在階級變動背景下轉換其權力邏輯的關鍵階段,可以視為皇帝權力實際執行背景下女主意志壓倒政權內部傳統力量的突出事例。其一,武則天政治生涯具有多重合法性面向。中國政治文化具有整體性與關聯性的特徵,接近最高權力的女性個體得以擁有一定的政治活動空間,以倫理及神聖為主的合法性論證路徑,是女主政治存在的結構性因素。[5]就倫理因素而言,女主多為以太后身份臨朝稱制來確保帝位統緒相承,合法性資源“主要來自傳統意識形態的‘孝道’層面”[6],作為在任君主后妃的女性政治人物則由於分享權柄影響朝政而經受斥責。就神聖因素而言,在超越性意涵的君權合法性觀念中[7],女性政治人物傾向於以宗教或讖緯等淡化性別色彩的神聖因素塑造個人權威。[8]倫理性資源和神聖性資源在則天女主政治的合法性建構中均得到運用,並對武則天的統治實踐施以效力不等的制約作用。其二,則天女主政治的權力邏輯承前啟後,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北朝隋唐貴族社會向平民社會漸進過渡的潛在趨勢。“家國一體與家國同構,維繫家族內部的倫理和結構就是維繫國家統治的合法性和社會秩序”[9],女性政治人物的能動性在結構上受到一定歷史時期的社會階層與文化狀況的限制。貴族社會女主政治的權力邏輯是世家外戚支援王權並可能使之經歷挾持乃至轉移,尤其表現為兩漢以來外戚嚴重干政引發中樞朝綱震盪紊亂,“漢代及以後中國北方社會婦女的權力,大致較其他中國婦女為高”[10]。則天女主政治的個人專制特徵是女主政治權力邏輯由漢至宋的過渡,李武體制的建立改變了君權面臨的“親戚間屢有異志”[11]的被動局面,女主政治中傳統政治集團的式微確保君權成為權力中樞的絕對性實體。宋代政權無貴族集團可恃並與文士集團展開合作[12],制度化君權與士大夫階層互為支撐,反映在宋代有九位太后垂簾聽政而多賢后,官僚士大夫在政權危難之際亦對女主政治合法性邏輯加以全新理解與得當運用。[13]其三,女主政治所涉中樞制度特徵發生轉折,表現為制度化君權與女性政治人物明視訊記憶體在張力。以文藻知名並備受武則天恩寵的宰相劉禕之“不經鳳閣鸞臺,何得為敕”[14]的詰問,道出則天女主政治與唐代律令政治的持久張力與深刻矛盾。唐代權力中樞的女性參與同君權的制度化程序具有持續的緊張關係[15],關涉權力與律令、君權(內廷)與相權(外朝)之關係。宋代制度化君權更為完善,官僚士大夫以多種制度方式規範太后垂簾聽政[16],即使發生“內降”等有悖正式權力執行的例外狀況,宋代女主政治僅作為制度化君權備用機制的地位也未曾變化。

(二)貞觀與開元之間:則天女主政治的時代定位

則天女主政治是唐代國家由貞觀體制向開元體制[17]過渡的重要階段。受道德觀念影響的傳統史家將唐代女性參與中樞權力看作亂局,而公允評價則天女主政治,應從唐代國家建設實際出發重估政治史框架內不同時代的複雜關聯。其一,則天女主政治確保而非阻斷太宗貞觀時期至玄宗開元時期李唐統治的延續。司馬光認為高宗初年長孫無忌與褚遂良“同心輔政,上亦尊禮二人,恭己以聽之。故永徽之政,百姓阜安,有貞觀之遺風”[18],強調皇帝與輔臣諧睦事關治績。永徽元年(650),高宗冊立郡望為太原並被太宗稱為“佳婦”的王氏為皇后[19],與“永徽”年號繼承先君善政之意相得益彰。永徽末年(655),王氏廢為庶人而武氏立為皇后,從中依稀可見武則天參政或許是高宗為君權統治納入的個人因素。“法理上皇帝唐高宗為最高政治首腦,而事實上長孫無忌是政治首腦”[20]的過渡局面,被高宗與武后猶如國家元首與政府首腦的政治分工取代,武后成為高宗穩定而信賴的政治夥伴。中宗即位,高宗遺詔確認武后具有最高決策權,與太宗為高宗接班“選齊配強”政治班底的做法如出一轍,不同之處在於中宗、睿宗相較高宗更難扳倒輔政班底,致使發軔於唐初的國家建設只能在女主政治下長期延續。武則天拒絕將武家子弟立為皇儲,也表明其雖為女帝,卻與“一般皇太后不同意父兄篡立新朝之思路完全一致”[21]。其二,則天女主政治反映太宗貞觀時期至玄宗開元時期政治、文化、社會總體變革的鮮明趨勢。呂思勉認為南北朝末期以來中原畏服北族的心理至隋唐而發生變化,而武后時卻再度“國威陵替”,“北則突厥,東北則奚、契丹,西南則吐蕃皆跋扈”[22],玄宗為應付外患而不得不重委蕃將,釀成“安史之亂”。雷家驥認為唐初政治權力執行依法而行,可歸入“律令政治”一途,三省體制對君權起到了相當可觀的限制效果,“唐朝君權惡化及提高由武則天的推動而加速”[23]。士人風貌亦於此間發生演變,武則天用人方針隨其政策方向及權力鬥爭需要而不斷變化,“逮則天以女主臨朝,大臣未附;委政獄吏,剪除宗枝”,“要時希旨,見利忘義”的刻薄酷吏往往“制公卿之死命,擅王者之威力”[24],“政治局面的複雜變動以及官員‘自利取向’與‘服務取向’之間的角力,造就了此時期學風、考風、(詮)選風、官風的失墜”[25]。在貴族政治向平民政治和官僚政治體制轉化的背景下,內廷與外朝的鬥爭也常常加劇,如玄宗後期外朝權力集於李林甫、楊國忠等權相一身,便有高力士、陳玄禮等近侍與之對抗,其間可以看到武則天時期政治形勢的餘波。[26]

(三)從唐宋變革到走出北朝:則天女主政治的理論啟發

在唐代國家建設視角下看待則天女主政治,很可能有助於在唐宋變革論的基礎上納入“走出北朝”這一分析角度。鄧小南主張五代的過渡性質在於社會政治動亂中蘊含的整合性力量,據此將北宋初期統治集團的變化概括為“走出五代”[27]。本文采取類似的問題意識與解釋動機,認為正如宋初面臨走出五代的形勢和任務,隋唐國家建設亦與其北朝起源產生張力。隋唐在整理前代制度的基礎上實現了包括官制、選舉、賦稅、兵役、刑法的完整制度體系建設,而從另一角度看,北朝隋代的制度遺產和北周隋唐的武川舊族及關隴勢力,在唐代前期政治執行與文化發展中經歷了可稱為“走出北朝”的過程。則天女主政治是此過程的產物,並以女主政治特有的社會政治變革效能將其推向縱深。則天女主政治對於唐代國家建設的重要意義之所以被長期忽視,除正統論對舊史學的支配外,以內藤湖南提出的唐宋變革論為代表的唐代歷史分期觀念也是重要原因。唐宋變革論認為中國歷史在唐宋時期由中古轉變為近世,在“二戰”後實證史學興起的背景下得到廣泛認同與傳播,其解釋框架卻一直存在侷限。[28] 唐宋變革論將唐代歷史分為前後兩期,強調後一階段與五代乃至宋代具有連貫性,將具有非制度因素的“安史之亂”作為考察社會總體變革的起始,導致唐宋變革論既難發掘初唐盛唐政治制度、社會文化的深層變革邏輯,也難從大一統國家建設的縱向比較與歷史演化層面對魏晉至宋代的長程發展進行把握。相比於唐宋變革論,“走出北朝”意味著北朝特徵在唐代的某種延續,在“女主內”的類似社會文化背景下[29],能夠揭示北魏與唐代女主政治的頗多相似之處。[30] “走出北朝”還關注社會變革的漸進性與反覆性。就中央地方之關係而言,隋唐立國延續魏周的關中本位政策,但府兵制的強幹弱枝格局已在唐高宗時失效。武則天稱帝后將十道巡查設為定製,道作為中央與地方矛盾運動的產物 [31],起到抑制地方貴族勢力的作用。然而,自中唐以後,宦官勢力對關中樞紐的同華等地的滲透,仍表現出中央政權對傳統核心統治區域的重視。[32]以重審則天女主政治為起點,“走出北朝”或可成為就現有具體研究成果進行理論整合的初步方向,進而形成與唐宋變革論相互補充或競爭的解釋路徑。為此需充分認識則天女主政治在唐代國家建設中的作用,特別是從中樞整合與國家能力層面,立體審視其對唐代乃至傳統中國國家建設的深遠意義。

二、則天女主政治的中樞整合

則天女主政治的發展歷程與初唐權力中樞的演進相伴隨,在中樞整合方面取得成效並形成相關觀念內涵與權力基礎。中樞權力結構以武則天為核心的特徵在武周革命前後雖未改變,但權力關係的衝突性和擴張性逐漸轉為安撫性和平衡性,並對盛唐中樞政治產生深遠影響。

(一)則天女主政治前期的中樞整合

則天女主政治產生於唐代國家權力中樞,發端於君主權力與貴族權力的現實張力,在諸多因素影響下由拱衛君權轉向踐行君權。武周革命前的則天女主政治始終作為君權的輔助機制而存在,但已展示突破以往女主政治的色彩。其一,則天女主政治契合唐代中樞權力結構適應大一統國家建設的政治實際。[33]隋唐政權實現大一統國家的再度重建,貴族政治則是此前分裂割據時代的社會政治底色。在貴族集團壟斷權力的政治體制下,大一統國家權力中樞的集權化與制度化難以充分實現,這一點突出體現為貴族集團成員“入則為相,出則為將,自無文武分途之事”[34]。唐太宗即位前長期經營個人政治集團,登基後君權與貴族的矛盾並不明顯,因而以三省製為主要特點的中樞權力結構得以穩定運轉,但貞觀體制由於未能擺脫集團政治,難以應對關鍵人事因素的衝擊。高宗即位後,貴族集團的有效制衡結構不復存在 [35],則天女主政治因而得以登上歷史舞臺。皇帝集團與宰相集團的對抗因武氏立後事件而白熱化,武則天幕後蔑斥褚遂良為“獠” [36],既是在關隴貴族政治語境下對其身世的攻訐,亦有抨擊其為長孫無忌僚屬之意。[37]其二,在多方政治勢力的限制與高宗富有彈性的支援下,武則天的參決政事起到輔助君權的作用。西晉以來政權更迭頻繁,高門大姓地位愈益重要,唐高祖以開國權力精英門第之高認為本朝勝於漢朝。在關隴貴族集團領袖長孫無忌遭流放的情況下,右衛大將軍慕容寶節等人密謀發動針對武后的政變因楊思訓案未能成事[38],顯示貴族政治的強大能量。武后對待韓瑗、來濟的寬宏態度較其嚴苛行事的風格出入明顯,反映出勳貴集團的巨大壓力與武后的靈活手段。武后亦與同樣圍繞君權的太子等宗室爭權,同長期監國的太子李弘矛盾激化,在許敬宗、李義府兩相去世後以北門學士分割相權。[39]作為武則天權力基礎的高宗在臨終前將武則天的政見作為政策遺產與政治總結,但遺詔僅將其許可權界定為“軍國大事有不決者,兼取天后進止”[40],並未予其“臨朝稱制”的地位。可見,高宗時期武后權力既非獨立更難稱鞏固,在輔助君權的前提下方得施展個人政治作為。武后稱制後,勳貴元老劉仁軌以呂后之事警告武則天並取得效果,表明武后應付此類阻力得心應手,其政治性格已歷練成熟。此外,武則天對歷史傳統的突破乃一漸進過程,由參與中樞行政發展為政治“革命”。傳統武則天研究的線性敘事往往以其稱帝為邏輯終點,不免干擾時人及後世對武則天政治作為的理解判斷。高宗因風眩有意委託武則天攝政,宰相郝處俊認為此舉“持國與人,有私於後族”[41]。參與國事運籌而遭無端阻力,不能不成為武后決意稱帝的刺激因素。在女主政治的傳統認識中,武則天在“二聖”體制下對行政程式的一般性參與易被看作不軌之行。宋代史家認為,武則天“每視朝,則後垂簾於後,政無大小,皆與聞之,天下大權,悉歸中宮,黜陟殺生,決於其口,天子拱手而已”[42],這種看法籠統誇大高宗時代武后的政治影響,而未明確區分主導決策程式與掌握最高決策權。女主政治本來具有由臨時而常態、由中樞而全域性、由行政而政治的演變特點[43],但就則天女主政治前期狀況看來,重大決策權始終握於高宗之手。武后雖未正式掌握中樞權力,卻可名正言順地憑藉宗室主婦身份產生文化影響政治的效力。[44] 武則天對宗室及大臣的影響穩定存在,在高宗身後的關鍵時段最終表現為裴炎等人推動“天后降令於門下施行”[45]。高宗遺詔的政治安排未被付諸現實,“中宗即位,尊天后為皇太后,政事鹹決取焉”[46]。

(二)則天女主政治成熟階段的中樞整合特徵

則天女主政治對唐代權力中樞的發展影響深遠。武則天推動建立介於君權政治與貴族政治之間的“李武體制”,在避免產生權力集團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姻親集團對君權的支援作用以整合中樞權力,而與其個人身份相關的合法性話語特徵為李唐政權的延續埋下伏筆。在經濟社會結構性變化導致地方控制能力顯著削弱的情況下,玄宗以降唐代政治的集團化和派系化趨勢由中央蔓延至地方,削弱君主絕對權力的同時也促進制度化君權的發展,確保中晚唐君權作為權力中樞唯一超越性力量得以長期維繫。其一,武周政權的政治整合圍繞武則天個人權威展開,政治執行顯現“重用刑而輕用官”的功利主義特徵[47],發揮宗室集團及非貴族官員對君權的拱衛作用。李唐宗室雖號稱“子孫蕃衍,可謂盛矣”[48],實際上除了唐初“以天下未定,廣封宗室以威天下”[49],皇帝一向避免賦予宗室過大的政治權力[50]。武則天臨朝稱制前後,“時皇室諸王有德望者,必見誅戮”[51],體現了女主政治中樞整合的合法性成本,而中宗、睿宗等李唐直系皇子卻得以保留基本地位,中宗此後還被立為太子。就武氏宗族而言,文水武氏並非巨室大族,武則天在家族內長期處於邊緣地位而難以依靠本族,因而行事多依憑政治現實。[52]《舊唐書·武承嗣傳》所謂“武家子侄,鹹樹封建”[53],只在“革命”時期才成為常態,且武承嗣、武三思等人皆由自身性格才幹而被任用,武氏宗族分散疏離與唐代宗室虛弱的狀況不相上下。作為女主的武則天十分重視利用宗室主母身份穩固政權,並循此思路推行李武聯姻[54]。北門學士及酷吏集團等臨時性政治團體先後被清洗,反映國家權力中樞在李唐與武周間長期承受巨大張力,而政權得以維繫全在武則天的個人權威。其二,則天女主政治的中樞整合與李唐王朝難以分割,意識形態要素的近似性及外朝精英的重合性,決定了女主政治由武周政權迴歸李唐王朝的最終結局。武則天自稱源出周平王而定國號為周,這與關隴集團推崇姬周異曲同工,稱帝后實心任用裴炎、狄仁傑等唐室舊臣,決策團隊直接繼承前朝。武則天頗能接受大臣勸諫的作風,或與唐太宗一樣受到權力合法性不足的影響。重臣團體因武則天身份的矛盾性亦不可能完全效忠武周,這一結構性因素預示了政權由武周向李唐的復歸。武則天在其遺制中“稱則天大聖皇后,去帝號”[55],宣告武周政權取代李唐政權的合法性努力終告失敗,唐初國家建設的合法性韌性則經受住檢驗。[56]但李唐正統論者排斥女主政治遺產的企圖亦不具備可行性,神龍政變後“五王”政治生命的結束表明李武體制是君權難以動搖的現實基礎,則天女主政治對唐代君權的影響沒有消失。[57]此外,則天女主政治對唐代後世權力中樞仍產生餘波,後宮政治或女性政治雖盛極而衰,君權依賴內廷近侍翼輔的勢頭卻初現端倪。則天女主政治引發與女性政治聯絡的一系列現象,其中宮廷女性政治意識的覺醒尤其是君權衍生與女主榜樣的後果。[58]中宗對韋后有“一朝見天日,誓不相禁忌”[59]的諾言,上官婉兒“辯慧善屬文,明習吏事” [60],太平公主與玄宗的鬥爭亦是則天女主政治餘脈之最後一搏,唐隆政變後太平公主借妄殺上官婉兒一事批評玄宗[61],表明女主政治仍存在延續的政治合法性與現實可能性,且已形成不依賴於男權倫理的政治合法性邏輯。女主政治傾向於將內廷力量引入中樞政治常軌,並作為君權之延伸。武則天掌握左右羽林軍方能順利假“太后令”廢立皇帝[62],其在重大工程、軍事行動等領域重用薛懷義及二張兄弟等近侍,更是成為盛唐以降宦官政治、禁軍政治的先聲。武周政治與貞觀體制的穩定性均繫於君主一身,差別在於前者不復有君權以外的超制度力量。政治變局中寒士多受拔擢,“唐中後期歷五代十國至北宋時期,出現了中國帝制後期最為深層的社會等級再編制過程”[63],君權與官僚之關係正在社會階級漸進而深層的變革中發生歷史性演變。

三、則天女主政治的國家能力建設

唐初重律令的政風之下,高宗嘉許武則天為政“言近而意遠,事少而功多”[64]。則天女主政治時期所涉政治集團“在大的方針政策例如財政稅收政策、軍事國防政策等問題上還沒有顯著差別”[65],國家能力的整體性特點卻因女主政治而發生變化。女主政治在意識形態方面的改革動力強大而持久,武則天個人專制則為促成官僚制發展的特殊契機。

(一)“革命”契機下合法性資源的集中整合

呂思勉曾指出“母后臨朝,有帝王之實者,本自不乏”,“實既至矣,易其名何難”[66],這實際上道出了武周革命中的合法性製造問題。現代女性主義研究也表明,“從本體論和方法論的角度看,女性主義同建構主義的關係比同現實主義和自由主義密切得多”。[67]首先,女主政治在文化上融合三教,巧妙應對並靈活改造多種型別的意識形態力量。武周政權大體繼承李唐政治表達的同時亦摻雜自身論述意圖。如《攀龍臺碑》對武士彠形象的塑造圍繞其對唐高祖的忠誠展開,此舉在武德到貞觀的非正常政權交替及武周革命代唐的雙重背景下格外耐人尋味。高宗時期,武后即充分利用封禪大典擴大個人政治影響力,在禮儀框架內積極改造相關細節以突出自身地位[68],熱衷於政治儀式也被認為是個人權力慾望的表現,與儒家政治觀發生衝突而招致史家普遍批評。武則天“建言十二事”中有“父在為母服齊衰三年”[69],其意不在男女平等而在爭取父母平等,可視為傳統倫理下特殊形態的“女權主義”。武則天主要的革命過程透過基本尊號由“聖母神皇”向“聖神皇帝”的演變而達成,倫理因素作為稱帝合法性的過渡條件雖遭剔除,最終仍左右了武則天在繼承人問題上的決斷。相較於儒學,佛道等宗教意識形態更有利於以突出神聖性的方式規避女性身份帶來的政治阻力,崇佛更可與李唐之崇道有所切割。作為武周革命主要合法性資源的《大雲經疏》“表面上是一部佛教經典註疏,其實卻是中國以儒家思想為主,或傳統意識形態為主的文字”[70]。此外,則天女主政治中的意識形態建設有著豐富的物質形式,形成一系列城市景觀、宗教建築等文化遺產。透過符號及象徵層面的統一提升國家能力,既是高宗時議立明堂等意圖的延續,也是武則天逐步接近權力核心導致合法性成本急劇上升的體現。則天女主政治對社會生活的改造體現在諸多方面,透過視覺、語言、祥瑞、讖緯等進行全方位的社會規訓。武則天開啟的長安“宮城轉移及宮城空間佈局變化,對唐王朝中後期的王朝禮儀與政治空間一直有著重要影響”[71],之後更是將政治中心由長安正式遷至神都洛陽,建明堂昭示新朝氣象。武則天繼太宗修《氏族志》後又修《姓氏錄》,極力提升武姓甚至武字的顯赫地位 [72],創造了具有佛教含義的“曌”,並以此字為名。改名易姓成為政治鬥爭的常見手段,“並改李盡忠之漢名為李盡滅,孫萬榮之漢名為孫萬斬”;“敬業改卿姓武,朕今不復奪也” [73]。武承嗣等偽造刻有“聖母臨人,永昌帝業”之辭的“洛圖”,此事首次明確表露武則天稱帝意圖,作為一次典型而成功的合法性測驗,為其後稱帝發揮有力作用之“以李氏居虛名,以武氏掌實權”[74]的李武體制在武周治下得到延續併發育成熟,這也是女主政治中意識形態壓力塑造現實政治的典型體現。合法性資源的花哨利用,不免產生負面效應,“在人民中間,她可能是得人心的”,“武則天之受譴責,原因在於她的許多行為不符合儒家準則”。[75]

(二)女主專制與官僚政治

女主政治集權邏輯下官僚制度的發展與新官僚的成長具有歷史性意義,為唐代乃至傳統中國國家建設由貴族政治向君權政治的結構性轉變提供了制度基礎,君權與官僚間關係的諸多複雜面向已初步而不失全面地顯現。武則天女主政治中主要政治精英的來源可分為武則天私人勢力、李武宗室、外朝大臣三類,女主政治的君權專制特徵在制度層面主要體現為朝臣由貴族向官僚身份的逐漸轉化。其一,女主政治精英選拔的平等化傾向對專制君權的形成與鞏固而言意義顯著。唐初貴族政治是“自秦漢一統以來以家族為基礎的社會不斷延續發展的結果”[76],政治上表現為貴族對君權的牽制。貴族政治一方面受到君權的抑制,另一方面又因應少數民族政權保留的氏族部落特徵,成為其入主中原後進行在地化轉變的主要形式 [77]。北朝以降,依靠朝廷冠冕製造新貴族以拱衛君權的做法越發明顯,可視為官僚制全面取代貴族制的前奏。關隴集團的形成意味著十六國北朝時代以來的君權終於“超越了血緣秩序的原理”[78],宗室對君權的制約與牽制相對減弱。則天女主政治更將貴族政治之反動推向高潮,其影響延及盛唐中樞,“武后命官猥多,而開元中有名者皆出其選”[79]。其二,察舉、科舉、監察等具體制度進一步發展。“8世紀盛唐時期實行的選舉制度基本上是高宗時期傳下來的”,武則天因組織編制《臣軌》《百僚新戒》等官僚行為守則等活動得以參與其中。政治精英的階級門檻進一步降低,“內外文武九品以上及百姓鹹令自舉”[80],低階官員的社會背景和地域背景更為廣泛,寒族及南方士人晉升空間進一步擴大;首次設定殿試,建立皇帝與新晉官僚的直接聯絡;將詔舉武臣設為常科,此一變化因適應了募兵制的發展要求而延續至唐末。科舉制度的改革並未造成貶抑貴族的現實效果,科舉出身者在高階官員中佔比也極有限,從現實政治層面看,“不是科舉而是舉報打擊了貴族”[81],匭函制度在官僚群體中造成緊張的政治氛圍以保障君權,具有在日常行政方面“通壅滯”的重要功能 [82]。女主政治雖造成士人群體一定程度的立場分化[83],卻達成“政由己出,明察善斷,故當時英賢亦競為之用”[84]。其三,官僚制對貴族制的替代具有漸進性。武則天所創殿試製度因損害政府權威而被官僚集團抵制[85],其喜用文學之士作為玄宗時期文學集團與吏治集團之爭的遠因,導致官僚集團的離心與分化:“祿山之亂,玄宗幸蜀……朝臣多不至”[86]。集團政治在唐代中期頻繁動亂的背景下表現為“元從政治”愈益突出,即每次動亂之後圍繞君主形成臨時性權力集團,以維繫日漸式微的中央權力。在此狀況下,著力推動國家重建的唐代宗透過“武德已來宰相及實封功臣,子孫沉翳者,量與一人正員官”[87]的舉措,試圖重新喚起功勳貴族支撐國家建設的動力。

作為女主政治主導傳統中國國家建設的絕唱,則天女主政治是唐代國家建設“走出北朝”的關鍵環節,傳遞出傳統國家中樞整合與國家能力建設的若干特徵與複雜張力。在《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等官修正史的敘事中,武則天的歷史評價流露出儒家正統學說的系統化和絕對化論點。女主政治作為考察中國傳統政治的視角和思路,不僅得到歷史政治學的再度發現與重新定義,還可以在具體議題上同女性主義政治學、新制度主義政治學等分析路徑相映成趣,展示交叉研究的效力[88],並對當代女性主義思潮所主張的“在東方、印度、中國,婦女史實際上是一部漫長的不變的奴役歷史”[89]等基本認識作出必要訂正。

註釋:

[1]卡·瓦利舍夫斯基:《俄國女皇:葉卡捷琳娜二世傳》,姜其煌、濮陽翔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2年,第3頁。

[2]中國文學史中武則天形象的時代特徵,構成女主政治相關之歷史記憶與文化心理的重要線索。參見陳遼:《中國文學中的“武則天現象”》,《江蘇社會科學》1995年第6期。

[3] 20世紀中國近當代戲劇史上,曾出現多部為武則天翻案的歷史劇作品,其中尤為著名的有宋之的創作於1937年的多幕劇《武則天》,田漢創作於1947年的京劇《武則天》,郭沫若創作於1960年的四幕劇《武則天》。1961年,郭沫若在《光明日報》發表文章《武則天生在廣元的根據》,考證武則天的出生地為四川廣元,由此引發的學術討論至今不息。

[4]明太祖馬皇后“告六宮以宋多賢后,命女史錄其家法,朝夕省覽”。參見胡文楷:《歷代婦女著作考》,張宏生等增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53-154頁。

[5]米莉:《中西比較視野中的女性主義研究:兼論西方早期經驗的侷限與中國本土女性學的展開》,《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5期。

[6]張星久:《母權與帝制中國的后妃政治》,《武漢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1期。

[7]張曉藝:《從“天命神聖”到“社會神聖”:儒家文化神聖性的社會建構機制——兼論優秀傳統文化建設中的“神聖”維度》,《天府新論》2021年第1期。

[8]傳統觀念一般將女主的出現與讖緯、祥瑞聯絡起來,女主本人亦不免循此路徑理解或塑造現實。《舊唐書·李淳風傳》記載:“太宗之世有《秘記》雲‘唐三世之後,則女主武王代有天下’”。參見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2718頁。有學者認為武周政權平反貞觀時期的李君羨案,意味著武則天的合法性自證,甚至影響了後世對武則天持負面評價的正史敘事。參見孟憲實:《武則天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63-98頁。

[9]郭亮:《家國關係:理解近代以來中國基層治理變遷的一個視角》,《學術月刊》2021年第5期。

[10]楊聯陞:《東漢的豪族》,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72頁。

[11]司馬光:《資治通鑑》,中華書局,2011年,第6427頁。

[12]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4年,第208頁。

[13]汪藻所撰《皇太后告天下人書》提到,“漢家之厄十世,宜光武之中興。獻公之子九人,唯重耳之尚在。茲惟天意,夫豈人謀”。陳寅恪在《論再生緣》中認為“此文之發言者,乃先朝被廢之皇后。……而其所以能運用此情感,融化貫通無所阻滯者,又繫於思想之自由靈活”。參見陳寅恪:《寒柳堂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第1-107頁。

[14]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2848頁。

[15]太宗長孫皇后輔政得當,常以霍光之事警示外戚,身歿後長孫無忌乃出現擅權跡象。武則天以皇后、太后身份參政進而“革命”稱帝。此後玄宗先後寵幸武惠妃、楊貴妃卻始終未冊封皇后。自肅宗張皇后謀立己子被廢,唐代女主政治鮮見身影。

[16]朱子彥:《宋代垂簾聽政制度初探》,《學術月刊》2001年第8期。

[17]“貞觀體制接近分中求和的精神,故內無權相及大統帥,外無地區性統一指揮組織僭越叛亂之禍。開元體制乃合議制,政治上有權相的出現,軍事上有藩鎮之禍害。”參見雷家驥:《隋唐中央權力結構及其演進》,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95年,第3頁。

[18]司馬光:《資治通鑑》,中華書局,2011年,第6383頁。

[19]“遂良對曰……先帝臨崩,執陛下手謂臣曰:‘朕佳兒佳婦,今以付卿。’”參見司馬光:《資治通鑑》,中華書局,2011年,第6403頁。

[20]樊英峰編:《乾陵文化研究》(第6輯),三秦出版社,2011年,第187頁。

[21]祝總斌:《古代皇太后“稱制”制度存在、延續的基本原因》,《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2期。

[22]呂思勉:《中國通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43頁。

[23]雷家驥:《隋唐中央權力結構及其演進》,臺北:東大圖書公司,1995年,第326頁。

[24]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4836頁。

[25]劉順:《貞觀至開元間計程車風失墜與反思》,《西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4期。

[26]黃永年:《唐玄宗朝姚宋李楊諸宰相的真實面貌:兼論李楊與宦官高力士之爭》,《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2期。

[27]鄧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4年,第81頁。

[28]作為進步史觀的唐宋變革論重視經濟文化因素而相對忽略政治史。“在比較史學或者說全球歷史的觀照之下,將歐洲歷史當作了度量衡……強調經濟因素。但是,在宋代中國佔據中心地位的,應當是與文化學術潮流密切相關的政治。”參見劉子健、趙冬梅:《中國轉向內在》,江蘇人民出版社,2002年,序言第2頁。

[29]雷家驥:《武則天傳》,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1頁。

[30]參見宋其蕤:《北魏女主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

[31]張國剛:《唐代藩鎮研究(增訂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2頁。

[32]李碧妍:《危機與重構:唐帝國及其地方諸侯》,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549頁。

[33]陳寅恪認為,《立武昭儀為皇后詔》“之釋出在吾國中古史上為一轉捩點,蓋西魏宇文泰所創立之系統至此而改易,宇文氏當日之狹隘局面已不適應唐代大帝國之情勢”。參見陳寅恪:《金明館叢稿初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49頁。

[34]陳寅恪:《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 唐代政治史述論稿》,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234-235頁。

[35]太宗臨終前的政治安排考慮了重臣的相互制衡,褚遂良被期待在長孫無忌與新君之間發揮作用。參見孟憲實:《武則天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122-124頁。褚遂良在永徽政治中對長孫無忌的依附,徹底破壞了上述制衡結構,造成君臣劇烈衝突。

[36]《新唐書·褚遂良傳》記載武則天“何不撲殺此獠”之言,但不見於《舊唐書》,或許反映武則天形象之變遷。

[37]唐太宗對褚遂良有“若飛鳥依人”的評價。參見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2453頁。

[38]黃樓所撰《新出〈唐故曹州刺史尉公夫人慕容(燕國)墓誌〉考釋:唐高宗顯慶五年(660)慕容寶節毒殺楊思訓案發微》,對此有深入分析。參見黃樓:《碑誌與唐代政治史論稿》,科學出版社,2017年,第1-18頁。

[39]史家一般持此見解,近年來亦有學者提出不同見解,如認為北門學士幫助武則天奪權的觀點乃史家“無中生有”,北門學士並非武則天私人勢力,也未發揮重要作用,該論斷表明武則天“臨朝稱制”前後政治生涯的性質有異。參見孟憲實:《武則天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242-250頁。

[40]司馬光:《資治通鑑》,中華書局,2011年,第6416頁。

[41]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2800頁。

[42]司馬光:《資治通鑑》,中華書局,2011年,第6457頁。

[43]李文傑:《辨色視朝:晚清的朝會、文書與政治決策》,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23-24頁。

[44]宇文所安認為,“南方文學大家族在太宗朝產生了許多高官和詩人;隨著武后擢用出身寒微計程車人任朝廷要職,這些文學大家族逐漸消失了”。參見宇文所安:《初唐詩》,賈晉華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4年,第178頁。

[45]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2843頁。

[46]司馬光:《資治通鑑》,中華書局,2011年,第6531頁。

[48]歐陽修、宋祁:《新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1955頁。

[49]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2342頁。

[50]參介永強《唐代宗室管理制度論略》,《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1期。

[51]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2650頁。

[52]武則天對外戚關係的處理整體上看具有現實性與情緒化兼備的特徵,“殺姊屠兄”的同時也確實存在“賊之宗盟,委之以重任”(駱賓王《為徐敬業討武曌檄》)的情況。武則天李唐主母地位的維繫必須以犧牲本家為代價。高宗時期賀蘭氏、武敏之等具有較大政治影響的外戚相繼被殺;武則天之母榮國夫人參與政事,“每以孔光秘言,合為臣之道;山濤密啟,得事君之要”(《望鳳台碑》),身後被指與武敏之通姦;章懷太子李賢亦被殺,或為武后姊韓國夫人所生。“在武后一再誅鋤武氏親屬的手段之下,文水武氏外戚在朝廷可謂毫無勢力可言。”參見雷家驥:《武則天傳》,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68頁。

[53]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4730頁。

[54]武則天對宗室的重塑與改造較為複雜,效果更明顯也更直接:“自高宗之初年至玄宗之末世歷百年有餘,實際上之最高統治者……則要可視為一牢固之複合團體,李武為其核心,章楊助之黏合,宰制百年之世局,幾佔唐史前期最大半時間,其政治社會變遷得失莫不與此集團有重要關係。”參見陳寅恪:《記唐代之李武韋楊婚姻集團》,《歷史研究》1954年第1期。關於聯姻之具體情節,參見黃永年:《六至九世紀中國政治史》,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第200頁。

[55]歐陽修、宋祁:《新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3484頁。

[56]則天女主政治的合法性論述,呈現出“非觀念要素的影響與合法性話語之間不完全協調的狀況,在現實層面具體表現為辨正統合法性論述的歷史焦慮”的一般規律。參見馬雪松:《大一統與辨正統:歷史政治學視域下的中國傳統政治合法性論述》,待刊稿。

[57]關於武則天身後政治地位在唐代的流變,可參閱韓宏韜:《武則天入紀公案與“正統”論》,《文史哲》2014年第6期。

[58]這一狀況與近代歐洲情形有類似之處。“女人的法定地位從十五世紀初到十九世紀幾乎沒變;但是,在享有特權的階級中,她的具體處境卻在變化。”參見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Ⅰ:事實與神話》,鄭克魯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11年,第145頁。

[59]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2172頁。

[60]司馬光:《資治通鑑》,中華書局,1976年,第6585頁。

[61]《大唐故昭容上官氏銘》:“昭容居安以危,處險以泰。且陪清禁,委運於乾坤之間;遽冒銛鋒,亡身於倉卒之際”。參見李明、耿慶剛:《“唐昭容上官氏墓誌”箋釋:兼談唐昭容上官氏墓相關問題》,《考古與文物》2013年第6期。

[62]雷家驥:《武則天傳》,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28頁。

[63]劉後濱:《文研講壇(之六):唐宋仕進認同與制度形態〈主持人語〉》,《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6期。

[64]“比來天后事條,深有益於為政,言近而意遠,事少而功多。務令崇用,式尊無怠。”參見宋敏求:《唐大詔令集》,商務印書館,1959年,第15頁。

[65]黃永年:《說李武政權》,《人文雜誌》1982年第1期。

[66]呂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23頁。

[67]胡傳榮:《衝突、張力與有關合作的期待:女性主義與國際關係學三大主流學說》,《世界經濟與政治》2006年第12期。

[68]“皇帝祭天本以公卿充亞獻終獻,祭地卻改以皇后及太妃代之,越國太妃即是貴妃身份。這裡皇后與前朝貴妃組成了內廷的一方,雖然還是在皇帝的領導之下,但與外廷遙相對應,符合所謂天地、陰陽、乾坤的對稱,也象徵著帝后的禮儀對等”。參見吳麗娛:《〈顯慶禮〉與武則天》,《唐史論叢》(第十輯),2008年。

[69]歐陽修、宋祁:《新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3477頁。

[70]孟憲實:《武則天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377頁。

[71]其中不乏“將‘外朝’及其承擔的政治禮儀功能內縮至大明宮內舉行”等針對現實政治的措施。參見李永:《武則天與長安關係新探》,商務印書館,2021年,第109-110頁。

[72]羅漢:《武曌:中國唯一的女皇帝》,馮立君、葛玉梅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8年,第129頁。

[73]司馬光:《資治通鑑》,中華書局,2011年,第6433頁。

[74]黃永年:《六至九世紀中國政治史》,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第196頁。

[75]崔瑞德編:《劍橋中國隋唐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中譯本“前言”第3頁。

[76]邢義田:《從戰國至西漢的族居、族葬、世業論中國古代宗族社會的延續》,臺灣《新史學》1995年第2期。

[77]王學泰:《遊民文化與中國社會》,同心出版社,2007年,第44頁。

[78]谷川道雄:《隋唐帝國形成史論》,李濟滄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52頁。

[79]歐陽修、宋祁:《新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4842頁。

[80]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117頁。

[81]崔瑞德編:《劍橋中國隋唐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第185頁。

[82]楊一凡、劉篤才:《中國古代匭函制度考略》,《法學研究》1998年第1期。

[83]郭預衡:《武周治下的文章》,《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87年6期。

[84]司馬光:《資治通鑑》,中華書局,2011年,第6478頁。

[85]“貢士既試於南宮,已精其較選,而又試之殿廡,是以南宮為不足信邪?”參見馬端臨:《文獻通考》,中華書局,1984年,第272頁。

[86]劉昫等:《舊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第3059頁。

[87]王溥:《唐會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942頁。

[88]馬雪松、馮修青:《女性制度主義的發生路徑、焦點議題與意義評析》,《理論探討》2021年第2期。

[89]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Ⅰ:事實與神話》,鄭克魯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11年,第1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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