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再好的政策鼓吹買房,也不及先解決停工、爛尾等問題。強制停貸不是業主的本願,也不是任何方面想看到的,但這是個信號,把所有風險都讓業主承擔的做法必須要改改了。
停工、爛尾的問題不是短時間內形成的,期間或多或少都經歷了開發商資金鍊斷裂、監管賬戶資金挪用、施工單位停工、業主投訴、破產重組等一系列大量問題,這其中尤其以恆大最為典型,2萬億的債務至今仍未有解決的跡象。
作為買房的業主是最無辜的,也是最無助的,一方面房子無著落,銀行貸款要繼續還,一方面還要交房租,還有人孩子的上學問題也無法解決,一層層的壓力傳導下來,會讓業主們喘不過氣來。
而強制停貸,或許是業主們能夠減輕家庭經濟壓力唯一的手段:連房子的影子都看不到,為何還要繼續供房?
值得注意的是,停工、爛尾事件發生,除了開發商的問題之外,不少銀行在對監管賬戶的監管、放貸流程也存在不少問題,有銀行在尚未達到預售條件的情況下就發放貸款,還有銀行對監管賬戶監管不力,甚至配合開發商將監管賬戶的資金轉出,以致原本用於項目開發的專用資金被挪作他用。
今年以來,至少20個城市已出臺政策鼓勵買房,比如提高公積金額度、取消限購條件、發放契稅補貼等,還有多地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團購商品房,一方面是爛尾房業主停貸,另一方面是政策激勵買房,這是十分矛盾的現象。
對絕大多數中國人來說,房子是一輩子的心血和財產,處理停工樓盤或爛尾項目才是增強信心之舉,房地產的信心好起來,不需要鼓勵,自然就會有剛需購房者。
對於強制停貸能倒逼爛尾樓復工,我對此則比較悲觀,開發商的困局短時間內仍無法破解,停貸或也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不過也有法律人士表示,如果購房者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按期還貸,可以與銀行溝通申請延期還貸。如與開發商的房屋買賣合同具備解除條件的,可以申請解除,並要求開發商償還銀行的貸款。